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1-07-27 阅读: 573
            2011年5月30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柴志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开展联动专项审议的统一部署精神,4月中旬,市人大财经工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审议范围和重点。4月下旬至5月上旬,就市本级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赴市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调研,同时还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企业、参保人员及人大代表对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全面参保、多层覆盖、分步推进、逐步提高”的社会保障总体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全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0.1万人,实际缴费参保33.16万人(其中外地职工9.25万人),每月发放养老金4537万元,累计基金结余36.91亿元,抗风险能力81.34个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21.86万人,每月发放养老金3096万元,累计基金结余5.54亿元,抗风险能力17.89个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0.47万人,实际在保14.62万人,每月发放养老金3185万元,累计基金结余4.08亿元,抗风险能力12.81个月;“老农保”实际在保5万余人,每月发放养老金1.36万元,累计基金结余4509.04万元;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31万人,累计基金结余2.50亿元。目前全市户籍(剔除叠加因素)合计参加各项社会养老保障人数累计65.45万人,约占应参保人员的83.9%。   (一)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养老保障工作已纳入民生工程管理体系,并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早在2002年8月,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慈党〔2002〕18号文件,明确各镇(街道)的社保扩面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出台专项考核办法、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等方式,有效推进养老保障工作的开展。2006年又在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站),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高了服务效能。由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促进了养老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从1998年起,我市启动养老保障全覆盖的制度建设。一是职工养老保障实行“双拓展”,即企业从城镇企业向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拓展,人员从城镇企业本市户籍向上述企业职工、个体经营户、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地灵活就业人员拓展。二是2003年我市积极实施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政策,通过对失地农民采取市镇两级补助、享受年龄提前5年等优惠措施,激励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三是2007年,为解决我市无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我市先后出台实施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称“新农保”)。四是为满足随着参保人员生活水平提高而对保障需求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三保衔接”政策,使参保人员能够按照一定的条件顺利转换衔接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享受标准。   (三)参保意识明显提高。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养老保障建设力度,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市各相关部门通过和谐企业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障的功能与作用,掌握一些有关养老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操作程序,养老保障工作逐步深入人心。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各类养老待遇享受人数的不断增加,待遇标准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已逐步由“要我保”到“我要保”的转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四)基金管理比较规范。近年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从运行机制、权力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资金征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征缴的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支出管理程序较为规范。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经常性开展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纠正。   二、当前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养老保险资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养老保险制度尚需完善,各类城乡养老保障衔接的法规制度亟待解决。当前我市养老保险种类较多,保障标准不一,有的保障标准甚至远远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仍有差距。同时,地方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仍无法自由转换、衔接,基金的管理方式也难以统一。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较大。据劳动部门测算,两类基金的支付能力仅15.35个月,支撑能力较脆弱,而且待遇标准还尚未到位,一旦按上级要求提高养老待遇,每年支出将达到9.6亿元,会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三)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较大,扩面征缴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养老保险意识淡薄,欠缴、漏缴、少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年轻职工对养老保险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外来农民工由于工作流动性大,只想解决当前生活问题,不愿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部分镇、街道在扩面征缴工作中也存在年底组织企业突击参保来完成任务的现象。   (四)养老保险经办基础建设薄弱,资金发放管理尚需加强。随着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工作职能的下延,基层工作人员的配备和经费投入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实际需求,养老保障经办机构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超负荷工作的情况普遍存在。据审计部门反映,当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中仍存在部分参保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不够真实、部分人员应保未保、个别企业欠缴养老金的现象,劳动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此外,个别死亡、判刑人员刑期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三、意见建议   (一)完善保障制度,努力构建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设计层面研究:一是进一步研究或向上级建议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自由衔接、转换的制度,三者养老保险资金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运作;二是研究和完善45至59周岁段尚未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通过建立一定的优惠制度,鼓励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三是建立正常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减少临时性增长,以保障养老保险资金的正常运营;四是完善细化养老保险资金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机制,便于具体执行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五是切实解决“老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其能顺利转入正常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基层政府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社保部门要创新扩面征缴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舆论等手段强化征缴,探索建立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工商、税务、财政、审计、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有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增强参保意识,最终使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制度全覆盖达到参保人员全覆盖。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增值。认真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尽快出台地方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障养老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科学合理的安排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资金结构。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社保基金结余管理,决不能移作他用或者调剂,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监督稽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监督机制,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制度,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重视相关基础信息工作,规范养老金发放管理,经常性开展对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的清理,杜绝冒领多领情况的出现。   (四)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养老保险事务工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服务模式。加快“金保工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加大财力投入,提高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创新服务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99760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