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农业局局长 徐桐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现状和主要工作情况
农业园区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工程,是集聚优质资源要素的重要平台,是优化产业布局的创新举措,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有效抓手。从2002年开始,我市按照加工型、外向型、生态型、科技型、集约型的农业发展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坚持规划引领、以市场促进投入多元、以政策集聚要素,把产业基地与现代园区建设作为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农业园区建设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绿色产业基地初具规模。全市已流转的土地面积占全市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62.2%,形成1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的有33.4万亩,百亩以上规模经营的逾12万亩,规模经营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共建成200亩以上优质农产品基地286个,面积12.78万亩;面积50亩以上的现代农场(基地)490家,面积15万余亩。二是农业产业基地稳步推进。我市拥有宁波慈溪长河农业科技园区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宁波市慈溪农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万亩畈)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5个农产品基地列入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总面积7.72万亩,其中核心区面积0.9万亩。从产业分布看,9个为种植基地,6个为畜禽养殖基地。目前,13个产业基地已通过宁波市级验收。三是“3320”工程正式启动。即建设3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30个宁波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0个500亩以上慈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目前,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综合区已列入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慈溪市逍林现代农业综合区和慈溪市长河现代农业综合区已完成规划申报;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正大蛋鸡产业示范区等3个主导产业示范区与慈溪长河智慧农业精品园等3个现代农业精品已列入2011年宁波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0436.48万元。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过程中,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认识。一是从贯彻落实1号文件精神来深化认识。我市把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抓手,从2002年起,连续9年在1号文件上明确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各地统一思想认识,立足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谋求现代农业发展,把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当成现阶段农业先发优势的必要条件来抓好抓实。二是从实践检验的成效来深化认识。随着农业产业基地的持续建设,大批优质农产品基地不断涌现,现代农场等新型农业市场主体迅速发展壮大,农业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基地的规模经营效益比散户经营亩均高出20%以上,极大地促进了建设农业产业基地的积极性,大批农民开始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到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上来。
(二)持续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推进规模经营的核心,是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基础。我市一直从战略高度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有形市场建设、流转方式创新、提质转型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积极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完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实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覆盖,并在逍林镇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储备交易中心,开通“慈溪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出季节性流转、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互换和“四统一”型等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实施土地流转稳量提质工程,“稳定总量、提高质量、优化存量”,注重扶持单体规模50亩以上和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规模经营,重点支持新型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委托流转比例与50亩以上规模经营比例。
(三)以市场促进投入多元。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园区准入,引导和鼓励各农产品加工企业、工商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类农场、种养大户及农产品购销大户等主体积极投身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建设机制,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建设和发展园区,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农业园区投入多元化。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在建成的基地中,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的有22个,占8%;依托工商业主建设的有32个,占11%;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有19个,占7%;依托各类农场、购销及种养大户建设的有201个,占70%;依托农技部门建设的有12个,占4%。
(四)强化建设机制。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联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每一个建设项目也都明确镇级以上联系领导。建立完善基层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专家联系制度,根据不同产业,明确专门首席专家和责任农技员联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二是实施园区建设准入机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体资质审核制度,优先引入有实际经验,有较强事业心,有优势技术和产品,有资金实力和农业产业项目的个人或组织,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采用动态淘汰办法,对统一度不高、管理粗放、质量安全措施不力、没有专门管理档案的现代农业园区予以淘汰。三是强化现代农业园区规范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现代农业园区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一现代农业园区必须有农业技术责任人、生产管理体制负责人、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详细清楚的生产记载档案。强化业主素质培训机制,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和选送农场主到大中专院校培训,培养精英农民。四是推出涉农人才引入机制。对慈溪籍涉农类毕业生涉农创业,承包耕地面积80亩(设施栽培20亩)以上,自主创业者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涉农类毕业生到生产一线直接从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试、示范和推广工作,在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本市农技人员同等待遇,且对成绩显著、签订工作合同两年以上的,在镇、街道招考事业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五)加强政策支持。一是切实保障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每年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配套,对已验收通过13个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市财政已投入1490万元。对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农业园区的项目,市财政给予1:1配套,引导各类支农资金和项目重点用于农业园区建设。今年,预计市财政对现代农业园区的扶持资金总额将达到2500万元。二是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对新建规模200亩以上的绿色产业基地,达到无公害控制性指标的,每亩补助50元;推行绿色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农事操作记录达到要求,抽检合格且一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每个补助5000元;规模1000亩以上的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补助1万元。新创办农场经注册登记,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开展标准化生产且无安全事故发生的,每家补助5000元。
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抗旱能力弱。农业抗旱能力弱是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的另一重要问题。从深层原因分析,除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不足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大规模推进也是造成目前农业抗旱排涝能力薄弱的重要原因。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虽然是实现保护中开发和耕地占补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的推进必然考虑新增耕地率,必然会侵占原先路沟渠,也必然会破坏原先农田水利生态,侵占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农田基础设施和排涝大为改善,但蓄水能力大为下降,抗旱能力更加薄弱。
(三)功能定位需要完善。园区发展与当地经济建设、农业农村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从一些园区的建设情况来看,园区在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普及,产业的升级,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不够明显。农业园区功能比较单一,层次不深,大多仅集中在展示、生产两项功能上,而服务、研发、辐射等功能十分薄弱。
(四)财政补助重点不够突出。按照宁波市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目前园区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农业装备、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态循环和科技类等投资,且财政补助分别不超过各类投资的50%。对于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示范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业主由于考虑效益产出、土地承包期等问题,投入积极性不足,要以政府投入为主,适当提高补助比例;而对于生产设备、农业装备等,要以业主投入为主,可适当降低补助比例。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积极解决农业设施用地。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业市场主体在规定范围内争取农业设施用地指标。
(二)强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一方面,继续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另一方面,在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强化对农田抗旱设施的设计。
(三)加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完善慈溪市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启动慈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现省级、宁波市级及本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梯度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的重点,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四)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继续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抓好基地向园区提升工程,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争取通过2-3年努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科学、综合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