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2-02-22 阅读: 548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7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我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了四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体制机制、保障经济平稳发展方面   (一)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1〕64号),加大财政和金融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招商体制机制创新、慈东滨海区开发建设、上林英才计划、创二代培育工程、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等系列工作有序推进,20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也已发布。同时,深入开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转型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努力稳定物价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充实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网络,新增监测点5个、商品品种12只,并在价格敏感期实施一日一报非常规监测工作。市物价部门开展商品房、旅游行业、超市等专项价格检查,调整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市民政部门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尽量减少因物价过快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   (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帮助我市成长型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市政府设立了应急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暂定2亿元人民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了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存货质押贷款、设备按揭贷款、小额企业信用贷款等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业务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首期贷款规模达5亿元;浙商银行等相关银行首批计划发行的6.5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已完成企业评级等前期工作,其他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保险互助社率先在龙山镇试点运行,其中龙山镇伏龙资金互助社开始试营业;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正式运营,注册资本10万元,营运资金100万元。此外,为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我市中小企业投资,市政府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1〕52号),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和境内外资本进入我市创投领域。   (四)缓解用电供需矛盾。市政府进一步抓好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对单位电耗产出低的企业、上两年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八大高耗能行业先行错避峰限电。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广企业用电优化模式,从有功负荷、峰谷系数等多个方面为企业量身定做“优化客户用电方案建议书”,帮助企业做好节能工作。电网建设加快推进,目前,110千伏附海变、剑山变、徐福变等扩建工程已经竣工投运。   (五)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2011年慈溪市节能降耗工作行动方案》(慈政办发〔2011〕61号)和《2011年慈溪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慈政办发〔2011〕103号)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目前,市域污水治理、禁燃区建设、金轮热电厂停产等十大减排重点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全市废塑料行业整治成效的监管巡查力度不断加大;铅酸蓄电池、电镀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45座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为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市建立了河道“河长”责任制,对市级6条主河道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关于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一)鼓励企业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和研发水平。根据《2011年度慈溪市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扶持办法》(慈政办发〔2011〕118号),我市设立了23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给予投资额2%、3%分档累进奖励,并对“零土地”技改的项目奖励再提高1个百分点;分别安排600万元和350万元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新增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工业中小企业技改项目5个,获中央预算内投资1222万元。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新增宁波市级重点工业新产品6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   (二)加强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监管和服务。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项目竣工复核验收机制和项目投入产出评价机制,不断优化企业项目建设环境。完成关于重点新开工和新储备工业投资项目的调查工作,为下阶段加强工业投资管理做好充分准备。工业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专项清理活动也取得了明显进展,进一步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加快工业项目开工建设。今年前三季度,全市45个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完成投资11.6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9.6%。   (三)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一系列政策,编制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其他新兴产业等“4+X”产业。市里设立了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在工业扶持资金中切出一部分用于扶持新兴产业发展;设立了总规模为2亿元的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现已成功启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实行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技术水平先进、产出效益良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优质新兴产业项目,在土地、水、电、汽等要素供给方面优先保障;市新兴产业集群区也正在加快建设。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兴产业产值364.2亿元,同比增长30.1%。   (四)推进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浙大网新慈溪智慧谷项目前三季度完成投资1.3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66.4%;慈星纺织软件园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一期工程力争年内开工。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慈政办发〔2011〕76号)扎实抓好各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已初步完成市、镇两级落后产能企业(生产单位、生产设备)普查,淘汰更新活塞空压机近100台、轴承加工六角车床200余台、S7变压器10多台;262家“七低行业”企业规范提升工作也已启动。   三、关于加快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   (一)高起点推进重大产业平台开发。慈东滨海区: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定位标准,更新完善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产业导向目录,大力推进特色园中园,其中装备汽配产业园已顺利开园。新兴产业集群区:首期1平方公里启动开发,截至今年9月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完成年度计划的38%;在谈意向项目近40个。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土地治理项目年度综合开发任务和半掘浦东侧(七塘—十一塘)道路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前三季度入驻企业完成投资5100万元,形成农作物生产能力1.2万亩。商品市场园区和综合物流园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完成,土地征用、政策处理、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加快千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由于土地指标不足、项目前期和征地拆迁进展缓慢等原因,上半年千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进度不甚理想。为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进一步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破解难题、项目攻坚”百日专项行动,努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建设现场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市里还成立由市级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的5个现场督助组,完成对重大项目现场督促帮助14次;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制定出台《慈溪市重点工程、重点区块项目有关专业技术审查、审批事项实施办法(试行)》(慈政办发〔2011〕139号),实施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前三季度,我市17个宁波市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9.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7.9%。   (三)依法推进和谐拆迁。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在可安置面积确定、安置房结算、特殊群体临时过渡等方面设置了多项惠民政策和举措,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政策的公平性。截至2011年9月底,共完成拆迁26.77万平方米。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项目投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深化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和前期调研,加强项目论证,做深做细项目方案。扎实做好201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工作,着手启动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切实提升投资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四、关于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方面   (一)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一是规范国地税个体税收联合征管,全市已有16个镇(街道)成立了联合征管机构,截至2011年9月底,共纳入联合征管的个体户为3.13万户,当年入库税费、滞纳金10192.74万元(其中地税5020.52万元)。二是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将全市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户、一般税源户和联合征管税源户,根据不同的纳税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三是扎实推进纳税评估工作,今年1-9月共评估纳税人665户,评估入库税费、滞纳金2916.14万元。四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和征管申报质量低的企业进行稽查,今年1-9月共查结222户,查补税费、滞纳金、罚款2122.50万元。从今年1-9月份税收收入完成实绩来看,今年全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预计能够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但收入增幅将逐月回落。   (二)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市政府细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严格控制事业编制的使用范围,对超编人员不予核发经费;着力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和压缩公款考察行为,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预算;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努力实现公务接待费用零增长。同时,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项目,除新增政策性支出外,严格控制新开支出口子,从严控制一般性追加预算审批,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几年来,我市在财政支出投向上,始终坚持向民生领域倾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支出均得到了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216.13亿元,年均增长18.3%。今年1-9月,我市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民生的支出77.1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同期增长49.4%,占财政总支出(不含土地成本性支出)的85.2%。下步,市政府将以基本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教育改革、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新兴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加强住房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民生。同时,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将“服务外包”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成本降低、效率提高,企业业务拓展、盈利增加,避免社会重复投资、社会资源共享的三赢局面,进而加速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四)科学制定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市财政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管理基本要求,积极指导镇级财政统筹管理各项政府性收支。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将根据各镇(街道)的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区域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不同体制类型,实行区别对待。对中心城区街道要充分保障其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同时对第三产业财政贡献实行增收专项奖励;对中心片区镇要更好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促进片区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城市培育的财政体制,增强其自主决策、自求平衡的能力;对经济发展相对较弱的镇要重点扶持、鼓励发展,切实保障其必要支出所需;对一般镇(街道)要根据财力可能,实行能最大限度地调动镇(街道)理财积极性的财政体制,确保其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在财政分配体制上,要正确处理市、镇两级财力分配关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一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建立健全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落实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体现财力适度向基层倾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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