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11月,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并认真加以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面
(一)深入推进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程建设对策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品质之城、幸福家园”的总体部署,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影响交通畅通制约因素,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百南牵头主持,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共同参与,组织开展了《推进我市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程建设的对策研究》课题调研活动,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对策与措施,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着力破解“出行难”问题,努力实现“近期缓解、远期畅通”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实质性借鉴意见。今年,市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程建设时序,拟定了《慈溪市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建设(2013年—2016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审核后拟由市政府发文。同时,市有关部门计划与宁波交通工程研究院及其他高等院校合作,进行深入、科学的调研,编制《慈溪市城市交通管理规划》,为健全城市交通管理机制、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包括单向行驶组织)、落实交通管理措施等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二)深入持久开展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一是以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为依托,把交通安全宣传融入文明城市创建、青年志愿服务、中小学生教育等主题活动和中心工作中,不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二是不断巩固、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在继续实行交通违法曝光台、交通直播、安全提醒、交通与气象等栏目的基础上,积极与媒体协商,探索开通更多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交通类节目,服务广大市民安全平安出行。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动员热心文明交通公益活动的市民,开展春运、警营开放日、安全生产月、少警大检阅、牵手平安行、挥汗保畅通、文明交通礼仪大巡讲、交通安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宣传交通法规,劝导交通违法,倡导文明交通,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热潮。四是加强网络互动交流,把网络舆情信息的处置与实际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与网民进行积极的交流,使网络平台成为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的新阵地。五是倡导绿色出行。继续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以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倡导绿色出行。
二、关于切实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方面
(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养护。自2002年度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以来,我市每年确保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科技设施建设。在原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2013年起将重点加强交通疏导类设施建设和改造,如扩大交通信号灯自适应控制改造路口,建设交通信号集成控制、交通诱导系统,升级改造高清视频电子警察等,提高疏堵保畅工作能力。为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作,加强对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订了《设施维护管理办法》,每年通过招标形式(2013年度维护工作已完成招标),组建信号灯、科技设施、标志标线维护管理的工作队伍,明确了维护保养的职责、任务、要求和程序,畅通“数字城管”等信息渠道,保证对设施维护的时效性、规范性。
(二)加强停车场位建设和管理。车辆日益剧增,要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存在很大挑战,为此要把加快停车场位建设进度作为今后疏堵保畅重要工作内容,预计2016年底前新增公共停车位5500只以上;并协调规划、住建、城管、国土资源等部门尽快制定《慈溪市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做到停车规划、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同时,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公建项目停车配建指标的执行力度,对现有厂房、办公楼等建筑改建成餐饮、娱乐、商贸、市场以及汽车销售、旧车交易、洗车装潢等经营场所的,要求先足额配建或新增停车位,未达到配建指标的不予批准改变建筑用途、核发许可证明及营业执照。对机动车辆不进场位停放、未按规范停放、随意占道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查处力度,规范路边停车秩序,并做好停车场(库)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停车场位利用率。
(三)加强“两道”及重点部位道路交通执法管理。2012年底开始,市交警大队重点加强了新城大道、329国道城区段改造路段的停车秩序管理,目前已结束劝导阶段,自2月18日起会同城管等部门进入严管整治阶段。同时住建部门将“两道”周边停车位的规划设置同步列入景观改造方案。今年将结合学校、医院、菜市等停车密集地段的综合改造工作,逐一开展重点路段道路交通执法管理。
三、关于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管理方面
(一)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效能。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勤务安排、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治等常态严管力度,切实减少显见性重点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一是继续加大勤务改革力度。交警大队将深化实施每周、每日勤务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实行中队安排、大队审核、相邻中队阶段性联勤,切实增加联勤工作的操作性和常态性;实行“每月常规考核、日常督查考核、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每月常规考核主要考核工作量和路面秩序状况,日常督查考核主要考核到位率、管事率、执勤规范,重点工作考核主要考核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强化勤务考核。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思路,实施“示范岗、示范路段,重点岗、重点路段,巡逻岗、巡逻路段”的分级管理模式,完善城区交通管理模式和机制。建立健全对机动车“加塞”、“违停”、“闯禁”等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显见性交通违法的常态整治机制,结合科技交通设施运用,提升交通违法查控效能。二是开展重点路段、车辆、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对329国道、中横线、西龙线、芦庵线、浒崇线、樟新线、观附线及城区等重点线路和区域加强管理,329国道、中横线实行辖区中队联勤。对城区“三车”、工程运输车、危化物品运输车、客运车、学生接送车等重点车辆开展排摸登记,建立台帐,加强源头管控,并加大路面管理,严查电瓶三轮车载客、摩托车载多人、工程运输车超载、客运车和学生接送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闯红灯、未按规定处理交通违法以及违法载人、城区违停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力争将酒后驾驶查处和交通违法“消肿”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三是加强校车管理。继续全面开展学生接送车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学生接送车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从强化高峰管理、完善交通设施、严格车辆进出管理方面下功夫,以加强行车秩序管理、加强交通违法查处为切入点,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同时,要加强责任追究,落实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安全行车状况的抄告制度。四是加强“黑车”整治。督促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加大“黑车”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黑车”整治的严管氛围。加强对无牌无证、乱停车、驾乘二轮不戴安全头盔、乱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挤压“黑车”生存空间。五是强化人力三轮车管理。对目前运行的844辆人力三轮车继续实施登记、审核、教育、培训等,实行单双日运营管理,并加强日常路面管控,严格查处不按规定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加强交警队伍规范化建设。通过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民警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确保民警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通过组织民警开展实战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各类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开展轮岗轮训活动,提高民警的秩序管理能力、事故接处能力、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能力、路面治安防控能力。
(二)建立健全快诉快审机制。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立健全快诉快审机制,合理分配办案时间,依法严惩危险驾驶犯罪。
(三)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一是要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提上议事日程。我市根据《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批准成立了“慈溪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公安、财政、金融办、卫生、民政、农机、审计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研究救助基金的运作管理、监督,审定部门提交的重要议题、政策调整和相关事项。但因宁波市尚未出台与《办法》相应的操作细则,也没有规范统一的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而社会救助基金大部分来源于车辆交强险的分成、交强险罚款和机动车号牌拍卖款,宁波市相关单位尚未将上述资金划拨到位,制约了基金的运作。现阶段基金完全依赖财政划拨,不能满足工作的实际需求。根据我市现状和客观需求,下步将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调研,争取让有限的基金真正落到到实处,完善和规范使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生命安全;二是建立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四)加强乡镇交管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增配工作装备,增强管理力量。加强对交管站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对交管站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提高农村交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