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3-06-03 阅读: 504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12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市政府经认真研究,作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保障,提高整体水平。一是强化规划执行保障。按照《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修编稿)(以下简称“《规划》”)总体部署,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慈溪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书,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并由市长与各部门及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努力确保按照《规划》确定的内容和路线,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协作机制保障。实施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了环保与公安、环保与法院的执法联动机制。如在废塑料整治行动中,建立了信息共享及公安、环保、供电等部门执法联动的工作机制,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今年一季度,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46件,罚款150万元,联合法院强制执行15件。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及“三同时”管理,今年以来共否决项目审批8件,检查“三同时”竣工验收建设项目59件。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今年市财政安排生态建设资金88983万元,其中重点生态项目资金达到2345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和8.6%。四是强化环保执法力量保障。今年计划投资101万元建设移动执法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将采购离子色谱仪、智能TSP、PM10|PM2.5综合采样器等一批监测仪器。同时今年专门招收事业编制人员8人,下一步将充实到龙山、观海卫、周巷三个分局,完善各分局职能,深化环境执法监管的片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基层环保执法监管力度。   二、攻坚克难,强化重点治理。一是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专门组织人员学习考察嘉兴、海宁、海盐等地区治水先进经验,下一步将在充分汲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努力消灭劣五类水体。二是组织开展市域污水治理项目的阶段性技术评估,对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困难,重点研究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工程质量管理、截污纳管工作机制等,今年将继续深化实施全市污水管网排查疏通修复工程,开展全市截污纳管绩效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区域管网不畅、不通,生活污水比例偏低、雨污混接等问题,同时加强污水处理厂内部改造提升,确保达标排放。三是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化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属地镇与市级职能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擅自占用水库水域、畜禽养殖、养殖捕捞、小餐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还出台了《慈溪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筹划实施灵湖水库南坝区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沿湖砌坎、环境整治和植树复绿等。四是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引水环通工程和骨干河网拓疏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河道治理。今年计划完成四灶浦拓疏二期、灵峰浦拓疏工程和大塘江入口整治工程,开工建设郑徐水库三期,开展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潮塘横江排涝工程,同时计划完成镇级河道整治100公里,建设生态河道50公里。五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继续保持对非法小电镀的高压打击态势,年初以来,已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人;进一步加大对废塑料行业的整治,建立了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与属地镇(街道)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废塑料加工户一律予以现场拆除,并收缴电表,废塑料反弹现象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六是继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1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截污纳管工程,抓好11个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提升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农牧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今年计划新增宁波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完成1个以上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验收,实施1个农业部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积极推广秸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今年计划推进4万亩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0万亩次、商品有机肥1.5万吨,推广病虫绿色防控25万亩次,实施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3万亩。七是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通过实施“截污纳管、中水回用、污泥减量化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禁燃区锅炉淘汰、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热电厂迁建、重污染行业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等九大重点减排工程,努力确保2013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2.0%、2.0%、3.0%、3.0%,全面完成减排任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努力确保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   三、多措并举,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深化“森林慈溪”建设。大力开展“公路边、河边、山边、村边”绿化和“珍贵树种进百村活动”活动,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争取今年新增平原绿化1万亩,完成山地造林抚育3500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5公里。二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结合全市“四边三化”、“双清”行动,深入展开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启动西三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着力提高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消纳能力,规范重点区域设摊经营、车辆停放等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三是继续加强矿山资源保护。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环保前置审批制度,足额收取矿山开采备用金;加大对非法乱采乱挖矿山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今年计划开展绿色矿山创建1座,开展废弃矿山治理26座,完成治理4座。四是积极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禁燃区”三期建设,开展辖区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的调查和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计划年机动车尾气检测总量达4.8万辆,建成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发放网络,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所在辖区内车辆保有量的80%以上,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953辆的任务。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举报电话,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对合法餐饮企业由环保部门加强监督监管,通过审批、验收把关和日常监督,确保油烟治理设施的政策运行,对非法小餐饮,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力量,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生态建设宣传专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生态建设的影响面和认知度。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主题宣传报道活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九·一四”世界清洁地球日,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努力营造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培育民间环保组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促进全市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特此报告。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218566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