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1-08-15 阅读: 526
  2011年7月28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炳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全力做好民生保障,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经济实现平稳运行。   (一)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1-6月,我市(不包括杭州湾新区)完成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7531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8%,比上年同期增长25.7%,加上中央级收入260748万元,合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360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3.1%,比上年同期增长25.8%。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分别比省、宁波市低1.3和5.3个百分点。   加上杭州湾新区,全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254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2.3%,比上年同期增长27.9%,其中,地方级收入427512万元,中央级收入297951万元。   我市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50711万元,为预算的51.9%,比上年同期增长14.4%;   ——营业税92048万元,为预算的55.1%,比上年同期增长7.2%;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48786万元,为预算的80.5%,比上年同期增长61.5%;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5045万元,为预算的58.0%,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城市维护建设税18018万元,为预算的56.0%,比上年同期增长31.0%;   ——其他地方税收61912万元,为预算的71.3%,比上年同期增长24.6%;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53338万元,为预算的127.0%,比上年同期增长45.7%;   ——财政专项收入9750万元,为预算的50.5%,比上年同期增长32.7%;   ——罚没收入12211万元,为预算的93.9%,比上年同期增长103.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00万元,为预算的25.0%,比上年同期负增长25.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76万元,为预算的75.2%,比上年同期增长27.0%;   ——其他收入119万元。   1-6月,街道、市属区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60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8.6%,比上年同期增长25.1%。其中,地方级收入1256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7.9%,同比增长18.4%;中央级收入604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9.9%,同比增长41.8%。   (二)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1-6月,我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341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8%,比上年同期增长36.7%。其中,市本级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01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4%,同比增长34.2%;街道、市属区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60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5.1%,同比增长53.7%。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25211万元,为预算的47.2%;   ——国防427万元,为预算的39.0%;   ——公共安全20973万元,为预算的51.8%;   ——教育34324万元,为预算的46.7%;   ——科学技术15045万元,为预算的54.6%;   ——文化体育与传媒3904万元,为预算的66.2%;   ——社会保障和就业22243万元,为预算的49.2%;   ——医疗卫生28106万元,为预算的61.4%;   ——节能环保1575万元,为预算的34.5%;   ——城乡社区事务3770万元,为预算的36.0%;   ——农林水事务17781万元,为预算的59.1%;   ——交通运输8240万元,为预算的64.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822万元,为预算的84.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6880万元,为预算的98.0%;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69万元,为预算的100.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053万元,为预算的47.8%;   ——住房保障支出5337万元,为预算的69.9%;   ——其他支出2258万元,为预算的8.0%。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6月,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667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7.7%,比上年同期增长52.5%。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彩票公益金670万元,为预算的41.9%,比上年同期增长13.8%;   ——地方教育附加6437万元,为预算的51.5%,比上年同期增长9.3%;   ——文化事业建设费314万元,为预算的62.8%,比上年同期增长44.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51万元,为预算的54.0%,比上年同期增长15.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09442万元,为预算的36.4%,比上年同期增长57.5%;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7979万元,为预算的97.3%,比上年同期增长77.5%;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1329万元,为预算的37.4%,比上年同期增长63.7%;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59万元,为预算的55.7%,比上年同期负增长52.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9189万元,为预算的51.3%,比上年同期增长16.0%;   ——职业教育统筹经费8243万元,为预算的108.5%,比上年同期增长16.3%。   1-6月,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095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7%,比上年同期增长423.1%。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6月,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031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3.3%,比上年同期增长21.6%。其中,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246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2.4%,同比增长15.8%;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45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2.6%,同比增长39.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教育7037万元,为预算的59.5%;   ——文化体育与传媒500万元,为预算的1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484万元,为预算的14.0%;   ——城乡社区事务201293万元(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6799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5541万元),为预算的21.1%;   ——农林水事务10533万元,为预算的38.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4万元,为预算的20.6%;   ——其他支出4631万元,为预算的49.7%。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及时分析财政运行情况,促进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按月、按季度认真分析财政执行情况,有效把握财政运行脉搏。从上半年的财政运行情况来看:一是地方级财政收入虽然同比增长25.7%,但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7.1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依然增长较快是由于上年企业效益相对较好,在5月份汇算清缴期入库拉升收入,使企业所得税上半年实现63.0%的超高增长;加上今年起实施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内外资企业征收政策并轨,上半年实现收入27552万元,同比增长32.5%;同时,契耕二税、罚没收入达65549万元,同比增长53.8%,拉动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速4.7个百分点。二是主体税种收入增速趋缓。我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收入共计476823万元,同比增长23.0%,增速比一季度末回落8.7个百分点;四大主体税种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4%、7.2%、63.0%和22.4%,但增速比一季度末分别回落1.7、18.6、23.1和6.0个百分点。三是财政可用财力因收入结构变化而弱化。地方税收入占全部工商税收比重为30.9%,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主要是营业税增长缓慢,同比仅增长7.2%。其中,房地产业入库42285万元,占营业税入库额的45.9%,同比仅增长3.7%。如果从应征数来看,房地产业营业税应征数为20590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4.2%。   (二)及时兑现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经济较快发展。上半年,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443户,共减(抵)免企业所得税4069万元;兑现295户高产田财政奖励政策1698万元;兑现自营出口、分离发展服务业、农业龙头企业等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优惠政策693户,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153万元;审批耕地占用税减免4项,减免金额1135万元。兑现各项支农资金3752万元;兑现二三产财政扶持资金13063万元,其中24家效益工程企业奖励7826万元。   (三)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减轻民众负担。上半年,共审批下岗再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大学生自谋职业优惠政策162人次,减免税费146万元;兑现101327户种粮农民粮食直补款1696万元;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2095万元;兑现2010年度公交车、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资金2235万元。   (四)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49949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同期增长40.4%,占财政总支出(不含土地成本性支出)的86.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农林水利、医疗卫生分别支出91987万元、84424万元、51174万元和43517万元,分别增长25.0%、127.9%、24.6%和64.0%,其他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方面民生支出228395万元,增长27.7%。   (五)深化税收征管,提升税收管理绩效。一是完善国地税个体税收联合征管,全市已有16个镇(街道)成立了联合征管机构,截止6月25日共纳入联合征管个体户30118户,当年入库税费、滞纳金7679万元(其中地税3583万元)。二是推进纳税评估,上半年共评估纳税人272户,评估入库税费、滞纳金1071万元,其中匿报收入、所得983万元,户均补税额为3.94万元。三是发挥稽查作用,上半年共稽查企业132户,查补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1202万元。四是开展七个低效行业税收规范提升工作,制定七低行业税收规范提升的工作方案。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全市共有七个低效行业企业921户,其中单位电耗产出低于最低限额标准的有262户,高于最低限额标准的有659户。五是深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将全市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户2082户、一般税源户44850户和联合征管税源户30118户;设立服务和监督专线电话,从5月初开通到6月底共接到各类咨询、举报电话188个,所有问题都得到了具体落实。   (六)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完善预算指标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管理的意见》,规范年度预算批复、指标追加和调整、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操作流程,将所有预算指标纳入“金财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二是积极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市本级政府总预算、20个镇(街道)总预算及46个市级部门预算的预算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民生支出和部门预算中的重点支出公开到了具体项目。三是加强财政调度资金管理,出台实施《慈溪市级财政调度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大财政间隙资金调度力度,截至6月底,调度资金余额达29.22亿元。四是积极做好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工作,上半年累计共办理社保定期347628万元,其中定期三年为228200万元,占65.6%,截至6月底,财政资金定期占总存款比例达75.0%,已实现资金增值6786万元。五是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小金库”治理工作。确定了“森林慈溪”创建工程等10个重点评价项目和服务外包奖励等20个一般项目,上半年已完成4个一般项目;开展“小金库”自查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不合规情况及时督促纠正。六是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上半年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20只,基本完成审核15只。七是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顺利完成公车自查,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处理。   三、下半年的财税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总体工作要求,结合财税工作实际,下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加强对财经形势和税源的分析预测。综合分析当前经济发展走势,企业受土地、资金、电力、原材料等要素趋紧制约,将对财政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预计今年一般预算收入将呈现“增幅回落、前高后低”的态势,同时财政收入结构优化趋势也会受阻。为此,下半年,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分析经济与财政收入发展态势,密切关注房地产调控等对我市经济发展及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准确把握全市财政经济发展趋势,切实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切实减轻个人、个体的税收负担。及时兑现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培育效益规模企业,支持企业市场开拓、自主创新,努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二)全面提升税源管理水平。一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全面推行“税易征管平台”运用,建立税易异常数据监控平台,加强对异常数据的收集整改。二是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继续制定新的行业纳税评估标准,加强已制定标准的运用;健全纳税评估选案机制,建立备选案源库制度;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建立审计式或格式化的工作底稿。三是完善个体税收定额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建账建制建立收入日记账,按实申报纳税。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定额管理软件,对以营业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计算机定额。四是继续扎实推进七个低效行业的税收规范提升工作,切实推动我市经济的转型升级。五是深入开展地税行风评议工作,以评议活动为抓手,切实提高地税部门的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一是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加快推进已竣工未决算项目清理评审,探索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提前介入制度。二是加强镇级财政管理,进一步理顺市、镇两级财力分配关系,完善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研究制定规范镇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确保镇级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三是做好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预算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试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编好2012年财政预算。四是做好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区块、重大产业平台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板块、重大平台、“农房两改”和淘汰落后产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上林英才”计划等重大工作资金需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在依法治税前提下,继续规范税收征管;按照年度计划,加快计划内土地的出让,有效增加市本级可支配财力。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高度重视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监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预算追加。根据上半年财政收入执行进度和上级政府出台的新增财政支出项目,科学合理调整预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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