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09-12 阅读: 427
  2013年8月27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招商引智突破年”、“品质之城建设推进年”的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督”的科学理财观,着力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财税经济平稳运行。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56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3%,比上年同期增长10.6%,其中,地方级收入509250万元,中央级收入386449万元。   减除杭州湾新区、庵东镇,我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50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5%,比上年同期增长4.5%。其中,地方级收入4078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9%,同比增长4.1%;中央级收入2872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4%,同比增长5.1%。   我市地方级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63393万元、改征增值税3587万元、营业税110425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45366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075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995万元、其他地方税收76217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38179万元、财政专项收入10703万元、罚没收入170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7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18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7.2%,比上年同期增长6.1%。地方级收入1501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4%,同比增长11.5%;中央级收入617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4%,同比负增长5.2%。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35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7%,比上年同期增长2.8%。其中,市本级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00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8%,同比增长3.8%(含街道、市属区389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7.8%,同比增长5.2%)。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24369万元、国防420万元、公共安全26780万元、教育32420万元、科学技术1969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922万元、医疗卫生28152万元、节能环保30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042万元、农林水事务35748万元、交通运输904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8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53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7万元、其他支出7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3895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472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7%,比上年同期增长29.0%。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87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7051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34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8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1359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00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916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61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75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8681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9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748万元、职业教育经费10125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4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7%,比上年同期负增长84.0%。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500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4.5%,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050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0%,同比负增长1.2%(含街道、市属区99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5%,同比负增长67.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情况:教育5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73117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1792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和廉租房支出25954万元,城建、交通2085万元,农业、水利10192万元,社保20768万元)、农林水事务614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0万元、其他支出14474万元(其中:城建、交通4275万元,水利2926万元、矿产资源、社保、规划、公安、教育、卫生525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9969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着力发挥财税政策优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创新驱动,重点支持工业强市建设,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税收减免、财政扶持等,落实“营改增”后续管理,加快推进“个转企”,实施“腾龙换鸟”,继续开展落后产能税收提升工程,积极开展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层次提升。上半年,兑现一二三产产业扶持资金28182万元,减免税费46309万元,落实惠民补贴资金2260万元。   (二)着力创优收入征管机制,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借助财税信息技术,启用税收预警管理平台和纳税异常数据监控平台,以预警风险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分析预测,突出抓好房地产开发、建筑企业等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加强对股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抓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七低”行业税收规范提升,加大力度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软件,深化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依法加强欠税管理,组织开展欠税专项清理。发挥以评查促征管作用,上半年地税部门评查纳税户481户,入库税费、滞纳金3454万元。全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历年土地出让预收款清理工作启动。   (三)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品质提升   立足公共财政建设,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城乡居保和城乡合作医疗缴费参保联动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标准,尝试残疾人托养服务外包。大力支持教育现代化市创建,设立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力推进美丽乡村、文化强市、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城乡公交一体化等建设。上半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累计用于民生支出30.1亿元,同比增长2.8%,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80.7%。与此同时,严控一般性支出,上半年我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9.3%。   (四)着力深化财税管理改革,提高科学理财能力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成首轮7个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及设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市级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预算资金双覆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建立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上半年国库集中支付36.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占95.2%,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纠正违规业务299笔。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政策处理标准,认真落实2012年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整改,需整改的160个项目已完成决算编报126个。深化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产证台账,推进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强镇级财政管理,抓好12个已启动财政财务改革镇(街道)的改革推进。   三、做好下半年财税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一)加强对财经形势和经济税源的分析预测。综合分析当前经济发展走势,实体经济对财政收入增幅拉动仍偏弱,将对我市财政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共财政预算方面,尽管增收亮点不明显,但上年同期基数相对偏低,预计下半年收入将保持增长,在增值税免抵调库指标保证的前提下能基本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计划。政府性基金方面,因房地产持续调控、土地市场低迷,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要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计划,必须抓紧落实已纳入年度出让计划地块的出让。下半年,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分析经济与财政收入发展态势,密切关注房地产调控等对我市经济发展及财政收入的影响,准确把握全市财政经济发展趋势,切实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宁波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强化“三公”支出监管,建立“会议、接待、考察”三项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电子备案系统,制订出台我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相关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市级各部门2013年初预算安排的一般性专项支出统一压减5%,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根据上半年财政收入执行进度和上级出台的新增财政支出项目,科学合理调整预算计划。   (三)进一步提高财税绩效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方式方法,试行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部分财政支出项目试编预算绩效目标。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推进项目管理、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标准化建设,继续落实2012年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整改,抓好剩余项目决算编制及批复。深化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进一步提高资产网络动态管理水平。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拓展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标准。加快推进镇级财政管理改革,实施镇级财政财务互审,确保镇级财政健康平稳运行。推进税收预警管理建设,强化管评查联动机制运作,依法加强欠税清缴。深入开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财税”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切实提高财税部门服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201066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