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紧紧围绕“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坚持“规划提升促发展,城市发展为民生”,前瞻研究,科学编制,高效服务,刚性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努力推动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率先、全面建设。
(一)坚持以城市品质提升为核心,开展战略性规划研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加强规划研究,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引领性,是规划编制的必要前提,是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重要保障。
1.重点完成《慈溪市提升城市品质专项行动计划》。在完成《关于提升我市城市品质的对策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慈溪市提升城市品质专项行动计划》的编写。根据近几年我市城市发展和建设情况,总结区块改造的经验,起草2012年-2016年城市建设专项行动计划,通过“六大提升工程”,推进城市品质提升。该计划已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成为我市今后几年城市建设的行动纲领,充分体现了规划研究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
2.完成一系列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规划研究。加强城市发展提升基础性研究,完成《慈溪城市承载力研究》、《慈溪城市形象研究》、《慈溪市公共开放空间调查研究》等课题,为我市长远发展和编制高水准的规划体系提供了保障。
3.完成提升城市品质重要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相继完成《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实施路径研究》、《关于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升我市产业品质的对策研究》、《关于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的对策研究》、《加快文化发展、建设文化强市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课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为我市推进品质之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二)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深化规划编制,为我市率先进入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
深化规划编制,促进城乡、区域统筹,是优化城乡空间格局和城市功能的必然需要,是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内在要求。
1.抓住中心城区核心环节,引领新型城市化进程。一是率先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针对中心城区空间资源紧张的问题,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出发,在宁波大市内率先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功能布局,营造“地下城”的建设理念,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整合。完成《慈溪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控规整合》、《慈溪市中心城区坎墩街道分区规划及控规》等规划编制工作,为中心城区建设发展提供法定依据。三是加快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完成《慈溪市近期建设规划》,有效引导中心城市近期的有序开发建设。同时完成《慈溪市329国道、三北大街夜景照明设计》、《中心城区雕塑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不断扩大专项规划覆盖领域,深化完善规划体系,为城市发展提升提供保障。四是开展部分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完成《乌山古韵板块城市设计》、《新城河两岸景观设计》、《新潮塘区块城市设计》,努力推动品质城市的建设。
2.加快中心镇向小城市跨越,推进城乡区域联动发展。一是积极开展周巷、观海卫、龙山三个中心镇各类规划编制,完成《慈溪周巷新城城市设计》、《观海卫新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慈东滨海区概念规划》等规划编制并逐步实施,稳步推进中心镇由“镇”向“城”转变。二是各镇积极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镇级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至2012年底,各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共22个,用地范围约59平方公里,镇规划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已达100%。
3.实施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完成《慈溪市南部沿山精品线规划》编制,充分利用和整合南部沿山区域的资源优势,科学、合理引导沿山线一带特色村的培育发展和整体景观塑造提升,打造南部沿山休闲旅游经济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同时,全市完成村庄规划编制9个,全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三)坚持以主动、优质服务为导向,强化规划实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能的规划服务水平
做好规划服务,实现提速增效,是规划实施的必须手段,是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必要途径。
1.推进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通过缩路径、减环节、压时限、建机制、重规范等五大举措,创新服务方式,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减少80%以上,规划办事效率位居省内前列,个别事项的实际办理成为省内同类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效率标杆。2012年,全市累计受理各类规划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3800余项,其中行政许可1700余项,服务事项2100余项,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
2.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2年,规划相关建议、提案共计99件(人大建议31件),主要涉及城市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城乡规划问题。通过上门面商、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做到件件有研究,件件有落实。
3.加强基层、群众的服务沟通。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走访村(社区)、企业共计280余个次,解决实际问题50余个。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截至2012年底,全市接待规划类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50余批次500余人,答复200余条意见建议。受理规划信访件44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完成。
(四)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做好规划决策和监管,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权益负起敢担当、能担当的规划责任
依法做好规划决策和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公平公正,是规划刚性实施的重要保证,是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必然要求。
1.全面贯彻实施《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加强宣传,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社区服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规划干部职工参加宁波市规划局组织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条例》对规划编制、管理、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
2.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率先制定《慈溪市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填补了我市在管线规划建设中的空白,为规范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发挥地下管线生命线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制定城乡规划《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规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规划信息工作,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定城乡规划《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接件办法》,进一步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和实施,规划审批方式更加科学合理。
3.发挥市规划委员会作用。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规划、建筑、交通等方面专家在规划决策中的作用。2012年,共召开4次规划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类城乡规划22个,审定重大公共建筑、主要景观节点等重要建筑方案7个,较好地行使了市规划委员会决策、协调和监督实施的作用。
4.努力遏制规划违法行为。认真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共查处违法建设110件,全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理。同时,紧扣品质之城建设,出台《慈溪市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全年查处违法大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264件,进一步美化了市容,消除了安全隐患。
5.不断深化“阳光规划”。制定《“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深化“阳光规划”,细化公开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阳光规划”公开度。利用报纸、网站、公示栏等媒体,采用意见征询、规划咨询等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规划信息公开972件条,公开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详实。
过去的一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12年底,市域城市化率达65.3%,较上一年度增加0.5个百分点。全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83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度增加6.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42.3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度增加0.8平方公里。我市获得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建设先进城市第一名,市规划局获得了宁波规划系统2012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排名第一,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被评为“十佳窗口”之一。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看到规划工作与慈溪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城市发展的规划思考尚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市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进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和转折期。规划对城市空间发展的规律性、方向性问题分析还不够深入,把握还不够精准,规划前瞻性、引领性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二)对城市形象的规划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我市区域联动发展格局日益强化,区域竞争综合优势进一步提升。只有塑造独特的城市形象,才能吸引各类要素的进一步集聚,继续保持经济的平稳持续发展。规划对城市文化、城市色彩等城市形象要素与城市发展脉络的系统性把握不够,需进一步研究、塑造、提升。
(三)对小城镇的规划工作尚待进一步强化。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格局的逐步形成,各镇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的网络节点作用不断强化。但目前部分镇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城市化的持续推进。
(四)规划人才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规划研究的引领性作用日益凸显,但我市规划研究人才较为缺乏。同时,规划人才引进的数量和质量,都与“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分析,认真对待研究,并不断加以解决。
三、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为实现本届政府任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之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以“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远近结合,注重务实创新,全力开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新局面。2013年,紧紧围绕“六大提升行动”战略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交通出行提升工程。一是结合《宁波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调整》,强化杭甬高速复线(龙山至黄家埠高速,城区段为南三环)、庵东—西店高速(城区段为西三环)道路前期研究,构筑“一横一纵”高速路网,逐步解决中心城区高速公路“边缘化”问题。二是以东三环快速路建设为契机,开展中心城区到龙山横向道路前期研究,缓解中横线和329国道交通压力,加快形成中心城区连接周边城市、重点城镇和高速公路的快速路网体系。三是结合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进一步研究确定打通断头路、改造拥堵路的必要性、时序性等,努力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四是加快市区客运场站规划建设,努力实现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的零换乘。同时,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努力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二)围绕功能完善提升工程。一是坚持中心城区引领,按照区块开发建设理念,有序推进各功能板块改造升级,使板块成为推进周边区域改造提升的“引擎”。积极开展中心城区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城区电线电缆入地,提升城市整洁感。完善中心城区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进一步美化城市市容。二是坚持城乡统筹、片区联动,深化完善次区域规划,着力完善各镇规划编制体系。继续推进周巷、观海卫、龙山三个中心镇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早日实现中心镇向小城市“蝶变”。三是围绕优化教育、医疗、养老设施布局,开展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强对镇、市级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编制的指导。四是围绕强化中心城市功能,突出抓好科教园区前期研究,优化科教文化、现代服务等功能区块布局,促进科教园区与城市和谐共融。同时强化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布局研究,做好城东现代商贸板块规划方案设计,打造集休闲商业、生活居住、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生活配套服务区。
(三)围绕城市景观提升工程。一是编制城市风貌规划,强化“城市形态”、“城市家具”、“城市夜景”、“城市色彩”等改造提升,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同时以上林湖越窑遗址申遗工作为契机,完成上林湖越窑遗址青瓷文化展示区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结合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启动四大门户节点景观设计工作,加快城市门户节点改造,并按不同主题规划建设一批城市雕塑、街头小品,努力展现我市地域特色文化。三是启动实施三洞桥板块等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倾力打造成为集生态、休闲、文化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滨水公共开放空间。四是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组织专业人员,专门成立城市风貌规划实施工作小组,提升规划方案的实施品质。
(四)围绕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是围绕“秀水、活水、清水”,深化完成新城河两岸景观设计,进一步强化沿新城河两侧区块功能定位、规划布局、空间组织等方面研究。二是围绕“绿肺、绿廊、绿地”,强化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提升项目规划跟踪和审批服务,高起点、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肺。同时按照宁波绿道网规划要求,开展慈溪绿道网和公共开放空间研究,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和公共开放空间体系。三是推进《慈溪市南部沿山精品线规划》实施,抓好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打造南部沿山绿化生态休闲长廊。四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规划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同时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分类推进中心村、特色村等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围绕区块改造提升工程。一是做好已实施的六大板块规划服务和项目前期工作,高水准、高效率出具规划条件,全面实现项目审批的提速增效,推动已启动区块早出形象。二是积极推进重大产业平台规划编制,进一步构筑城市与产业平台的联动发展格局。加强重大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等规划服务工作,推动已布局重大产业功能平台早显效益。三是围绕新城大道两侧重点,综合性、系统性研究新城河两岸功能定位及布局研究,推动重要板块改造提升。四是开展中心城区“城中村”整治提升对策研究,加强不涉及拆迁的城中村实施分步整治提升方面的研究,切实改变“城中村”面貌,改善宜居环境。
(六)围绕规划服务提升工程。一是创新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打造环节少、流程优、时间短的项目办理流程和运作机制,全面实现规划管理提速增效。二是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上门服务、现场服务和咨询服务、攻坚服务等方式,深化主动服务。全力拓展服务渠道,改进网上互动平台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规划服务品质。三是加强规划监管,突出重点强化现场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根据厂房、房地产项目、公建项目等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核实,不断强化规划刚性。四是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以“服务效能提升年”为抓手,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强化规划队伍责任意识。抓好业务素质建设,深化与中国美院之间的合作交流,开展城市美学、建筑美学、景观美学等方面的系列培训,强化规划队伍精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