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副主任 陈可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据《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现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329件。闭会后,我们依法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市委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12件,宁波杭州湾新区主办4件,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办313件。大会期间代表建议,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办结的325件,宁波杭州湾新区主办的4件至7月底才办结。从办理答复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 86件,占26.1%;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 183件,占55.6%。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C类)的54件,占16.4%。留作工作参考(D类)的6件,占1.8%。代表反馈率为100%。从代表对办理答复已反馈意见的329件来统计,对办理工作和答复内容表示满意或表示基本满意的323件,不满意的6件。截至8月20日,代表工委还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0件,已陆续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
从常委会督办情况分析,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继续实行市长、副市长牵头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对推进我市制造业健康发展等8个建议,由市长、副市长按工作分工领衔办理。施惠芳市长亲自审定市长领办件的办理方案,直接指导办理工作,还带领建议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上门向代表进行面商答复,进一步听取代表对建议答复的意见。各有关承办单位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的高度,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活动,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大多数单位还专题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商量研究部署。二是办理制度健全。各承办单位都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普遍重视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局级领导参与面商也较以往有所提高,如市商务局、卫生局等单位每个建议办理均由分管领导参与面商。普遍重视办理的调研工作,有的建立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如市公安局每件建议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次沟通,切实增强了建议办理的实效性。普遍重视代表意见的落实,有的建立了集体面商制度,如市交通运输局、农办等部门将类似建议的代表请上门,有针对性地解答代表意见,进一步提高面商工作的针对性。普遍重视内部工作,有的改进办理方式,如市住建局采取办公室牵头督办建议,市经信局、民政局专题制订重点建议办理方案等,提升了建议办理的效率。三是解决问题务实。许多承办单位在安排工作计划时,事先做好调研分析,努力把代表关注的事项纳入计划,做到优先安排,优先实施,优先解决;有的将建议中比较集中的问题确定为调研课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有的对自身职权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做好参谋。如原区乡工办工作人员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无法妥善解决,多个代表建议提出后,市人力社保局做了深入的调研工作,并主动为市政府做好参谋,最终提高了原工办人员的退养待遇,代表们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二、督办工作主要做法
总结今年的督办工作,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要目的,在认真总结上届督办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完善督办工作方式,较好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
一是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将代表普遍关注、内容涉及全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关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直接督办的方式,是上届以来行之有效的一项工作。今年,主任会议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将“关于加强我市污水管网运行管理的建议”等8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实行主任、副主任分工督办,通过上门听取代表意见、听取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等,不断强化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办理结果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是办理大户上门督办。今年是换届后的第一年,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新一届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同时也影响着这一届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我们继续通过走访建议办理大户,促进面上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办理期间,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代表工委分别走访了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经信局等18家代表建议办理重点部门,进行专题督查调研,了解办理进度,共商解决办法,提出办理要求,督促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机制,把办理工作的落脚点真正放在承诺事项的落实上来,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
三是不满意建议及时督办。对于代表初次反馈的不满意建议,代表工委及时与代表沟通,了解不满意原因;及时跟踪承办单位工作,督促依法再次办理;及时做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至8月20日,代表对第一次办理答复表示不满意的6件建议,经过重办后,有3件代表反馈满意或基本满意,3件还在办理过程中。
(二)全面推进,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一是注重办理的规范性。代表建议交办后,针对换届后部分承办单位具体建议经办人员变化的情况,代表工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作了分析,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对部分部门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序的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二是注重办理的指导性。代表工委通过网上建议办理系统了解办理进度,及时掌握代表建议的交办、签收、办理、答复和反馈等情况,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和服务,较好地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在法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是注重办理的成效性。在代表建议办理时限过后,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代表工委分片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镇(街道)人大、部分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意见,分析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三)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方法
一是完善代表参与建议督办制。今年代表工委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参与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并扩大了范围,改进了方式,通过把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请上来,会同市人大代表工委一起到承办代表建议的单位督办建议办理情况,使得人大代表与承办单位的负责人能够面对面地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争取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从实施情况来看,15名代表参与督办的建议都取得较好效果,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反馈均表示满意。
二是尝试探索公开化的路子。今年我们试行建议公开制度,将代表建议的提出内容和办理结果,通过党政网的代表建议交办平台,及时向镇、村及部门公开,让代表的履职情况和部门的答复意见接受监督,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并参与政府部门办理工作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今年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情况以及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反馈意见看,在建议办理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角色意识不强,办理时思维角度与答复时态度语气不是从政府立场出发,而是以部门层面,往往以“作为部门也无能为力”为答复内容,对代表建议敷衍应付;有的存在“主办的不到位,协办的不尽力”现象,往往是主办单位把协办单位的意见简单拿来,一贩了之,而协办单位常常是向主办单位交上简单意见,一送了之。二是代表建议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旧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但答复内容含糊,缺乏有效措施,致使有些建议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三是建议答复工作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个别单位的办理答复件不够规范,没有按规范要求书写;有的单位答复件的寄送不够及时,个别代表甚至到办理截止日一个月后都没有收到相关文件;一些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不够细致,抄送单位与代表姓名也出现错误。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办理力度。一是要督促办理。对于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积极建立联系渠道,多酝酿、多协作,也可共同参与面商,从而真正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问题。二是要牵头办理。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办理,且主次又很难分清的的建议,市府办要牵头多个部门共同办理。三是要协调办理。对于解决难度大的建议和某些重复建议,市政府要出面协调,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通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明确答复,使一些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得到落实,从而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二)要进一步注重办理实效。承办单位不能满足于件件有答复,而是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在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件件有回音”向“事事有落实”转变。对明确表态解决的,要兑现承诺,言而有信,在承诺的期限内落实;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千方百计,尽快解决,并在适当时间再与代表作一反馈;对目前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也不能应付了事,要努力创造条件,在时机成熟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法律规定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明确表态,向代表解释清楚,不能为了追求满意率而含糊过关。同时,建议市政府在年底对政府部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市人大常委会。
(三)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市政府要认真梳理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成果,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组织开展办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在落实相关办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积极性。承办单位要继续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度,严格办理程序,使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要保持具体承办建议工作人员的稳定,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承办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