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2-05-31 阅读: 524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提出了五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和目标责任状制度,同时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纳入到即将出台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体系,促进强化环境保护责任。   (二)加强环境污染的责任追究。继续落实环境破坏事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环保与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对依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追究党纪责任,做到行政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   (三)严把污染源头关。严格执行环保提前介入和“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进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制度,建立专家评审和公众评价相结合的环境准入决策评价机制,杜绝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今年以来,已依法否决相关项目9个。   (四)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在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市环保局成立了企业监管服务组,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频次,对企业环境管理中存在不足进行督促和指导;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管,确保“三同时”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已经累计检查企业1300余家次,立案调查企业30余家。   (五)整合强化环保综合执法力度。正在探索建立环保与公安联动机制,在环保执法受阻时,由属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探索建立环保与法院联动机制,成立了市法院驻市环保局司法联络室,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由法院实施提前介入。同时,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的力度。   (六)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投入。201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生态建设资金80872万元,同比增长18.9%;其中,落实12500万元财政资金,全面实施城乡污水治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整治、山林绿化、村庄绿化等政策补助力度;出台《关于对饮用水源保护实施补偿的意见》(慈政办发〔2011〕251号),安排1800万元财政资金建立以饮用水源保护补偿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补偿机制;制订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减轻镇级生态建设资金压力;完善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出台镇级实施的市域性水利项目、交通项目共建共担政策。   二、继续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一)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多次牵头召开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所有企业、旅游、农业、交通安全、破坏生态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目前饮用水源道路危险车辆禁行标志设立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余整治措施正在按要求落实中。同时,按照《关于对饮用水源保护实施补偿的意见》,力争在5月底前制定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和补偿资金的落实,把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截污纳管工程。一是加强截污纳管的领导和组织体系的建设。市政府已经成立截污纳管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将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截污纳管工作指挥部,并将纳入到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体系。二是加强污水管网、泵站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加强镇(街道)养护体制建立的研究,逐步建立市镇两级的日常养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市镇两级污水管线泵站排查、疏通、探测,加强管网工程质量管理和日常巡查,对发生的管网渗漏、沉降现象,发现一处、及时处置一处。加强工作衔接,防止出现因管线标高等问题造成无法连接的现象,对已经发生的,进行规划调整,采取铺设双向管线等措施,逐步解决主管支管衔接困难。三是加快推进污水纳管和村庄纳管治理工作。今年计划完成截污纳管1800家,新建、续建完成农村污水治理项目15个,铺设城镇污水管线60公里,目前各镇(街道)的年度任务计划已经下达,各地已着手开始实施方案的编制。   (三)有序推进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市非纳管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于2006年,通过不断的试点、摸索、分析、改进,逐步完善治理工程各个环节,2010年,在全面总结分析历年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慈政办发〔2010〕159号),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的工作职责,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要求,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1年,又分别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慈溪市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规划的批复》(慈政函〔2011〕2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1〕89号),确定到2015年全面完成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和建设时序,明确已建成设施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和补助政策(单家独户每年财政补助运行管理费80元,集中治理的每户每年补助运行管理费100元)。至此,在农村非纳管生活污水治理中,从规划——项目建设——后续管理的整套制度体系已全面建立,为全面推进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发挥治理工程环境效益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今后,我们将在这一制度体系的框架下,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公厕改造。随着全市各地粪便集中处理中心陆续建成,市卫生局牵头从2009年开始试点公厕防渗漏改造,至2011年底改造440余座。并制定了五年规划,计划每年改造200座,到2015年完成一轮改造治理,目前今年改造计划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   (五)加快推进河道整治。一是加快骨干河道建设。今年重点将抓好四灶浦拓疏工程和灵峰浦拓疏工程建设,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也已进行土地报批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开工建设。二是加快镇村河道整治。计划完成54条镇级河道整治,总长度114公里,其中生态河道34.5公里。三是大力推进境外引水配套工程建设和城河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推进郑徐水库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5亿元;完成漾山路江综合整治工程,计划投资1.5亿元。继续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对城区8条约5.45公里的河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加强城区河道日常管理,做好现有河道水生植物养护,对虞波横江、大塘江东等少量可能发生黑臭或水华的河道进行应急治理,继续对新庵江/周家路江、虞波江/茅家漕等进行水体环通,并利用中水对庙山江进行环通。加强水质养护,在2011年东城河水质养护的基础上,增加城东新村横河以造流曝气结合人工水草的方式进行水质养护工作。四是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在继续实施6条主要河道“河长制”治理水污染行动的基础上,将“河长制”管理拓展到镇(街道)辖区30%的河道,相关工作将以生态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到各地。   三、扎实推进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努力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一)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善落后产能普查摸底数据,在去年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补充排查,完善、补充各地落后产能数据。组织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提效率”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政策汇编等形式及时将政策传达到各地及企业,进一步规范了淘汰、更新审批流程,切实做好协调、沟通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积极做好2011年淘汰产能的政策补偿工作,同时将拟定2012年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相关奖励政策,鼓励开展自选(主动)淘汰提升项目,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程。   (二)部署落实节能降耗工作任务。拟定了《2012年慈溪市节能降耗工作行动方案》,明确今年我市节能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拟定了对各地、市级有关涉能部门节能责任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同时修订了慈溪市2012年节能降耗工作扶持政策,加快推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清洁产生审核、中介机构培育等工作。   (三)统筹落实污染减排工作任务。按照宁波下达给我市的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了市域污水治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宁波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轮热电厂工程关闭工程、周巷腌制废水集中治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慈东滨海新区集中供热工程、禁燃区建设及煤改天然气工程、用煤总量控制等八大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同时,拟订《慈溪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成员单位职责分工》、《2012年度慈溪市主要污染物总减排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度慈溪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任务分解书》等文件,抓好各项任务推进落实。   四、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一)继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一是继续巩固废塑料整治成果。继续保持废塑料整治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继续加强废塑料焚烧的监管力度,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市废塑料整治办已组织召开了两次废塑料整治工作例会,五个废塑料整治重点镇(街道)也已启动实施废塑料整治防反弹方案。继续安排了200万元专项资金,为废塑料整治重点镇(街道)长效管理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强对轴承、小熔炼行业的监管。对非法小轴承、小熔炼进行打击取缔。对要求新上的小轴承、小熔炼企业严格把关。对原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小轴承、小熔炼企业加强检查,督促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启动开展车辆零配件加工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并对相关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车辆零配件加工行业污染整治的通知》。   (二)大力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加快城乡绿化建设。计划年度新增平原绿化造林1万亩,山地造林抚育0.6万亩,以海防林工程的补植和养护为重点,计划造林1400亩(包含在平原绿化1万亩内)。今年以来,我市已投入绿化资金0.5亿元,完成平原绿化造林2830亩,完成山地珍贵树种造林200亩,完成中幼林抚育300亩,年度绿化建设顺利推进。城区公绿建设方面:今年安排计划新增绿地面积58万平方米,实施峙山公园西扩一期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建议书已经通过会审。实施漾山路江综合整治滨江景观绿化面积3.5公顷,目前设计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启动文化商务区相关绿地建设。启动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提升项目。同时结合新城大道、三二九国道城区段综合改造,对一横一纵道路景观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正在委托方案设计。   (三)继续加强矿山资源保护。继续加大对非法乱挖滥采矿山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矿产开采的日常监管职能,建立各镇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中队,落实巡查制度,落实矿产资源监管巡查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市已查扣从事非法开采的挖掘机等作业工具3台、扣压押金6000元,作出矿产资源行政处罚13起,处罚金额277500元。继续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力度。调整市财政补助比例,由原来的市、镇各半负担调整为市、镇7:3,减轻了各地资金负担,提高了各地工作积极性。2012年度安排废弃矿山治理项目29个,其中续建项目16个,新建项目13个,市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   (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拟定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推进中心城区浒山、白沙路与古塘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确保试点面在2012年底达到10%。二是着手做好我市餐厨垃圾工程前期调研工作。拟定《慈溪市环卫处关于我市目前餐厨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推进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规范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市环卫处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目前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统一运往西三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各镇(街道)环卫部门要做好工业垃圾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置,做好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督管理。截至今年2月底,共填埋工业垃圾1.6万吨。此外,还积极探索、研究及考察学习其他城市处置办法,寻求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更好的出路,努力实现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资源再利用。   (五)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今年计划稳步推进2万亩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完成测土配方施肥55万亩(次),推广商品有机肥1.05万吨,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面积18万亩次。鼓励开展“三品”认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25个、绿色食品8个、有机食品2个。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计划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78家,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推进2个循环农业项目建设,完善2个农业部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抓好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种畜禽提升等项目建设,新建生态养殖小区1-2个。三是加快腌制行业污染整治。加快腌制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并把分散的腌制企业的废水收集后经腌制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后排放。   (六)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一是开展中心城区28平方公里内的燃煤锅炉淘汰搬迁工作。今年已对2012年划定区域内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下达了淘汰任务,并对各单位进行了实地踏勘,为有关单位煤改天然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巩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在去年完成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的基础上,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油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着手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建立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管理,减少建筑工地和工程车辆扬尘。   五、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制定专版报道的具体方案,做好新闻媒体宣传和慈溪日报环保专版,增加环保工作、环保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党校等干部教育宣传平台,采用讲座、授课等形式,对干部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同时将结合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世界地球清洁日等环保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环保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在环保宣传公益活动中的主人翁精神,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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