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潘爱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对《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为做好评估工作,市人大常委会5月初开始着手前期准备,专门制定了审议工作方案。7月初起,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赴市发展改革局、统计局、财政局、经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镇、街道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组织财经工作议事委员会委员开展专题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委员会分别赴对口联系部门听取慈溪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十二五”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了慈溪市“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自“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市政府制定下发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局作为中期评估工作的牵头部门,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协调推进。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功能板块和专项规划实施部门都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从评估情况看,评估工作牢牢把握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充分考虑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新变化,突出了规划评估的重点内容。规划评估报告切合实际,问题分析客观实在,对策措施针对性强,符合新形势的要求,体现了更高的工作标准。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规划组织实施过程中,完善了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加强了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强化了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考核,有效地推进了规划的分类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执行良好。规划确定的35个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除“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因上级未下达核算方法和考核任务而暂时无法判断外,其他大部分指标能完成或接近完成预期目标,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新技术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等4个指标预期能提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利用外资等23个指标预期能如期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自营进出口总额等6个指标预期离规划确定的目标值尚有一定差距;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这一指标预计难以完成;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全面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规划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十二五”规划实施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好发展。全市国民经济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实现了平稳较好发展。2011年、201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877.2亿元、958.2亿元,增速分别为10.6%和9.4%。2013年上半年实现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73.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4.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3.0亿元。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的成效,全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10年末的5.1:60.2:34.7调整到2012年末的4.9:58.4:36.7;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个、宁波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3个,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和全国家庭农场五大范本之一;新型工业化增势强劲,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等产业发展平台日趋成熟,优势传统产业加快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突破,成为2012年工业强县(市、区)建设先进单位;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现代物流业布局基本完成,商贸服务业产业平台加快建设,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实施。建立完善了科技创业创新政策体系,有力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潜能,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6.1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首破2.0%大关,科技进步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各市(县、区)前列,成功入选首批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科技产业基地稳步建设,中国科学院慈溪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成功落户,新兴产业集聚区列入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首批专业园,浙大网新慈溪智慧谷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26家企业签订入驻协议。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近三年全市共引进高层次人才500多名,申报列入省和国家“千人计划”各1名,列入宁波“3315”个人计划4名,落户宁波“3315”团队项目4个,引进列入宁波市级资助的海外工程师46名、国内外领军拔尖人才36名。
(三)社会民生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逐年提高,截至今年6月,我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4.3万人、60.2万人、22.6万人、39.4万人、37.4万人,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81.7%,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达到84.8%。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省义务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8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7.8%;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4个镇被评为浙江省文化强镇,省级体育强镇(体育先进街道)实现全覆盖,全市行政村和社区实现市级标准村落文化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市域交通网络优化提升,城区东南片骨干道路、新城大道北延工程等实现全线通车,新城大道、329国道城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加速推进,新开通城乡公交线路24条,新投入营运车辆186辆;“平安慈溪”建设成效明显,2011年、2012年万人刑事案件发案数分别下降3%、8.5%,连续两年保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顺利通过现场验收。
(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全面启动实施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重点开展废塑料、轴承油污染、电镀行业等专项整治,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万元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实现下降,顺利完成预期进度。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河长制”治理水污染行动,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市域集污管网全面铺设延伸,东部污水处理厂和北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省级以上生态镇(街道)比例达到88.9%,宁波市级以上生态村比例达到81.4%,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2家,省级绿色社区8家,新增国家生态镇3个,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19.47%上升到20.8%,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新增国家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3个、省级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2个,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进。
三、“十二五”规划实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上看,经过两年半的努力,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从“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和规划目标看,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少数指标完成存在一定难度,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比较突出。投资在经济指标中一马当先,近几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33.3%、49.5%、36.4%,远远高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23%目标年均增速。消费短期内稳中放缓,近十年来,居民消费增长保持稳定,基本保持在15%左右,但今年以来,由于受经济不景气、汽车消费乏力等因素影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呈现稳中放缓态势,上半年仅同比增长10.1%。出口形势复杂严峻,外部需求依旧疲软,贸易保护主义纷纷抬头,依靠低成本产品竞争优势削弱,我市外贸出口企业订单短小且利润薄弱,出口仍处于漫长的过冬期。投资、消费、出口这三大经济发展指标的不平衡,尤其是随着国家对政府性债务监管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进一步趋紧,我市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能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也将出现不确定因素,而在世界经济何时能整体复苏尚不明朗、企业产品科技含量短期难以较快提升的情况下,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的出口增速仍将低迷徘徊,这种经济增长的不平衡给我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营进出口总额等目标带来了很大压力。
(二)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尚需突破。企业经营者的创新理念尚不牢固,经营者逐利性强,在资本投资倾向上,更愿意投向资金回报率高、周期短的行业,不愿意在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上冒风险。目前,全市有经常性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不足500家,且能真正带动产业发展的科技型龙头企业不多,高新技术企业后继梯队数量偏少。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有待健全,现有的创新服务分支机构以技术转移转化为主,常驻人员数量少、层次不高,科研装备欠缺,尚未形成从“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孵化—加速—产业育成”的完整链条,公共创新平台的支撑能力偏弱。企业创新融资困难,企业创新资金主要依靠自身资本积累和民间借贷等渠道,创新融资的链条不完整,缺乏一整套支持创业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科技风险投资等创新金融支持产品屈指可数,科技与金融结合明显滞后于科技创业创新发展需求。
(三)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我市目前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因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制度差异,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还存在标准不一、待遇相差较大等问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仍存在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药品短缺等问题,优质医疗资源匮乏、公立医院经营亏损等也亟待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远低于“十二五”规划纲要预定目标,“养老难”问题将逐渐显现。教育现代化进程仍需推进,学前教育短板明显,义务段教育均衡化压力依然较大。文化强市建设力度仍需加强,全民文化自觉意识亟待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不平衡性较为突出,文化产业资源比较分散,结构不尽合理。
(四)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显现,而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尽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不少群众和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淡薄,工业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乱排乱堆乱倒现象屡见不鲜。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环境仍然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突出问题,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纳管率、排水许可证发放率仍然不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沿山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还有待加强,三类河道管理力度不足,侵占水域现象较为普遍。废塑料行业、小熔炼、小轴承以及废旧品回收等行业整治需进一步加强。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屡禁不止,垃圾中转站落地困难,建筑、工业垃圾的消纳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进一步实施好“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今后两年多,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更高标准执行规划纲要指明了方向;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宏观政策变化,对推进规划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为加快规划实施、提升现代化发展水平带来了重大机遇。“十二五”规划后期,需要准确把握当前发展的背景和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审时度势,抓住用好各种机遇,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和更强的力度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引领作用。要坚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监测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要坚定发展的信心,通过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科学总结经验教训,正视存在的差距和困难,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强化优势,强攻难点,突破薄弱环节。要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发展,统筹协调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规划纲要与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的衔接,用更高的标准来引领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强形势分析和研判,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不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业创新政策引领,大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聚和培育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建设,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要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加快构建工业、服务业相互支撑、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与扩大民生事业相互促进,更大力度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大力培育出口品牌,提高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鼓励发展离岸贸易和服务贸易,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我市外贸水平。稳步推进重大产业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活力,积极优化投资结构。坚持不懈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完善和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全面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全面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大行动计划”,增强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扩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全民覆盖进程,实现政策制度全覆盖、制度衔接无障碍,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改各项措施,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破解公立医院经营困境,强化医技人才培养、医疗合作拓展和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要探索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实施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继续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打造地域特色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注意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要加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全面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专项行动”,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减少污水直排、漏排现象。研究编制市、镇两级境外引水资源利用规划,加快淤积严重的二、三类河道清淤疏浚,强化河网水体交换功能,确保内河水系畅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监测,规范水库生态养殖,严厉打击影响水源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污染行业整治工作力度,在巩固废塑料、小熔炼、小电镀等行业的整治成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餐饮业、酒店、足浴美容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油烟、露天焚烧等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继续大力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生态市,不断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市域森林覆盖率。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程,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地域和乡村特色的新社区,打造独具魅力的美丽乡村。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