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领导,落实建议办理责任方面 政府系统建议办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中,先由市政府督查室提出初步分办意见,然后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各单位对分办有异议的向市政府督查室提出退办申请;对申请退办的建议,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调整,协调不成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相关市政府领导审定。通过上述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分办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使分办的难度不断加大:一是随着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代表建议涉及面不断扩大,不但跨部门现象明显上升,而且跨系统现象也有增加;二是有的承办单位联络员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业务不够熟悉,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影响了分办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个别单位推诿扯皮现象依然存在,对应由本单位牵头办理的建议,找各种借口推托。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办理责任,市政府将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交办工作程序,把初分、征求意见、部分调整、市领导审定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并且扩大意见征求范围;二是加强工作力量,由各单位推荐一名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对本部门业务较为熟悉的同志为建议办理工作联络员,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各单位联络员齐心协力做好建议办理的各项协调工作;三是严肃处理推诿扯皮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立即整改;四是对于难以确定牵头部门的建议,由市府办牵头办理或列入市政府领导领办件。 二、关于注重实效,加强建议办理力度方面 市政府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努力取得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推进的“双赢”。同时,市政府把涉及民生的建议置于突出位置,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是,有的工作离代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任务观念,注重答复办结,轻视实际效果;二是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很好地分析代表意图,办理工作重点不够突出,使代表重点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答复材料的针对性也不强,影响了工作的实效性;三是不少承办单位沟通协调能力不强,对于那些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工作,由于担心代表不满意,承办人员不敢理直气壮地向代表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反而使代表不理解、甚至产生误解。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将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督查力度,既对办理的及时性进行督查,又对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加强督查,对于那些措施不实,虚于应付的承办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督促整改,务求工作实效。二是对于那些代表重复提出、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列入工作计划;特别重大的,将列入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着力予以解决;对于承办单位初次答复的承诺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跟踪落实工作。三是搭建好服务平台,相关部门要牵线搭桥,增进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密切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理实效。 三、关于健全制度,提高办理质量方面 政府系统办理建议所依据的主要是《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法》,近年来又实行了重要建议市政府领导领办制,进一步丰富了办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各承办单位还摸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办理方法。下步市政府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不断加强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协调制度,目前大部分承办单位做到了“主办单位主动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协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面商工作”等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从而更好地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承办单位每年都要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健全跟踪落实制度,自觉把承诺事项列入本单位工作任务,攻坚克难,抓好落实。三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对各部门工作中摸索出的好方法、好经验,市府办将及时予以总结提炼,一旦条件成熟,在全市予以推广。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