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柴志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段时间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2010年我市财政决算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和2011年收支计划等情况到市财政局、审计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及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进行了调研。今天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炳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1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胡敏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财政决算报告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报告符合实际,本次“同级审”工作认真细致,报告内容详实,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
一
2010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04882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5.3%,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1.2%。其中,慈溪市级完成地方级收入50915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4.50%,完成调整预算102.2%,加上中央级收入406732万元,合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1588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3.1%,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全年一般预算总财力为716021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497086万元。全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618425万元,为预算总支出指标的89.7%,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419049万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71202万元,净结余26394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净结余14445万元。
2010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435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9.9%,完成调整计划的104.5%,其中,慈溪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79572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4.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8.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全市基金总财力1009293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803995万元(含用于土地成本性支出及社会保障的资金287184万元),各镇105081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03789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477298万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97567万元,净结余107937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5385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5824万元)。
2010年,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入实绩完成37144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8%,为计划的128%,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入实绩加上历年结余594991万元,实际可用资金为966437万元。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支出实绩为21251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为计划的97%。期末滚存结余753919万元。
通过调查和上述数据反映,2010年我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着力支持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民生支出,实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劳动保障、卫生等六部门的预算执行特别是对“三费”的控制有了较为明显的好转,决算客观真实;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全年收支执行情况良好,2011年的收支计划顺应发展和民生需要,符合实际。
为此,我们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张炳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
过去的一年,我市财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仍客观存在。如: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还需有效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还存在不到边不到位的情况,基金收入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地方社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薄弱等等。对此,市政府、财税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保证2011年度财政预算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着力完善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对税收征管的基础管理,完善对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地方小税种征管措施,加强对欠税的有效管理,继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积极应用纳税评估成果,切实提高纳税评估的有效性,科学合理地确定税收定额标准,依法规范税收征管。及早研究、谋划国家房地产调控对基金收入的影响,科学合理地确定基金筹集和征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的稳定入库。
(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税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力度和水平,细化部门预算特别是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对结余资金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研究部门预算的公开办法和方式,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度;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理财工作,继续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综合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的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政府工作的计划性,合理把握支出的节奏和进度;继续加强对“三费”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三)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重视对地方社保基金动态管理分析,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该充实的及时充实,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切实防范社保基金的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对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有效的地方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保值、增值。
(四)继续强化审计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法》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继续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从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财经政策制度的落实;继续加强绩效审计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要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逐个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有关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