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朱学军
一、《决议》执行的基本情况
《决议》作出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强化整治,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生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根据《决议》要求,及时编制出台了《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明确五年生态市建设的工作内容、举措和重点支撑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下发生态建设任务书,加大考核力度,优化考核办法,不断加强对镇(街道)的督促和指导,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生态论证、公众参与、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资金等要素保障,资金投入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抓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污染综合防治逐步深化。加强水环境治理,新建污水管网60公里,纳管1800家,对24个村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渗漏公厕改造200座;建立镇(街道)污水设施管护队伍,实施管网专项排查整治;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郑徐水库建设、漾山路江整治、中心城区引水环通工程、水体流动大塘江入口整治、四灶浦拓疏、灵峰浦拓疏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河网治理,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化。强化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完成电镀企业的改造和以新浦、胜山为主的车辆配件行业整治任务,关闭新浦小熔炼园区;巩固废塑料行业整治成果,加大打击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00余家,加快畜禽养殖生态化改造进程,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实施农作物病虫无害化综合防治,周巷腌制废水集中处理厂建成投用。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控制,实施“禁燃区”二期建设,大气质量较去年有所好转。同时,进一步健全放射源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督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积极推进“森林慈溪”建设,新增平原绿化1.16万亩,城镇人均公率面积达到12平方米。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依法打击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完成废弃矿山治理10座,并逐步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清理工作。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和特色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城乡面貌得到巩固和提升。
(四)生态经济持续发展。发展理念得到转变,注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8大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顺利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目录,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项目。通过强化对企业的培训和专业指导,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省绿色企业的创建工作。同时,加强了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的整治和落后设备的淘汰。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对照《决议》要求,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生态环保意识还需增强。调研反映,我市环保宣传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宣传内容笼统,不够深入,缺少针对性,与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距离较远;一些宣传活动时间过于仓促,群众参与度不高,影响力有限等,导致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不强。一些居民乱倒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陋习依然较为普遍,工业垃圾乱焚烧、建筑垃圾乱倾倒等现象仍比较突出;企业经营者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违法经营污染项目、盗用地下水源、偷排漏排甚至直排污水废气现象仍然存在。
(二)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防治压力较大。部分地区废塑料加工行业反弹趋势较为明显,废塑料从业者生产经营日趋隐蔽,查处难度变大。无证无照小电镀、小印花等游动性强,一些酸洗、铅蓄电池、磷化等行业存在布局分散、历史遗留问题多、工艺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管理和整治难度大、效果不明显。腌制废水直排入河,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等现象仍然存在。城区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渣土、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等基础环保设施配备不足且落地困难。
(三)水环境整治有待加强。市域污水管网建设存在主干管网与支管网衔接不畅、局部塌陷,企业纳管率不高、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污水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建立和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压力较大,部分村庄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还不完善,污水处理率仍然不高;水源保护区饲养畜禽、非法经营餐饮、违法侵占水域、乱搭乱建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城区河道环通性和流动性不强,农村三类河道淤积严重,排涝能力弱,水质普遍较差。
(四)执法管理能力还需提高。生态环保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仍然偏少,装备偏弱,执法手段较为单一,难以满足我市的生态环保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协作意识不强,信息共享较少,联合执法机制还没有形成,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矿产资源乱采滥挖、饮用水源保护、行业性污染等问题,单凭一个部门的执法管理难以得到较好的效果。镇(街道)环保力量较弱,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党中央的这一要求为我市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突出抓好影响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提高生态市建设水平。
(一)强化保障,提高整体水平。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在完善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规划综合协调效能;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执行力。二是强化体制机制。提高各有关部门、镇(街道)的统筹协作意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合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强化环保审批工作,杜绝引进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管,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依法从严惩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秩序。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环保项目的建设;完善环境保护财政扶持政策,根据镇、村生态市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四是强化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环保执法人员,提高装备科技化水平,创新环保监管执法模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
(二)攻坚克难,强化重点治理。一是继续加强水环境整治。加快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进度,建议对市域污水治理项目作一次阶段性的技术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市、镇两级排水设施养护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对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科学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和工业垃圾乱倾倒、侵占水域等行为,严禁畜禽规模养殖,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证无照小餐饮;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引水环通工程和骨干河网拓疏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河网河道治理,优化农村环境。二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强化对化纤、造纸、漂印染、金属熔炼延压、电镀、轴承、废塑料、腌制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加强执法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高度重视废塑料等行业整治后的反弹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鼓励改进养殖方式和完善治污设施,加快养殖场污水接纳工作,积极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优化财政政策补助方式方法,加快企业技术升级和落后产业设备的淘汰步伐;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清洁生产的推广和服务指导,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三)多措并举,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深化“森林慈溪”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化结构布局,选优选好适宜树种,因地制宜开展科学植树,加强对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和南部山区植被保护;做好绿化后期养护,明确养护管理职责,提高树木成活率;探索城区绿化分级种植养护机制,重点突出城市景观节点的绿化效果,提升城市整体品位。二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切实解决好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出路问题;强化镇村道路、河道、公厕、市场的保洁,规范重点区域设摊经营、车辆停放等行为;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切实加大对非法乱挖滥采矿山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扎实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三是推进清洁空气行动。突出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问题,加强对工业废气排放的监管和执法,杜绝偷排废气现象;依法查处工业垃圾乱焚烧行为,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农村茶水锅炉,要规范其经营行为,切实消除燃烧工业垃圾等有毒有害物现象;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汽车尾气,餐饮业油烟污染等治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提高对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加大生态市建设宣传力度。一是丰富宣传内容。宣传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宣传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宣传推广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循环经济增长模式。二是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和强化对各级领导的环境宣传教育和考核,制订相应的领导学习和考核制度, 强化各级领导的综合决策水平;重点实施对企业和消费者的环境宣传教育,尽量减少或杜绝对环境有害的经济决策和行为,引导消费者积极向有益于环境的生活模式转变。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建立固定的、多样化的宣传教育阵地,把传统的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同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相结合,提升宣传效果;抓好新闻报道,重点突出污染减排、污染整治、环保能力建设等工作,表扬和宣传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典型,曝光一些企业、个人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几个环保纪念日,精心策划更为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活动,逐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