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武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8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城管局等5个市级有关部门和龙山镇、浒山街道等4个镇(街道)的情况汇报,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召开了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刑事处罚专题座谈会;实地检查了三北西大街改造工程和龙山新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代表视察,听取了市政府专题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来说,近年来,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高度关注道路交通安全,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道路交通执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网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区交通拥堵越来越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和政府管理的难点。针对这一现状,市委、市政府及时建立创建平安畅通市、缓解交通拥堵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三个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各镇、街道建立了交管站,配备了交通安全信息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不断深化。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自2006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六年实现下降,其中2011年度死亡153人,比2005年减少70人。
(二)强化管理,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全市400辆跨县班车、旅游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均安装了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行车记录,市内班车、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1112辆营运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动态监控车辆行驶速度、行车时间和车辆位置,有效遏制了客运车辆的超员超速行为。二是营运驾驶人员管理更加严格。要求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行业的驾驶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后方可从业,规定在三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一年内违法记分满12分的,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的驾驶。三是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三)加大投入,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为积极改善出行条件,努力缓解行车难和停车难(以下简称“两难”)问题,近年来,市政府编制完成了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优化规划;先后完成了开发大道与东三环、329国道与孙塘路、开发大道与新城大道等15个交叉路口的改造;贯通了三北大街东、西段、西三环南段和北二环东延段等市政主干、次干“断头路”8条近10公里;完成了三北西大街、峙山路等道路的优化改造;建成了晓记江、绿城等公共停车场10处,计1150个停车泊位。今年,还将计划完成新城大道、329国道城区段“一横一纵”道路综合整治以及明州路西延段、坎墩环镇北路西段两条“断头路”的建设,建成立信会计学校等4处公共停车场,累计可新增700余个停车泊位。今年上半年,公安交警部门先后两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治理事故隐患点段229处。市财政连续6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交通科技设施与装备建设,目前全市共有信号灯204处,电子警察136处,高空云台35处。
(四)严格执法,着力营造依法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去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禁酒驾、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消肿、畅甬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3万起。其中,酒后驾驶3353起,醉酒驾驶382起,拘留980人。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累计立案查处危险驾驶罪270件,已判处刑罚211人。城管部门查处人行道违停行为48471起,处理42801起,并依托“数字城管”对路面破损、滴漏洒等情况作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今年,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29起,查处“黑车”210辆,查获超限车辆392辆次,卸载348辆次。通过公安交警、城管、住建和交通等部门的积极努力,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道路交通基本畅通有序,较好地实现了“控大”和“连续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现有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是私人小汽车非法载客现象较为普遍。目前,我市共投放出租车605辆,因其日常运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区,而且一旦遇到雨天或上下班高峰,就是城区也经常存在“打的”难问题,故镇村群众受城乡公交车营运时间和班次的限制,每逢急事或夜间外出只能就近“想办法”,这给“黑车”的滋生带来了空间。同时,不少“黑车”经常停放在进镇入村的主要路口,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周边的交通秩序。二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执法难点。近年来,我市的各类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其中不少电动自行车车速快、自重大,目前按非机动车行驶于人行道时因骑行基本无声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后果又往往比较严重。这类车既未上牌又没有参加交强险,给交警部门的管理和事故处理带来相当难度。三是人力营运三轮车管理难度较大。城区不少黄包车长期占据营业场所和菜市门口等公共交通部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有的甚至任意在机动车道占道骑行,招手即停、随意掉头等情况时有发生,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与此同时,工程车严重超载带来的毁路毁桥等问题更是成为了当前社会各界反响十分强烈的热点。
(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尽管从纵向上来说,我市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相对实际拥有的私家车辆和群众方便出行的要求而言,我市道路通行能力的瓶颈还是非常突出,再加上中心城区骨干道路路网不健全、支路不发达、停车场配套建设不完善、公共交通不发达等因素的叠加,“两难”现象客观上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下大力气破解的重要课题。同时,由于公共交通的不发达,在一定程度上又强化了市民依赖私家车出行的消费习惯,再加之不少驾驶员文明礼让的大局意识相对淡薄,这都加剧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加大了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压力。现阶段,新城大道、329国道城区段正在全面实施拓宽改造,上下班高峰时段堵车现象尤为严重,学校、菜市场、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部位的通行瓶颈问题仍未能有效解决,街面停车难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等等。这些,都是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此外,我市中心城区周边缺少大型公共停车场,许多货车只能停放在城区道路非机动车道和道口绿化带过夜,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有损城市形象。
(三)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执法管理较为乏力。一方面,依照现有的执法依据和要求,相关部门对“黑车”、摩的、残疾车、黄包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等问题的整治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执法管理力度的不足,又导致非法营运从“地下”转到“面上”,从分散无序发展到规模集中,进一步增加了治理难度。二是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仍需加强。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往往涉及交警、交通、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但目前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往往以“单兵作战”为主,影响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效果。三是对危险驾驶行为尚难以做到应罚尽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之规定,对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以下刑罚。在司法实务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般先予以刑事拘留,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仅为7天。这意味着若犯罪嫌疑人不能在7天之内被依法判决,就只能变更强制措施。这极易发生一些非本市户籍犯罪嫌疑人逃匿后无法到案而影响案件处理的现象,从而形成司法的尴尬。四是执法队伍尚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一方面,交警队伍的力量配备跟不上车、路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为40多万辆,其中汽车18.8万辆,而且还在以每月2000辆左右的速度递增。中心城区又正值部分路段拓宽改造,交通管理形势更为严峻。但据了解,交警城区中队每天只能安排13名左右的交警上路,警力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执法人员的素质仍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一些协管人员,工作不够积极,指挥不够规范,有的甚至出勤不出力,影响交通指挥的效果。同时,不少镇、街道的交管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配足管理力量,相关基础工作未能深入推进。
(四)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真正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应急救助提供资金保障,但我市至今尚未真正建立该项基金。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虽然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驾驶员和行人等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尤其是农村群众和暂住人口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更为欠缺。在近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暂住人口的比例较大,需加以特别关注。
三、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建设品质之城幸福家园的总体部署,加强城市交通政策的研究,更新交通发展理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立足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思路,深入贯彻实施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努力缓解道路通行压力。
(二)切实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一要科学编制交通规划。在进一步明确城市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基础上,既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完善市域道路交通规划,又要不断优化城区路网,着力在破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上做好文章,努力使我市的道路交通规划与城乡发展规划有机衔接,更好地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二要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统筹安排城区单向通行等交通组织,科学配置机非、行人分道通行的道路功能,并在尽力维护城区景观面貌基础上,积极探索主要道路节点立体化改造的方式方法,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及其安全性。当前,还要特别重视中心城区停车场的建设和主干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加强和改进相应的配套管理,优化大型新建项目等的布局并认真落实交通评价和停车场配建,努力使动态交通系统和静态交通系统相互协调。在城区周边合理安排货运车辆的停放区域,引导货车有序停放,共同维护城市形象。三要加强道路管理。切实加强新城大道、329国道城区段综合整治后的路旁停车管理,巩固道路整治效果。进一步强化学校、菜场等人流车流密集部位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着力化解时段性、路段性交通拥堵。进一步加强“数字城管”的装备和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其在维护静态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上的作用。
(三)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和管理。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关于“黑车”问题,不仅要着眼于治标,更要立足于治本,探索执法方法,完善取证手段,以有效遏制“黑车”泛滥现象。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技术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管理,督促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对新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和已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限速装置固封措施。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路面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检查,逐步禁止速度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关于黄包车问题,要加强管理和引导,研究探索可行的短途代步工具,通过市场替代机制,逐步加以淘汰。关于工程车严重超载问题,要在依法严格治理、保护路权路产的同时,合理测算工程造价、适当提高运输价格,有效保护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二要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效能。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密切关注校车安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效果。对车辆违章频繁路段、事故多发时段和交通流量密集点段,要强化路面执法和车辆管理。对于违章违法行为,在开展教育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执法的威慑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强化联合执法,增强工作合力,努力形成“大交通”执法格局。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建立健全快诉快审机制,合理分配办案时间,依法严惩危险驾驶犯罪。公安部门要加强交警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实交警和辅助力量,加强装备建设和技术更新,着力缓解警力不足问题。三要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提上议事日程,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援助,确保事故受伤人员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四要进一步加强镇、街道交管站建设,配强用好专辅力量,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遵守交通规则的自律意识和文明礼让的道德意识。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和交通安全“五进”等活动,加强对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及教育,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受教率,提高其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积极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担率,打造低碳交通,缓解交通“两难”,努力为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