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慈溪市财政决算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3年收支计划的调查报告
2013-08-08 阅读: 393
  2013年6月25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潘爱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2012年我市财政决算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和2013年收支计划等情况到市级部门、部分镇和街道进行了调研。刚才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2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3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俞金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财政决算报告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报告符合实际,本次“同级审”工作认真细致,报告内容详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可行,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   一   2012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6035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2.9%,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其中,我市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65091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3%,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加上中央级收入509420万元,合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6033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9.2%,完成年度预算的100.9%。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调入资金及专项结转等,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826395万元,其中市本级(含街道、市属区,下同)608784万元。我市完成公共财政支出实绩730221万元,为预算总支出指标的93.5%,其中市本级537378万元。我市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50691万元(其中,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50091万元)和援藏支出477万元,净结余45006万元,其中市本级净结余20838万元。   2012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83829万元,比上年实绩负增长34.2%,完成年度预算的99.9%。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净结余及专项结转等,全年我市基金总财力853014万元,其中市本级736927万元。我市完成基金预算支出610914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516339万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92465万元,净结余149635万元,其中市本级净结余128123万元。   2012年,我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入完成479888万元,为计划的125.7%。我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入加上历年结余706070万元,实际可用资金为1185958万元。我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支出为364548万元,为计划的108.5%。收支相抵,期末滚存结余821410万元。另外,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累计结余248829万元。   通过调查和上述数据反映, 2012年我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总体良好;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全年收支执行情况良好,2013年的收支计划顺应发展和民生需要,符合实际。   为此,我们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   财税及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仍客观存在: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社保基金收支预测和保值增值能力还需加强等。为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当前国内外的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为保证2013年度财政预算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统筹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对创新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培育,积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努力夯实财源基础;严格依法征税,完善征管机制,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提升社会综合治税水平,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着力关注政府性基金收入形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征收及管理工作,有效盘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努力挖掘增收潜力。   (二)深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对部门、镇级预算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高预算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深化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控支出追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节支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调控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政府性资产资源管理,理顺经营性资产管理关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实行后出现的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市级有关部门延伸机构部分工作经费镇、街道负担问题,促进镇级财政健康运行。   (三)完善管理方式,提高社保基金运作水平。针对部分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薄弱,并已出现收支风险的情况,要积极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险种的征缴核定工作,加大对社保基金支出的监管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基金保值增值途径,不断增强基金安全;完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保服务工作机构,建立社保信息共享机制,稳定基层社保工作服务队伍,提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四)加大审计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和创新现代审计方式,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和延伸审计深度,深入推进绩效审计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对重点项目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决策效益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有关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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