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规划局局长 楼树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0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以新型城市化为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政府公共职能作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在城乡规划编制、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在服务经济转型、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和民生事业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
(一)创新突破,不断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性
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大开拓创新力度,积极发挥城乡规划的前瞻性和引领性。
1.市域空间布局实现新的突破。随着杭州湾新区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市原有的城乡功能布局发生了变化。为有序引导城乡统筹发展,及时修编完成了市域总体规划。在“东延、北拓、西连、南调、中提升”的指导下,将城市东线由原来的梅林路调整到寺马线,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面积由90平方公里适度扩大到100平方公里,充分利用城市东线所带来的人流、物流,带动逍林、匡堰的发展。
2.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新的突破。规划近2万亩的新兴产业集群区和约6.3万亩的慈东工业园区等两个市级工业园区,分别在观海卫、周巷等镇规划各300亩左右的两个片区级工业区块。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在市域北部规划近10万亩现代农业开发区,目前正大集团已经落户开工建设。对现有装饰市场、布角料市场、农产品市场等生产资料市场实施整合提升,规划约3000亩的商品市场园区和2000亩的现代物流园区。
3.城市规划开发模式实现新的突破。积极开展了中心城区功能布局优化及重点区块建设对策研究,摸清了中心城区1200万平方米城中村基本情况,提出以功能区块改造更新为载体,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实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由原来项目带动的点状、带状规划建设向大区块改造转变。按照板块主导功能形成“1234”功能板块布局,即一个新城CBD板块、两个南北门户板块、三个城市综合体板块和四个居住提升板块。
4.规划建设时序安排实现新的突破。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施,编写了《“十二五”时期中心城区改造更新重要片区重大项目实施规划及前三年行动计划》,并在此基础上,逐年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实现规划和建设之间的有机衔接。
5.规划编制方式实现新的突破。为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在景观大道、城南区块等规划编制过程中,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同步编制。在确定控规主框架内的主要功能、总体布局和刚性指标的基础上,进行城市设计,并根据城市设计来细化完善控规,努力达到两者的有机统一。
6.体制和队伍建设实现新的突破。为强化规划的谋划和策划工作,积极推进市城乡规划研究院体制转型,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总规划师、院长人选,努力引进一流的高层次规划人才。结合宁波卫星城建设,设立市规划局观海卫分局,实现机构延伸、权力下放,更好地支持观海卫镇的发展。花大力气加强规划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认真学习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全市规划管理人员分批赴上海同济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知识系统培训,此次培训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
(二)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2010年,致力于“尽快形成功能协调、覆盖城乡、体系完善的规划体系”,针对城乡区域联动发展的新问题、新要求,着力开展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
1.加强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夯实城市发展平台。为强化中心城区功能,应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布局和区域联动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及时开展了白沙路、宗汉、坎墩分区规划的编制及控规整合,明确自身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策略。目前,宗汉分区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白沙路分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坎墩分区规划已完成规划基本成果。
2.完善各镇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心镇是城乡区域联动的重要节点,也是片区重点发展集聚区,是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关键。2010年,着力加大片区重点镇(中心镇)规划编制力度。按照宁波卫星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对观海卫镇的规划编制,确立小城市、大战略的思想观念,对原中心区控规进行大手笔梳理整合,着手修编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省小城市培育试点要求,开展对周巷镇的规划编制,把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初步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城乡一体、环境生态、相互融合的规划体系。按照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求,开展对龙山镇规划编制,完成龙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及龙山片、范市——三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着重针对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项目审批必须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的要求,加快各镇规划区控规编制工作。目前,有8个镇的控规已全部完成,并通过了技术会审,其他镇正在编制当中。截至2010年底,全市各镇已编控规面积近130平方公里,镇规划区控规覆盖率约89%。
3.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编制,促进具有慈溪特色新农村建设。按照“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特色村”的总体思路,对全市15个城镇规划区外的123个村通过系统规划,确定2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点和10个相对独立村。目前,已批准了3个农民集中居住区,通过了14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技术会审,编制完成了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方案。
4.开展重点区块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根据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总体要求,结合“森林慈溪”建设,积极开展万亩畈“城市森林公园”城市设计工作。按照打造城区南部门户,建设绿色之城、生态之城、低碳之城的城市新景要求,完成了城南改造区块城市设计。按照城市交通景观轴线、门户中心和绿色生态的要求,积极推进景观大道改造区块城市设计。
5.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增强城市发展承载能力。致力于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承载能力,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针对中心城区高速公路“边缘化”和市民“出行难、行车慢”等问题,为形成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出行便捷的新型城市综合动态交通体系,开展了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编制完成。针对市民“停车难”问题,结合“疏堵保畅”工作,及时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明确了公共停车场布局、规模和近期建设时序安排。编制完成了新城大道夜间照明设计方案,规划设置一批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视觉整体统一、富有美感的都市夜景灯光系统,亮化、美化城市夜景。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认真做好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积极开展余慈中心城核心区慈溪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推进余慈联动发展。
(三)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城乡规划的刚性
围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大规划工作的公开监督和制度建设力度,着力强化城乡规划的刚性和可控性。
1.专题召开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强化规划的“龙头、刚性、法定”地位,促进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和依法管理,努力把城乡规划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专题召开了近些年来的第一次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并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
2.不断深化“阳光规划”。结合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公示栏等媒体,采用意见征询、有奖征集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规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规划信息公开共954项,收到建议共计55条,均给予及时答复和落实。
3.大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开展以宣传省城乡规划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运用报纸、电视台、标语广告等媒体,通过在慈溪日报上刊登知识竞赛试题、新闻采访、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规划法律和规划工作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定期编制《慈溪规划》,积极宣传规划工作动态,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规划动向,支持规划实施。
4.不断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实际,修订完成了《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关于加快中心城区部分街道村级发展留用地指标落实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审批管理,制定《慈溪市中心城区办公建筑行政许可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提高方案审批的效率和准确度,拟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内容与流程暂行规定》。
5.加大规划监管力度。定期对镇、街道规划管理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一些工作偏差。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规划变更的控制力度。积极运用“规管2008”等办公信息化技术,强化规划审批各个环节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更加注重建筑方案的监督把关,确保项目建设不走样。认真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2010年,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拆除2万余平方米。
(四)面向基层,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大规划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力度,保障城乡建设的有效推进。
1.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议、提案办理是促进规划工作的强大动力、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和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2010年,规划相关建议、提案共计130件,比2009年度增加了约170%。通过上门面商、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做到件件有研究,件件有落实。
2.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通过“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做到提前服务和主动服务。在建设项目规划服务过程中,将原本串联的几个阶段,如方案会审、指标复核、规划公示等同时进行,缩短审批时间,使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间减少80%以上。同时,技术审查善于“借脑”,组建由规划、建筑、交通等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在方案评审中征求专家建议,促进方案的科学合理。2010年,累计受理各类规划许可和服务事项2200余件。
3.专题开展“规划服务月”活动。确立“规划就是服务、方法就在基层”的理念,做到规划工作重心下移。专题开展了“规划服务月”活动,由市规划局对重要项目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走访服务,共走访140个次,帮助解决80余个规划实际问题。
2010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截至2010年12月,市域城市化率达64.5%,全市建成区面积达166.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40.7平方公里。市规划局获得宁波市2010年度规划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排名第一的荣誉称号。
二、当前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更看到规划工作与慈溪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对城市发展的规律性、方向性问题分析不够深入,把握不够精准。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不平衡,致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
(二)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尚待进一步加强。依法实施好规划,是规划工作的根本所在。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处理好规划控制的长远利益同项目建设的近期效益、城市发展的全局利益同局部利益等之间的关系,在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规划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新型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规划工作人员现状与面临的任务要求显得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和整体素质等方面不能适应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改造更新的需要,高层次规划人才培养难、引进难,结构性专业人才缺失等。
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切实研究加以解决。
三、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镇建设年”、“产业平台开发建设推进年”两大攻坚活动,高起点谋划、创新型策划、精细化规划、务实性计划,关注民生、注重生态、塑造文化,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为推进我市“绿色生态、宜业乐居”一流幸福家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规划前期研究,不断提高规划研究的水平。有重点的加强规划研究,促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积极开展慈溪城市定位、规划战略研究,重点研究慈溪中心城市与杭州湾大桥新城错位发展问题。结合“十二五”时期中心城区改造更新规划,进一步研究板块功能定位、用地布局和教育、卫生、文体等设施配套问题。积极参与做好跨海铁路线型走向的规划研究。开展城乡体系结构研究,充分发挥片区重点镇(中心镇)网络节点作用。
(二)科学各类规划编制,不断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尽快完成中心城区控规整合工作,重视城市空间布局和地下空间资源利用。高质量完成新潮塘、万亩畈、乌山等功能板块的城市设计工作。深化完成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实施交通枢纽中心规划,推进路网建设,尽早打通断头路。完善公共停车场规划,从严抓好大区块改造、经营性商业和房地产停车位配建落实工作。完成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商品市场园区和综合物流园区等重大产业区块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各镇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覆盖率,使各镇规划区内控规覆盖率达到100%。围绕中心村培育,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房两改”工作,力争中心村规划编制率达100%。积极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化规划审批服务,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管理。按照“精细城市”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提高规划审批决策水平,完善方案评审和技术咨询制度,发挥三维仿真的辅助决策作用。严格城乡规划许可制度,加强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强化规划刚性。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积极探索规划执法的联动机制,研究规划的“堵”与“疏”问题,努力提高规划执法的效力。进一步加强规划服务,开展“送规划服务下基层”活动。尽快组建市规划局周巷分局,更好地支持周巷镇建设发展。实施重点区块、重要项目超前服务,推行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管理前置。
(四)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努力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招录工作和市城乡规划研究院院长招聘工作。结合新型城市化人才引进“双百”计划,加快充实规划人才,加强一线工作力量。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加强与人大、政协、广大群众在规划各个环节的监督沟通,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批前公告、批后公布制度,探索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变群众上访为规划批前下访,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