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科技进步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0-11-22 阅读: 567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我市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并就审议意见提出的四方面内容,全面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过程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市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事局、慈东工业区管委会和科协等部门进行专题分析研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四方面意见和建议:对于当前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制订出相应的方案或办法;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定出时限表,限期落实,列入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突破解决的任务之一。此后,市政府又综合各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初步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以下发征求意见稿以及请上来座谈、走下去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得到全面执行和完善。经过多次征求和修改,市政府就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关键和重点措施等方面形成了最终意见。   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技进步工作环境方面   加强规划工作,进一步明确科技进步工作的目标方向。市政府把科技进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就总体目标来说,争取到2015年,建成全国有影响的科技进步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国家县域经济信息化城市、省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高科技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地,在创新投入、创新应用、创新成效、创新环境等方面居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编制完成了《慈溪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3年)》;草拟了《慈溪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拟定了《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方案》;着手编制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完成了《宁波慈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的修编起草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把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打造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制订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解决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强化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创新型政府。每年召开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大会,以及由各镇(街道)、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分解部署科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善科技进步考核机制,增加考核权重,配强科技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力量。把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作为对镇(街道)考核的重要内容;在2010年度对镇(街道)科技进步目标绩效考核中,共性考核权重分增加20%,自选考核中增加了对重大科技合作项目的考核分;在全市52家科技型企业配置了科技管理员;累计向15个镇派驻我市本级科技特派员80人次、宁波市级19人次;聘任了9名首席农技推广专家、51名农技指导员和88名责任农技员,累计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左右,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万多人次。   加大政策扶持和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科技工作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一是加大科技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今年已安排科学技术财政预算20619万元,同比增长3.9个百分点,用于各类奖励和补助,范围覆盖企业整个创新过程;同时切实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今年以来共减免750万元,兑现2009年度研发费加计抵扣7948万元,并基本完成了各类配套资金兑现工作。从2011年开始,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将按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予以安排。二是强化土地、资金等各类要素保障。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规划布局5个产业区块,新增建设用地5905亩,拓展边界用地1.41万亩,其中今年新出让工业技改用地59宗,供应土地1267亩,同比增长205.5%。成功引进华夏银行、临商银行、长江证券等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着手引进浙商创业投资来我市开展创投业务,启动创投机构引进相关配套政策拟订工作;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壮大;拟定了《慈溪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从事新兴产业企业的投资。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和医疗卫生等民生科技工作。确定2010年度第一批民生类科技计划项目28只,其中农业项目8只、医疗卫生项目20只,安排科研资金95万元;在开展农林牧渔种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现有种质资源的保护,强化对加拿大一枝黄花、松材线虫病、梨枯梢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护;以种子种苗工程为重点加强科技攻关,“慈抗杂3号”成为浙江省第一个通过国家审定的棉花新品种。四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工业设计、技术创新为主要途径,积极开展专利示范企业创建,今年已获授权专利3027件,同比增长96.9%,其中发明专利109件,同比增长75.8%;方太厨具和沁园集团入选第二批共146家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占宁波市入围总数的一半、浙江省的1/6强;新申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2家、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7家、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14家;切实开展专利执法检查,其中对长河、天元和宗汉部分企业进行了规范专利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接待了多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咨询,协助宁波市知识产权局调处了3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1起假冒专利案件。   (二)关于进一步夯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方面   明确产业导向,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对引进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对新兴产业在土地、供电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优先安排新兴产业向上争取各项资金支持。目前,已编制完成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电子信息三大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也按计划启动。同时,综合考虑交通区位、基础设施、城市依托等多种因素,在天元镇和宗汉街道北部,按照“集中布置、分期拓展”的原则,筹建一个新兴产业集群区,现工作班子已正常运转,园区控规修编等前期工作正加快推进。   强化主体创新和项目攻关,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设立89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持续科技高投入,不断开展技术创新,获取产业发展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上门辅导等方式,积极做好科技型企业的申报发动工作,使更多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今年有10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8家企业申报宁波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大力实施技术赶超计划。今年对组织技术攻关的20家以上龙头企业给予重点奖励,已组织申报国家产业振兴项目4个、中小企业技改项目8个、国家高新科技项目1个。围绕产业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展开攻关。今年,组织实施了11个2010年度市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获批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24项、宁波市级新产品218项,重大科技项目顺利实施。其中,由宁波大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中科院化学所、宁波材料所等参与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关键技术”863重大项目已获准立项,成为宁波市首个列入国家863计划的重大专项和年度最大科技项目,可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近2000万元;以天生密封件公司为第一承担单位的“核电站密封新技术、新产品及应用”项目已通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示,至此已连续三年由我市企业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获国家科技进步大奖。   强化人才“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努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撑。通过各类人才交流会、专场招聘会,大力做好创新型人才引进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强化柔性用才。今年以来,引进中高层次人才3000多名,申建博士后工作站5个。目前,结合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拟订,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新的配套政策拟以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为重点,不仅在住房、户口迁移、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入托、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加优厚的待遇,而且将在土地、人才开发资金方面给予优先保证,在政治荣誉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引进共建力度。积极引进有较强科研能力、研究领域与我市产业主导方向一致的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拓展我市与已有13家高校院所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与六所宁波地方院校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积极争取中科院宁波城市环境研究中心来慈落户,现正在对接和洽谈之中,如引进成功可增加国家固定创新岗位编制人员50名,以及大批流动专家学者,并对催生和培育我市环保产业、发展环保新材料具有战略意义。抓好现有创新平台建设。以慈溪市产学研联合研究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智能家电平台、中国家电研究院华东分院等平台建设为重点,完善配套政策,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对接交流活动的针对性,扩大平台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加强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力争今后三年新增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20项以上。今年以来,已有4家企业牵头牙刷丝、净水器、热水器、电暖器等8个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深化推进孵化平台建设。投资5亿元的浙大网新“慈溪·智慧谷”项目已于9月1日动工;着手拟订相关政策,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兴建各种形式的孵化器;拟在城区附近选择合适场地,利用闲置厂房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现已初步完成选址。积极扶持镇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建设2-3家服务质量优异、诚信度高、能实现自我积累的镇级服务平台,新增龙山镇科技服务中心1家,全市镇级综合性科技服务中心累计达10家。   加速“两化融合”,促进各类检测平台和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加快面向适合我市块状经济的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研发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针织机械检测平台、慈溪家电检测中心等公共行业检测平台建设为重点,面向镇级产业集聚区域,提供检测检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软件技术培训、咨询、监理、评测、人才中介等服务机构,为开展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提供服务支撑。其中,重点发展电路集成设计、工业设计、动漫设计、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业,推进RFID、传感等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促进新兴信息产业发展。目前,已组织申报国家电子发展基金招投标项目1项、宁波市电子商务试点企业3家,确定市级年度首批信息技术应用推广项目55项。   加快推进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安排380万元资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增添必要的研发测试设备仪器,积极申报宁波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对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按照相应档次分别给予10至100万元的奖励;积极做好发动和指导工作,新申报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8家、宁波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家、本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40家,目前认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四)关于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方面   扎实做好科普工作的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制订了《慈溪市创建省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实施方案》,在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开展新一轮省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制订科普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科普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范围和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不同阶层,积极实施“科学素质行动”,提高市民科学素质。争取到2011年,全市建立5所以上科技教育特色学校,5处以上宁波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确保每年有90%以上镇干部和80%以上村干部及农村党员劳动力接受科技培训;城镇80%以上的各类从业人员接受在岗培训、继续教育;每年组织2次以上针对市级部门和镇(街道)领导干部的科普报告会和学术交流会。   大力推进各类科普阵地建设。继续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传播行动,组织好科教电影下乡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多档科普专题节目,继续办好《三北田野》、《每日生活》、《健康》等栏目,继续在《慈溪日报》重要版面开设《科普之窗》专版。广泛组织开展各项科普活动,定期编印科普宣传小册子,完善慈溪科普网站,制作全市科普长廊展板,定期更换内容;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源开发;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科普事业,积极利用学校、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等公共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目前全市拥有市级科普示范单位65家、宁波市级52家、浙江省级12家。   切实强化科普网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在全面完成村级科协组建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拓展学校、社区、企业、机关科普组织建设,实现科普组织全覆盖。大力加强科普队伍建设。组建好三级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市级科普讲师团、农技服务团等科普队伍。目前,我市已拥有市级科普志愿者280人、市级科普讲师团成员28人、宁波市级科普讲师团成员27人,拥有市级科普家庭50户、宁波市级科普示范户5户。   切实强化科普经费保障。今年,按人均1.4元标准(户籍人口按100万人计算、暂住人口按70万人计算),安排年度科普经费238万元。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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