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1-08-15 阅读: 611
  2011年7月28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宓 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扎实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办公室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就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听取了市农业局、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和龙山镇、掌起镇、长河镇、周巷镇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龙山现代蔬菜产业示范区、延龄獭兔场、东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千亩早熟蜜梨基地等农业园区的建设情况,走访了部分种植养殖大户。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估价   近年来,市政府把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按照“拓展基地,提升功能,创新服务,生态循环”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投身园区建设,强化园区建设准入机制、规范化管理机制和涉农人才引入机制,制定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园区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62.2%,建成200亩以上优质农产品基地286个、50亩以上现代农场490家,拥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个,列入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5个,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成为首批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建设过程中仍然碰到体制、政策、设施和资金等障碍,形成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作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基础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难度加大。农业园区在开发建设中,必须以大面积土地流转为前提。但目前的现状是农业经营散、乱、小的情况还存在,整片、整畈土地流转难,而且短期内难以改变,土地难以集中连片经营。加上个别农户往往容易将其他矛盾转嫁到土地流转问题上,部分村干部对土地流转也有畏难情绪,导致开展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难度日益加大。同时,随着前期土地流转经营合同陆续到期,一些农户要求提高补助标准甚至提前终止流转合同,使种养户难以合理安排种养计划,普遍存在担忧心理。   (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不足,大部分种养户也没有这个资金实力,而经营面积小的农户更不愿意投入,导致许多园区内的道路、河流、沟渠、电力等配套设施无法满足农业生产要求。特别是抗旱能力弱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一方面由于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不足;另一方面,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大规模推进时,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没有同步推进,导致在增强排涝能力的同时蓄水能力大为下降。另外,电力保障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内,水稻种植灌排水用电无法完全保障,正大100万羽蛋鸡养殖项目双回路供电也受到影响;慈溪惠农生猪养殖场因停电原因,导致50多头生猪死亡,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三)农业科技含量及现代化程度较低。一是农业园区的载体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比较薄弱,输出的多为初级产品,深加工产品少,农产品附加值低。二是农业园区的现代化程度还不高,虽然采用了一些先进技术,部分实现了现代化,但很多园区仍然是以人工耕作为主,缺乏机械化、自动化设备。三是园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专业科研人员匮乏,现有的农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流动性强,科技队伍不稳定,影响园区的长远发展。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机制有待完善,真正应用到农业生产实际的科技成果不多、转化速度不快、转化效益不高,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不强。   (四)园区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政策制约影响突出。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规定,基本农田上禁止建设农用设施,而我市农业园区内基本农田比例近90%,导致园区建设中设施农用地问题突出,管理用房、生产附属设施及道路等用地指标无法解决,严重影响了园区建设进度。二是扶持力度还不够大。基层反映,政府对园区建设的奖励补助力度跟不上形势发展,在农产品销售网络的建设上鼓励引导不够,缺少对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且畜禽养殖空间日益缩小等。三是农业生产风险高。暴雪、低温阴雨等异常天气频发、水土质量恶化以及市场运作机制的不完善,给本来处于弱质的农业生产和销售带来严重影响;农业生产设施、农作物被盗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致使农民受损农业受害。   二、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调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视和领导。要充分把握农业在我市长远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当前我市粮食、畜禽自给率低的现状,充分认识园区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统一思想认识,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在园区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统筹解决全市园区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等方面,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农业园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要素保障。一要扎实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巩固规模经营成果,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制、“四统一”型等规模经营模式,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比例,扩大单体规模,延长流转期限,形成长期稳定的规模基地。二要着力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加快实施低洼地、低产地、小流域治理和农田“三沟”配套;加快农业电力设施建设和改造,确保农业电力供给;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化、自动化。三要努力确保园区建设发展空间。针对我市农业园区建设受土地制约难以拓展提升的现状,以及部分农业企业、种养大户要求解决落实农业用地的强烈呼声,建议市政府在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适当安排土地,满足本市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的用地需求;针对畜禽禁限养区范围不断扩大的现象,建议市政府尽早出台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妥善处理禁限养区内养殖户关闭搬迁的出路问题。   (三)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发展环境。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集中优势、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园区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二要针对当前园区建设过程中农用设施用地受限的突出问题,在积极向上反映的同时,想方设法增加农业用地指标,解决企业、农户的一些实际问题。三要加强园区建设的服务,提高现代化设施农业应用率,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避免对耕地和水资源造成新的污染。四要切实抓好农业园区的治安管理,对偷盗园区设施、电缆、给排水设备及农产品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园区生产设施不受破坏、农产品不受损失。   (四)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运作水平。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要用现代工业的管理模式来组织现代农业园区的生产和经营,实现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注重培育有市场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二要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方式、经营机制和分配方式;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逐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科技水平,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园区经营。三要提高农产品销售能力。在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农产品销售平台和网络,尽最大努力降低农产品销售风险。四要大力培养科技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科技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引进高素质的农业经营管理和科技人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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