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依法行政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市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抓基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机构队伍。充实了市级法制机构工作力量,龙山、观海卫、周巷等中心镇成立了法制办,配备了专职人员,相关部门法制干部队伍亦稳中有增,法制网络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更顺畅。二是做好统筹规划。年初制定下发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六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同时以实施“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出台《“科学施政、服务优政”人民满意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推动政府施政和服务实现新跨越。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考核对象由32个市级部门扩展到33个部门和20个镇(街道),分类设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计分,不断推进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四是重视典型引领。积极推进上级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确定市工商分局、环保局为宁波市级示范单位培育对象,确定市工商分局为我市首家省级示范单位申报对象,并已顺利通过宁波市级检查验收。注重以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争先创优和典型示范,有力推动了全市整体的依法行政进程。
(二)抓氛围,有效落实学法宣传工作。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出台完善“市长学法日”制度,组织讲授了行政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160余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市本级组织两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80余场,累计参训人数达800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升市政府法制网站窗口效应,加大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力度,发布各类法制信息180余条,在国家、省、宁波市级政府法制网站录用刊发80余条。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0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余万册(份),受教育群众达40余万人,有力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抓源头,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新一届政府成立即修改完善《政府工作规则》,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专门成立了包括众多省内知名学术专家及省级有关领导在内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各级各部门出台决策更加注重和落实决策前的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公众参与及依法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已就征地补偿、规划编制、土地整治等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400余次,就教育招生、医疗改革、规划设计等决策事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50余次,就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决策事项召开听证会7次,并组织实施决策前风险评估30余次,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价20余次。
(四)抓落实,努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年初,我市被列为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有力推进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市政府出台的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由市法制办参与法律审核、论证,并顺利通过上级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探索成立了由市法制办、市法院、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20余位分管领导组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组,力求发挥整体合力,提高审查质量。二是创新建立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在全省率先清理并公布了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适格主体67个,防止“红头文件”泛滥乱象,更加明晰行政管理依据。三是推动实行“三统一”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目前已有22个文件通过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统一发布。四是有序推进定期评估工作。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实施满一年后,均由相关起草或实施部门组织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执行情况。目前,已对25个文件开展评估,有力促进了政策制度的及时调整和完善。五是部署完成新一轮文件清理。组织对市本级现行有效的34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继续有效300件,废止和失效43件。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清理510件,其中确认继续有效383件,废止和失效127件。
(五)抓规范,切实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配合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对全市的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今年新发放执法证76本、换证800余本,目前,全市有3000余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审核。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今年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30件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市法制办依法把关,无一出现违法或不当实施行政行为情况。三是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及监察系统建设。着手实施“宁波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在我市的延伸推广,力求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构建行政执法和电子监察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全程监督。四是继续深化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对现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更新完善工作,下步将固化录入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网上管控、实时预警,切实严格执法标准。五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集中抽查全市4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72卷,行政许可案卷97卷,提出整改意见451条,平均单个案卷存在问题数比去年下降38.6%。注重发挥优秀案卷示范导向作用,评选并通报了慈溪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和“十佳行政许可案卷”。
(六)抓服务,着力改进和优化政府施政水平。一是稳步推进扩权强市(镇)改革。做好宁波新下放县级的3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开展中心镇扩权成效评估。二是整合提升“81890”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以市民需求为导向,逐步归并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实现一个号码对外,集中受理、分类转办、统一监管,目前已完成市长热线、监察热线等七条热线的整合。三是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正式向社会发布了33个审批职能部门经常发生的370个事项437个子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基本实现行政审批环节整体化、流程规范化、过程透明化。四是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成功运行工程建设领域一体化招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文件下载、交易证办理、保证金收退等诸多环节网上运作,继续强化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出台了管理和操作意见,积极开展示范平台创建,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七)抓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快推进行政调解。制定出台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和职责分工为目标,全力构建由市政府负总责、市法制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以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截至11月底,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件,受理28件,已审结20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2件,发出复议意见书1份,案结事了率100%。政府复议办联合法院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三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截至11月底,全市发生行政应诉案件63件,市政府为被告的33件,各级行政机关能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力促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扎实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出庭案件13件,实际出庭13件,出庭率显著提升。
(八)抓监督,深入推动阳光责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编发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汇编》及典型案例,指导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拓展优化公开载体,强化“中国·慈溪”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细化信息分类,增加查询功能,切实方便公众准确、高效获取政府信息。61个单位实现了预算公开,25个单位实现了决算公开。截止11月底,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802条,今年度新增信息8567条,全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59件,按时答复率100%。二是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建议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今年共承办建议提案757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并办结行政效能投诉35件。继续拓展“民生问题面对面”领导干部网络在线访谈,累计有49名部门领导与网民开展在线交流。建立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及时研判网络舆情,主动回复网民关切。开通运转“慈溪发布”政务微博,积极开展微博舆论引导,实现实时响应、快捷处置。四是着力强化专项监督。切实发挥审计、监察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作用。完成政府投建项目审计785项,审计金额53.46亿元,累计核减工程价款1.78亿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停工通知书3份。对69339件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开展实时监察,对34个审批窗口的办事效能进行专项检查,下发整改建议书5份,整改通知书2份。五是严格落实行政问责。目前,正在对涉及规划和信息公开的两件行政败诉案件展开责任查究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12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我们研究解决,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特别是绝大多数镇(街道)缺乏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来处理基本的政府法制事务,碰到问题往往被动应对。二是行政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对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要求存在差距,一些领域的执法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扩权强镇工作有待完善提升,扩权后的中心镇尚存在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与赋予的职权不相适应,执法体制机制运作不够顺畅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出台指导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落实“市长学法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下步将要求所有镇(街道)均建立法制工作机构,落实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完善操作细则,加大监管力度。改进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充分发挥专家组的参谋作用,提高审查率和纠错率。探索推行市政府部门和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建立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网络数据库。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启动运转“慈溪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和“慈溪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有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率。根据宁波即将出台的《关于扩大中心镇行政执法权限的决定》及现有成效评估,进一步理顺扩权强镇工作。深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重点抓好行政处罚文书说理工作,适时开展经验推广与评比交流。继续以复议、诉讼败诉案件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化解。健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督促和协调作用,努力使行政调解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着力完善调查、调解、和解机制。深化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和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率。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优化政务公开载体,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健全政务服务机构,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构建服务型人民满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