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08-30 阅读: 524
  2012年6月27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胡敏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1年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年对审计报告及信息专报等批示25篇次,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较好地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去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或改进和完善。在收入征收方面,未作收入反映的部分已按规定入库;少征收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除个别企业因经营困难未入库外也已征收入库;应清算的土地增值税已完成清算,清算入库土地增值税6102万元;加大了税收清欠力度,对4917户账面欠税户进行逐户清理核对、催讨,共清欠1357户,入库税费、滞纳金849万元;深化了纳税评估,制定《纳税评估复查方案(试行)》,组织开展50万元以上的纳税评估重大案件复审,实施评估与管理联动机制,完善了以评促管机制,同时加强了稽查与征管的联系,推出了“一案一建议”制度,2011年通过稽查发出《稽查建议书》220份,促进征管部门增加税收近200万元。在预算管理上,修订完善了《慈溪市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和结余资金使用。在资金管理上,出台了《慈溪市财政调度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财政资金年增收益近25000万元,同时将社保基(资)金财政专户的定期存款比例由86%提高到93%,三年期定期存款比例由71.4%提高到72.8%,可年增社保资金利息2340万元。在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上,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考察、接待等三项公务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深化镇级财政发展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慈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镇(街道)科学用财、合理用财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市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印发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监督检查五年全覆盖行动计划》。市住建部门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开展了工程领域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整顿,3家中介机构因在“农房两改”工程招标代理和结算审计中存在诸多操作不规范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慈溪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4项制度。市国土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已收回两宗闲置工业土地,合计面积55051平方米。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财务机制,完善内部管理。观海卫镇出台了财政管理办法等10项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宁波市卫星城市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市教育局、横河镇等部门和镇(街道)都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在本单位工作中予以改进和改善。   二、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度全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92975万元(含杭州湾新区20322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5%, 比上年增长23.3%。其中慈溪市级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61296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20.4%;加上中央级财政收入476778万元,合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974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6 %,比上年增长19.0%。   根据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市、镇两级财政上年结余,减去上解支出等,2011年度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可用资金为784290万元,支出6703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6%,比上年增长17.8%,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年末结余10890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8106万元,净结余30798万元。   按市、镇两级财政体制划分,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下同)一般预算可用资金575325万元,支出4787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5%,比上年增长14.2%,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年末结余9161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4690万元、净结余16929万元。各镇一般预算可用资金208965万元,支出1916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27.7%,年末结余1728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416万元,净结余138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1年度慈溪市级完成基金收入88785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1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市、镇两级财政上年结余,全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总额为1048388万元,支出7749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9%,比上年增长5.3%,年末结余27339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7231万元,净结余176159万元。   按市、镇两级财政划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为924886万元,支出685896万元,完成预算的87.9%,比上年增长2.4%,年末结余23899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4551万元,净结余144439万元;各镇可用资金123502万元,支出891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1%,比上年增长33.5%,年末结余3440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680万元,净结余31720万元。   (三)社保基(资)金收支情况   2011年度全市各类社会保障基(资)金收入合计45826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补充111009万元,当年支出295972万元,上年结余753919万元,年末结余916212万元。截至2011年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据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对我市社会保障基(资)金审计,2011年我市各级财政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7亿元,惠及23.35万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投入2.18亿元补助79.45万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5年以来,全市企业退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年均增长9.91%,高于同期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6%的增长率。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我市财政经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有效发挥财税职能,着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创新财税管理,不断提升管理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税工作各项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面对经济增长放缓,通胀压力增大,紧缩货币政策下企业资金缺乏的复杂形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深化财税征管改革,完善财税运行机制。进一步抓紧抓实财税基础工作,调整完善征管措施,推动财税工作管理精细化;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各环节标准化操作程序,推出《纳税人参与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保障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完善预算指标管理,将所有预算指标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年国库集中支付同比提高10.8%。   ——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2011年全市81.1%的财力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其中社会保障支出179460万元,同比增长48%,教育、文化、“三农”的支出同比增长均超过20%。2007年以来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1.88%和27.12%,均高于城镇居民和农民可支配收入年均8.6%和13.19%的增长率。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公车治理,加大“三费”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基本杜绝了部门预算执行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三、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存在少征税收情况。截至2011年4月10日,发现少征2011年度土地使用税285.67万元、房产税76.96万元。经了解,未能征收入库的原因多为企业濒临破产或业主跑路,征收确实存在困难。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   1.个别预算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未纳入预算。(1)市水产研究所收支未纳入预算。2011年该所收入1.01万元,支出9.36万元,年末事业结余48.44万元,专项结余16.65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市文化馆2011年度的房租、利息等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部分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实际执行时由于项目进度缓慢造成滞缓,导致部分预算项目安排后执行情况不够理想。2011年安排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指标1534.2万元,由于城区还有6个社区未落实办公用房,导致实际使用仅762.08万元,结余772.12万元;2011年分别安排福利院和残疾人抚养中心设施配套等经费300万元和400万元,由于项目年度内均未能完成竣工验收,实际仅使用10万元和50万元,分别结余指标290万元和350万元;2011年安排市残联残疾人医保经费120万元,上年结转指标140万元,指标合计260万元均未使用;2011年度文化研究工程共安排专项资金298万元,实际支出仅133.66万元。   (二)市级部门及镇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门预算执行更趋规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农业局、市文广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两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比较规范,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的刚性、专项资金支出的进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农业监测中心2011年底止拨入专款累计结余710.01万元。部分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预算支出情况,有的甚至挤占专项资金。市文广局2011年日常公用经费超支23.01万元,一般专项经费中物业管理费超支9.49万元。   二是其他市级部门及镇财务收支方面。主要是个别镇、部门考察、会议、招待等“三费”支出较大,超指标现象仍有发生。个别单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或在下属单位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是资产、资金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造成部分资产或资产收益流失。部分镇土地资产家底不清,存量土地无法真实反映。部分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且长期未进行清理盘点,固定资产现状不清,账实不符,房屋租金长期未作调整,有的甚至被他人无偿使用。一些镇或个别市级部门往来款清理不够规范。   四是内控制度方面。个别镇及市级部门内控制度不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存在较大漏洞和隐患。市审计局在镇、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多起涉嫌挪用公款案件,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有5人。审计还发现个别镇、部门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较大。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因部分项目未启动或推进缓慢,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2011年国库共拨入建设资金专户35个项目共计金额74272.3万元,其中有水体流动大塘江入口段等22个项目未发生支出,计金额20492.3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因拨款体制限制未考虑实际支出或方案调整造成资金拨付过多。如书城二区用房装饰工程、姚江引水应急工程、城区骨干防洪排涝工程潮塘横江二期拓疏工程、中横线道路照明安装工程四个项目审定投资总额共计17056.4万元,财政实际下拨资金19457.4万元,四个项目拨款超过实际投资2401万元,自今年拨款方式改为国库集中支付后该问题已基本杜绝。   三是部分项目高估冒算问题依然存在。如城区老小区综合改造项目部分标段结算审计核减率达8.62%,比平均核减率高3.4个百分点。2011年市审计局完成预算审计项目362项,审计金额339225万元,核减工程价款20836万元,平均核减率6.1%,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   (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审计署统一安排,2012年2月至4月,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民营企业社保扩面尚需进一步提高,市人力社保局已要求相关企业按审计意见积极整改。   (五)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实际使用中存在四个不规范。表现为申报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支出内容和票据不合规、维修工程程序不到位、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依据不足。市住建局迅速落实审计意见,成立了市物业管理中心,起草了《慈溪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在近期出台。   二是村级会计代理站管理机制有待“升级”。外部监督机制缺失,同体监督现象普遍;主管人员上岗考核机制缺失,部分主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村级现金管理的牵制机制缺失,部分村现金管理失控。   三是“农房两改”实施中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主要是我市“农房两改”组织机构运行有序,政策体系健全有效,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农房两改”(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已累计解决了6000多农村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难题;按已竣工的农民公寓计算,相比传统建房方式,至少可节约土地1100多亩;发展了村级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欢迎。但是随着项目的推进,实施中一些现象和问题值得探讨,如部分项目在设计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项目受多种因素影响进展缓慢;个别项目土地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明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对有关违法违纪问题及案件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作进一步查处,至目前审计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和改进,有些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关于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规范收入核算。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收征管基础工作、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和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的管理,同时要加强与房产、土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欠税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要加强对各项税费征缴入库的管理,规范收入核算,确保预算年度财政收入的正确和完整,对少征漏征的税收要抓紧入库。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该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均应纳入预算管理,要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程度,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刚性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镇、部门内控制度完善和执行方面的监督,杜绝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深入开展“投资提升年”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在完善项目决策机制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增强项目预算的可执行性,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坚持以“依法行政、科学审计”为主线,按照“服务大局、保障安全、促进改革、完善治理、依法审计”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上的积极作用。强化审计管理创新和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和公共财政“卫士”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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