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副主任 陈可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据《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现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267件。闭会后,我们依法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市委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11件,市人民法院主办1件,宁波杭州湾新区主办4件,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办251件。大会期间代表建议,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办结的267件,按时办结率100%。从办理答复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 67件,占25.09%;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155件,占58.05%。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C类)的32件,占11.99%。留作工作参考(D类)的13件,占4.87%。代表反馈率为100%。从代表的反馈意见统计来看,对办理工作和答复内容表示满意或表示基本满意的258件,不满意的9件。截至8月19日,代表工委还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件,已陆续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
从常委会督办情况分析,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长、副市长领办制度,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等6件重点建议,由市长、副市长领衔办理。施惠芳市长亲自审定市长领办件的办理方案,直接指导办理工作,还多次就全市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各位副市长通过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部门协调会、亲自上门答复代表等形式,有效带动各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科室具体办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市经信局、市交通局等单位还选择部分热点难点建议,落实一把手领办并直接参与协调办理,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普遍按照市人大常委和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自身办理制度。如市住建局等单位将通过对去年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市公安局继续完善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制度,有效地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文广局建立与协办单位的联系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共同会商的形式,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准确性。三是注重协调沟通。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市民政局采取同类建议集体面商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专题研讨解决问题措施。市国土局邀请代表走进部门,请代表视察,向代表汇报。市农业局创新形式,专程邀请代表赴农场等实地查看,使代表更加直观地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四是立足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认真分析代表建议,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市工商局将代表建议反映的民营企业协会存在问题列入当前工作的重点,暂停2013年度慈溪市民营企业协会会费收取工作,切实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负担,获得代表和广大企业的好评。市交通局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在道路红绿灯优化等方面,及时勘测研究,提出完善措施。市教育局就涉及全市民办教育的代表建议,主动向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做好参谋,实实在在解决了一些民办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二、督办工作主要做法
依法督办代表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工作机构共同努力和各方面大力配合下,我们不断改进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促进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办理水平逐步提高。
(一)面上督促抓进度。一是拟定方案促办理。大会结束后,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成《代表建议情况分类表》发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以及有关镇(街道)人大,征求重点督办建议。同时,研究分析代表建议特点,拟定建议督办方案,确定督办重点,促使建议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完成。二是听取意见提对策。在代表建议办理时限过后,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代表工委分片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反馈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三是沟通协调形合力。我们采取网上交办、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承办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办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办理工作环节、程序和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并通过共同协商等方法及时协调主办、协办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任务,形成办理合力。
(二)重点督办抓实效。一是抓重点建议督办。今年,主任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确定“关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为今年重点建议。这6件建议内容涉及工业经济、交通道路、医疗卫生、农村河道、社区自治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由常委会分管主任及各工作机构分工督办。期间,常委会领导带领各工委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督办、听取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督促办理单位切实提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性,把办理工作与改进部门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相关代表对6件重点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及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二是抓重点大户督办。在代表建议办理期间,我们先后赴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15个建议办理重点单位开展办理情况督办,及时了解办理进度,提出办理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并帮助他们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督办力度,促使承办单位按时办结。三是抓“不满意” 建议件督办。对今年代表反馈的9件不满意建议,我们在逐件梳理,逐个征询代表意见,分析代表不满意原因基础上,要求相关部门再次办理。目前,7件已办理完毕,其余2件正在办理之中。
(三)代表参与抓质量。建议督办中,我们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努力为代表参与督办搭建平台。在建议交办前,注意听取代表意见;交办后,在议案建议办理网络系统上公开主、协办部门,让代表及时知情。同时,积极支持扩大代表参与督办,在上门督办、座谈调研等过程中,共有29位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或出席座谈会,积极反映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办理后,我们又及时征求代表意见,对代表反馈的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梳理,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影响办理质量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一是交办工作尚需加强。个别综合性建议的主办、协办部门确定得不够全面准确,影响建议办理进度;个别承办部门在接到交办的建议后,没有认真研究是否属于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就草率进行答复,答复自然难以令人信服。二是组织协调不够到位。当前,代表提出的建议更多地涉及带有全局性的工作和问题,综合性较强,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才能解决。由于组织协调不够,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未能较好形成,导致在此类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少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不够,仍有文来文往现象;个别部门在面商时缺乏大局观念,只答复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意见,把问题推诿给协办单位或其他单位;有的片面追求满意率,不是通过认真务实的工作来争取代表的理解支持,而是想方设法找关系托人情取得代表满意;个别承办人员工作马虎,办理的细节不够注重,影响了代表满意率。四是建议落实率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满足于答复了事,没有真正把精力放在落实上;有的建议答复件较多强调客观困难,较多篇幅解释已做工作,较少提出实质性的对策和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我们建议:
(一)健全交办机制。及时准确交办建议,是有序开展办理工作的前提。今后,在交办工作中,要加强建议交办工作力量,继续完善交办阶段的协商机制。对于难以明确承办部门的综合性建议,市府办要会同相关承办部门,以会商的形式开展沟通协商,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确保交办工作准确及时。
(二)加强组织协调。对那些代表连续多年重复提出的建议,如落实村级三产用地指标、道路建设等问题,市政府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通过听取汇报、开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主办部门要真正牵好头,起到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主动配合主办部门做好办理工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工作顺畅高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承办部门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保持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作为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做到办前走访,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中再访,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与代表共商解决的措施;办后回访,及时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具体承办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加大落实力度。市政府要将落实率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督促各部门落实承诺事项年度反馈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各承办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办理方式,认真做好每件建议的落实工作。同时,建议市政府在年底对政府部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市人大常委会。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