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2-02-22 阅读: 456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9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情况提出了四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板块建设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把握当前形势和发展趋势,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更新,适时开展区块改造工作定期评估,统筹安排近中远期各改造更新区块工作任务及建设时序,并把增强中心城区综合功能与彰显区块个性特色结合起来,形成有序有效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快进度,基本完成已实施板块改造开发。紧扣节点、倒排时序、落实措施,着力破解制约项目落地的瓶颈问题,努力完成拆迁扫尾,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大力推进文化商务区、景观大道、界牌、北二环东延、三北大街西延等已实施功能板块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早出效益。二是统筹安排,稳妥推进新启动板块改造开发。结合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实际,扎实做好未启动拆迁安置板块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先调查后决策、先协商后统一,根据民众意愿和政府财力,积极稳妥推动安置房建设、拆迁等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着力完善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政策体系   (一)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形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协同抓,各镇(街道)具体抓,各村(社区)配合抓的联抓共管体系,基本确立市、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并肩作战、合力共推的工作网络,建立属地责任制、指挥部负责制、拆建分工联动制、定期会商交流制、包干责任制、优秀干部选派制等工作机制。同时,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比拼赶超的工作热情,建立市领导定向联系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督查制、干事对帐制、考核奖惩制,形成各项目比进度、比质量、比维稳,相关部门比协作、比配合、比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强化服务指导项目推进   强化服务意识,着力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实行主动服务,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审批效率活动,集中解决一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相关部门配合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用地、环评、选址、项目申请等报告和方案。二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加大专题协调、专项督察和联合审批力度。三是建立重大区块、重大项目保廉促效制度,努力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相统一的开发建设目标。   (三)完善改造更新有关政策   我市中心城区拆迁管理体制为:市住建局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市国土资源局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委托市住建局代为履行管理职能。中心城区涉及征地拆迁、过渡安置等政策性事务,均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建局为主制定出台。每年年初由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联合出台当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该标准中的搬家补贴、临时过渡补贴、利用自有合法住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补贴等内容均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针对拆迁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继出台《关于慈溪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补充意见》、《关于〈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关于调整利用集体所有土地自有合法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在政策层面上予以明确、完善。   2011年拟定《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目前已向市级有关部门、相关镇(街道)、市级项目改造建设指挥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下步将通过当面座谈、书面反馈、专家论证等形式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及早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三、加大保障,快速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更新   (一)依法推进拆迁工作   坚持高效率、严要求做好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听证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拆迁报批条件的项目,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充分做好拆迁服务工作,在项目方案报批资料准备、拆迁实施方案草拟等环节提前介入做好帮助指导。2011年,已完成界牌区块三期、北二环东延三期、青少年宫北路北延等项目的拆迁实施方案报批工作。   对于依法提起的拆迁行政裁决申请,加强指导和协调,提高行政裁决工作效率。加强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信息渠道。坚持壮大本地评估机构和扶持外来评估机构相结合的方针,增强我市拆迁评估机构服务拆迁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对于执业能力强、业绩突出的评估机构,鼓励其发展壮大;对于违规执业的评估机构依法予以处罚,促进我市拆迁评估机构的良性竞争和有序发展。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一是合理预测资金需求量,力求提高筹资效果。采取科学合理方法,进一步加强对旧城改造等大额融资项目的投资分析,合理预测未来一个时期内项目资金的需求量,选择合适的筹资渠道和方式筹集所需资金,防止建设资金不足或过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及早考虑贷款抵押物的准备问题,通过建立融资抵押物调度机制,有效防止和避免资金链断裂等财务风险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建设集团在城市建设投融资运作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多渠道融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运作的方式上,按项目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资金运作方式。对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直接拨款投入,不足部分由市建设集团筹集,并以政府城建类财政资金及土地收益等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对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建设集团及所属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为项目发起人,吸引多元投资。可以采用以项目为经营主体,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来实施融资,如世行贷款、政策性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资金计划和融资租赁等方式;也可以采取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等代建制的方式。   (三)做好拆迁户安置工作   重点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通过知名企业代建等形式,提高安置房建筑质量和建设水平。对于安置房分配问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初步形成安置房分配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下阶段,将根据相关反馈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向被拆迁户征求意见。在正式办法形成后将选取项目进行试点,在经过实践操作和完善细化后推广实施。   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拆迁过渡安置问题,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切实解决中心城区特殊群体拆迁过渡安置问题的实施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将加以细化和落实。对于拆迁区块家庭小工业的安置问题,结合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意见,并根据各项目实际,通过租金补贴、标准厂房租赁购买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拆迁区块家庭小工业的过渡安置和相关被拆迁人的生计生活问题。   四、为民惠民,加快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   (一)着力破解“出行难、停车难”问题   针对中心城区日趋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计划在今后2—3年时间内,投资6.5亿元实施前应路、南二环、329国道、北二环及新城大道、孙塘路、青少年宫路改造即“四横三纵”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委托同济大学进行交通设计、平面方案设计和施工期间的保畅方案设计,2012年初步计划对329国道、新城大道和前应路先行改造。同时,充分挖掘现有潜力,配合中心城区“疏堵保畅、提质升级”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到2011年年底新增停车位220个以上,2012年计划建设太屺2#-B地块、立信会计学校区块等8个公共停车场,预计新增停车位1000只以上。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的环网环通,在建设改造完成2011年15条27公里基础上,2012年打通金一路东延(新城大道—群丰路)、白河路南延(北二环—开发大道)等断头路,使现有市政道路进一步拓展延伸。   (二)以“生态立城”理念,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以“森林慈溪”建设为契机,按照中心城区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未完成项目的建设进度,并着手2012年绿化建设。通过委托设计等方式,引进知名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水平,全面提高中心城区绿化档次;进一步挖掘城区闲置土地实施绿化建设,并积极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利用内部空地见缝插绿。通过实施峙山公园西扩二期、乌山公园和万亩畈森林公园等公共绿地建设,确保公共绿地达到省级生态市建设指标。目前,中心城区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一期正在加快推进,除3个项目正在施工外,其余18个项目已全面完工,2011年可新增绿化面积55.6万平方米。   扎实推进截污纳管及城河治理工作,在实施中心城区引水环通及河道水生态等城河治理工程基础上,严格按照排水许可相关规定,分年度制定考核目标分地区推进污水纳管工作,有效避免已治理城河再次污染。   (三)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乡安居工程   健全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1年继续加快推进星光二期B区、梅林地块40余万平方米共3000多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星光二期B区15.3万平方米1200余套保障房已完工;新开工建设以公租房为主的新潮塘板块保障性住房13.2万平方米1500余套。2011年已推出、审核、销售各类保障房1000余套,努力推进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进一步做好老小区背街小巷工程建设,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听证会和现场意见征询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小区居民合理意见,并在施工图设计方案、改造示意图进行公示后确定改造方案、编制工程概算,减少工程变更。同时加强各责任部门相互配合沟通,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老小区改造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2012年是我市第一轮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程的最后一年,全市计划改造老小区11个,总面积59万平方米;改善背街小巷15条,共计9千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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