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9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提出了四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结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方面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进一步明确把完善建设机制作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建立市、镇(街道)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座谈会,建立完善以奖代补、实绩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常态化。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慈溪市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综合文化站工作进行专门考核,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管理使用制度,确保群众文化活动有序开展。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将文化体育工作列入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共性考核指标,制定《2011年度镇(街道)文化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慈文广〔2011〕30号),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内容,对硬件设施的运行、活动经费保障、专兼职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发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二、关于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方面
(一)扩大文化发展资金奖励补助覆盖范围。2012年,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文化发展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加强市镇两级资金联动,扩大资金奖励补助覆盖范围,尽量简化文化奖励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加快兑现速度。
(二)进一步明确重点并加大投入力度。适当调整文化发展资金投入分配比例,加大对公共文化活动开展、设施管理和运行经费投入,并对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进行直接补助,将各类文化阵地管理、维护、运行经费等纳入市镇两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针对市图书馆购书经费相对下降、惠民演出经费减少、市文化馆免费开放后相应设施运行费用上升等问题,已在2012年的预算方案中作了相应调整。
(三)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文化企业兴办和优秀民营文化企业奖励等,设立“文化发展贡献奖”,对为地方文化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给予一定奖励。此外,加快编制《慈溪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三、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方面
(一)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并督促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09〕157号),严格按照镇(街道)人口规模和文化建设实际需要配备综合文化站专职管理人员,总人口3万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文化干部;总人口3—5万的,配备2名专职文化干部;总人口5万以上的配备3名专职文化干部。人员性质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分类确定,由镇(街道)先从在编人员中调剂解决,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或合同制用工人员,并一律按聘任制人员管理,由镇(街道)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文化站干部的聘任、选调、辞退及转岗,应报送市文广局备案。综合文化站设站长1名,站长任职满3年,工作表现较好,业绩明显,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任职期间可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对于文化人才的统计与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将制定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文化人才管理,为社会文化人才申报职称提供方便。
(二)优化文化人才政策。深入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优化人才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吸纳和集聚人才,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加强人才激励,继续做好“五个一批”人才评选工作,落实专项资金用于“五个一批”人才从事科研创作,每年对优秀文化人才给予奖励。
(三)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大力培育基层文化人才。注重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通过文艺家协会、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培训。严格实施基层文化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出台民间文化人才评聘和荣誉制度。尽快解决龙山镇、观海卫镇和周巷镇文化执法干部配备问题。
四、关于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方面
(一)进一步规范设施管理使用制度。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利用率不高或挪作他用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探索建立综合文化站、村落文化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管理样板,通过样板示范,结合文化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提高基层设施利用率。针对重大设施管理问题,市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机制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周边地区,形成《关于重大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机制的研究报告》,重点对正在建设的慈溪大剧院、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等大型设施今后的使用管理做了深入研究。
(二)进一步优化设施功能布局。在文化设施建设规划过程中,相关部门全程参与,使用单位提前介入,避免“建而难用、建而不用”现象的发生。注意设施建设的平衡性,做到统盘谋划、多点布置,尤其要优化农村地区布局,避免出现文化设施规模变大但布点不增加的现象。深化少儿图书馆和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社区文化设施用房等前期研究。
(三)进一步扩大文化设施覆盖面。坚持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对外开放制度,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进一步探索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平台,以总分馆形式建设市镇两级图书馆共享机制,互通借阅网络,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在综合文化站、村落文化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中,增设老年人文化活动阵地,满足老年人文化生活需求。继续加大对“黑网吧”等场所的打击力度,积极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吸引青少年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