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0-11-22 阅读: 521
            2010年9月21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陆慧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323件。闭会后,我们依法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市委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12件,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办311件。   依据《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根据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的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建议的督办工作。现将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办理工作情况   从总体上说,市政府对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各承办单位态度认真、工作努力、成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总结办理工作的经验,对承办单位提出了“重视程度要到位、责任分解要到位、保障措施要到位、督查指导要到位”的要求。今年继续实行市长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共筛选出11件建议,分别由各位分管市长领办,通过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办理工作“面商”会等,认真分析情况,努力解决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编印督查专报6期,定期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和做法,通报办理进度,并切实做好建议交办、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绝大部分承办单位的“面商”都有负责人参加。如市教育局,参照市长领办制做法,建立了局长直办制。又如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下基层调研代表反映的问题,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在办理工作结束后,还向我们上报了书面总结。   (二)办理认真。各承办单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完善工作规程。大多数承办单位采取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各科室承办的代表建议分别负责,各职能科室商量研究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人员拟定答复意见稿,再由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核,经与代表“面商”沟通,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文件。二是强化内部监督。部分承办单位如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农办还强化内部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将办理工作与科室考核挂钩。三是加强沟通交流。一些承办单位如市环保局、教育局在答复前不但与代表沟通,还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充分发挥了主办单位的主导作用。又如市城管执法局、规划局针对多位代表提出同类问题的建议,通过与代表集体“面商”座谈的形式,向代表通报该项工作情况,使代表进一步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   (三)抓好落实。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加快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这一主线”,结合“五抓五比”活动,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重心,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尽可能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如关于代表提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巩固深化农村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慈溪市2010年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关于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市政府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部分保障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适度放低了享受标准门槛。关于中心城区出行难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攻坚突破,对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又如市经济发展局、教育局和劳动保障局将工作调研与落实代表建议相结合,将部分建议作为制订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市盐务局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无典盐购买难的建议,不但办理答复时间最早,而且行动迅速,合理布点,方便群众购买无典盐。不少单位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均给予了重点关注,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关于督办工作情况   认真做好建议督办工作,是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详细的督办方案,突出抓好办理工作的面商率、实际问题的解决率、代表意见的反馈率和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督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并逐件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7件,占26.93%;部分解决或列入解决计划的197件,占60.99%;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的36件,占11.15%;留作参考的3件,占0.93%。此外,闭会期间的11件建议,6件已经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余5件正在办理中。总结今年的督办工作,我们主要较好地把握了以下三个工作环节:   (一)抓进度,推动面上工作。一是强化个别指导。针对一些办理单位承办人员变动多的实际情况,建议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具体指导,代表工委有选择地加强联系,在代表“面商”沟通、拟文答复等环节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帮助承办单位完善办理方案和措施。二是强化进度管理。通过代表建议办理系统,掌握面上办理情况,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督促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三是强化沟通协调。从5月中旬开始,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听取办理单位情况汇报,共同分析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序和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二)抓重点,试行常委会主任督办制。经主任会议研究,今年我们确定“关于要求扎实推进农房两改工作的建议”等7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主任督办制。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相关工作机构通过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听取领衔代表意见等途径,加大督办工作力度。通过督办,7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关于农房两改工作,市里及时出台了补充意见,加强了分类指导和政策支持。关于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消防部门已在全市开展了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关于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基础养老金问题,市政府调整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各档月待遇标准统一提高30元。对这些工作,代表们普遍反映较好。   (三)抓落实,广泛征求意见。我们汲取以往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好的做法,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工作。一是广泛征求办理意见。从7月中旬开始,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分四片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镇、街道人大意见,征求部分代表及重点建议领衔代表意见,共同分析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二是认真收集反馈意见。针对一些代表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反馈意见的实际,我们采取书面催促、电话督促等多种方式,抓好建议的反馈工作,代表的反馈率达97.83%。从代表反馈意见看,都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们在督办中也发现,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交办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代表素质的提高,代表所提建议的综合性越来越强,而承办部门职能分工较细,许多工作相互交叉。为此,交办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座谈中,代表们对准确交办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市政府在交办时加强分析研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办理”,尤其不要出现建议“回娘家”现象。同时,有的建议件交办较晚,今年有个别建议件在办理工作开始2个月后才交办,影响办理工作进展。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交办阶段的协商机制,对难以明确承办单位的建议件,尽早提请市政府领导审定。   (二)对代表多年重复建议的办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这几年,代表提出的许多问题,通过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努力,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代表和群众的满意度在提高。但是,也有一些代表多年重复提出、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尽管承办单位多次沟通,代表从理解部门工作态度的角度表示基本满意,但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代表对办理结果还是不满意。因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对那些代表多年重复提出,且综合性强、群众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的建议办理工作。对确实由一个部门牵头难以办理的,建议列入市政府领导的领办件,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成效。   (三)办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要加强办理中的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的责任,主动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研究,与代表“面商”沟通。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面商”工作。要纠正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问题。个别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千方百计想办法要代表满意,而不是千方百计做工作去解决问题,存在着“重满意、轻解决”倾向。因此,建议市政府加强督促指导,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同时,要抓好跟踪落实。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要总结去年的办理情况,使“回头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自我跟踪落实,凡是有承诺而尚未落实的事项,每年都要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完全解决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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