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5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第66次主任会议通过了五方面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造氛围,切实加强《条例》宣传
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行政管理人员、综合执法人员和职工开展系统学习,切实提高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宣传车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条例》,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对乱倒垃圾、占路摆卖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和破坏环境的陋习进行曝光,对维护市容、保护环境的义举进行弘扬。同时,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宣传讲解《条例》有关内容,从日常生活中容易触犯的不文明行为着手,教育学生和企业员工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公共设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乱丢吐等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此外,通过城管义工平台积极宣传《条例》,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二、建机制,规范市容市貌管理
一是完善环卫机制。增强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能力,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街道(镇)城管中队和环卫所的考核,指导街道城市管理职能向社区的延伸。二是强化环卫工作的考核力度。组织开展全市环卫行业竞赛,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印发《环卫督查》简报5期,《数字城管工作简报》7期,《城管督查通报》6期。三是逐步推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按照省政府和省法制办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工作的批复,待今年新招录的50名城管执法队员到位后,在宗汉街道、坎墩街道、横河镇区域实施,填补上述区域的执法缺失,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四是强化数字城管督查力度。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作用,以每月20日为基准,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给相关领导和部门,到目前为止共派发各职能部门16039件,处理14680件,处理率为91.53%。四是规范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规范城区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方案,自7月1日开始,城区环卫工人在慈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享受到了双休日2倍、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3倍加班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人均年收入达到2.9万元。下一步,在提高福利待遇的同时,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权益,稳定环卫工人队伍。
三、求创新,提高环卫管理水平
一是实施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实施工程渣土清运单位资质管理和环卫保洁物业公司资质管理,制订从业标准,健全资质审核和管理。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做好推广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前的调研,建立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培育成熟的环卫作业服务市场主体,制订相关的行业管理规范、作业标准和定额标准,形成一套科学、合理、专业,符合我市实际的环卫监督指标评价体系。目前在垃圾清运、河道保洁、垃圾处理、粪便处理管理等工作上已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下一步将把传统的道路清扫保洁、公厕保洁等环卫作业也逐步公开面向市场,变以往财政年度拨款为按任务招标的政府采购,提高作业效率。三是优化环卫作业方式。增加环卫机械设备投入,提高环卫机械作业率,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下一步将继续增加机扫车、高压清洗车等环卫机械车辆,扩大机械清扫面积,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道路清洁度。
四、夯基础,完善公共设施功能
一是做好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审查,目前已进入报批阶段,待批准后将按照《规划》要求,予以贯彻实施。二是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推动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配置水平。三是继续推进城区渣土中转站的建设,争取早日落实建设用地。加强对现有渣土中转站的管理,针对目前中转站场地小、背街小巷整治渣土数量多的情况,及时做好渣土的中转清运工作,确保中转站能有序、正常、规范处置。四是加强公厕建设。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前城市道路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实际,在目前城区99座公厕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城市主要道路和流动人口多的地方公厕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公厕的合理布局。五是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办法。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前期相关工作,对工艺技术、产生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初拟了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按照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逐步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确定处理工艺技术、经营模式和投资规模,力争实现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标。
五、严执法,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针对当前城区大拆迁、大建设和建筑工地多的现状,及时组织力量,与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责任状》,要求做好出入道路硬化,配备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行驶车辆一律到审批中心办理渣土清运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行动,共查扣违规运输车辆72辆,立案96起,结案92起,罚款93余万元;规范建筑工地24家,硬化工地进出道路1500米,新建清洁槽20只,落实保洁人员70人,为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24件,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证3500余张。二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以中心城区新城大道、三北大街、329国道城区段、中央商务区区块步行街等主干道两侧建筑及道路为重点区域,依法清理、整顿、拆除各类乱设乱建的违法户外广告766块。三是开展人行道车辆违停专项整治。重点在三北大街、上林坊周边、329国道、商都周边、新城大道、开发大道等区域进行人行道违停抄告,共抄告违法停车行为13886起,处罚违法停车行为11931起,罚款179万元,未发生一起错案。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城市盲道的前提下,在浒山路、教场山路、孙塘北路、新江路等主次干道施划停车位,已新增临时停车位386只,预计下阶段可再增加400只。四是开展城区洗车场专项整治。根据设置规范要求,对城区21家洗车场外墙进行了重新粉刷,清理了隔离池,设置了垃圾桶,11家洗车场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对其余无法纳管的10家洗车场,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正在进行污水循环系统改造。五是开展城区夜间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围绕步行街、峙山公园等重点区域,开展城区夜间市容秩序整治,在做好劝说引导的基础上,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查处无证摊贩19起,立案8起,暂扣三轮车、电瓶车6辆,氢气球58只。下一步,继续推进各项市容秩序整治,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最佳、最差城郊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评选,促进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六、提素质,造就作风优良队伍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以“三思三创”、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政策形势宣讲、召开座谈会、开展城管系统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二是提升队伍形象。制定出台《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慈城管法〔2011〕20号)、《慈溪市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办法》(慈城管法〔2011〕22号等文件,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使日常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施行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制订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按照考核结果发放适当奖励,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制定执法业务考核、执法办案奖励考核等办法,把各中队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内,印制《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小册子,每季度召开案卷评查会,对各类案件进行梳理、分类总结案件办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定期印制办案指导意见,为每个类型的案件办理提供参考样板。同时还通过内部网发布所有办理案件,搭建了互相学习、借鉴交流的平台。下一步,将以“城管学习月”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政治思想、人文修养和执法业务素质技能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交流、模拟办案、试卷点评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队员执法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