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我市2012年财政决算、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3年收支计划提出的四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及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相关工作措施,对审议意见涉及工作进行了整改、完善,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方面
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结构,创优税收征管机制,积极培植财源、组织收入,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一)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新税源。按照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目标要求,全面梳理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草拟完成了《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优化财政扶持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四换工程”、效益型龙头企业、“个转企”、新兴产业类企业培育和企业上市等工作,有效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完善产业扶持资金兑现方式,努力提高资金兑现效率,1-8月已累计兑现一二三产业扶持资金39043万元。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顺利推进广播影视制作“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1-8月累计减免各类税费34456万元。
(二)夯实征管基础,依法征收税费。着力提升信息管税水平,扎实推进宁波财税智能管理系统一期试点应用工作,完善税收分析通报机制,并以风险监控指标体系为依据,依托税收风险监控平台和纳税异常数据监控平台,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风险监控,突出抓好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重点税源的调查分析工作。实施管评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以评促管、以查促管作用,有效提升税收基础管理水平,1-8月全市地税系统累计评查企业701户,缴纳税费、滞纳金等共计4501万元。依法征收税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七低”行业税收规范提升等专项行动,全面执行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政策,推广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软件应用,重点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依法加强欠税管理,组织开展欠税专项清理活动,不断完善清欠联动协作机制。
(三)完善政府性基金征管制度,努力推进土地如期出让。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推广应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政府税费收入管理。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征收和管理,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加强土地出让历史预收款清理,分类核查、处置2010年之前土地出让预收款。推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督促纳入年度收入预算的相关地块加快土地出让,并积极谋划新增建设用地财力统筹工作。但因受征地、拆迁、土地市场低迷等影响,多处地块出让受阻,导致土地出让金收入锐减,年初确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任务基本难以完成。
二、关于深化财政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方面
深化财税管理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科学理财能力。
(一)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试行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资金预期成效考评工作,制定出台了《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谋划201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预算部门财务人员集中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预算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及其全部财政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双覆盖工作,同时调整镇级财政资金拨付方式。1-8月,共完成国库集中支付52.9亿元,其中直接支付比重达95.8%,比上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制度,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加强和规范公务卡管理,全面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下发了《关于实施慈溪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明确公务卡结算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政府总预(决)算、镇(街道)总预(决)算及市级部门预(决)算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
(三)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结转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2014年将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一般性管理经费调整到部门预算,同时优化整合现有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1-8月,分别清理统筹结转(结余)指标和部门结余资金17496万元和2539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3年市级各部门预算安排的一般性专项支出统一压减5%(共计2140万元)。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建立“会议、接待、考察”三项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电子备案系统,实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月报制度,1-8月全市累计支出“三公”经费55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0万元,同比下降25.4%。
(四)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认真做好经责审竣工财务决算整改工作,下发了《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财务决算编制原则。截至目前,2009-2011年完工需整改的160个项目已完成决算编报127个,其中决算批复79个。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情况清理工作,并对清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部分政策处理内容及上限标准的意见》。
(五)推进镇级财政管理改革。以《进一步强化镇级财政管理推进镇级财政改革》为指导,着重做好12个镇(街道)的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扎实推进镇(街道)财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启动镇级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目前周巷镇已成功试点公务卡改革,卫星城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正研究制定中。加快推进镇级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镇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总预算会计、单位会计财务管理一体化。开展市级部门延伸机构工作经费镇级负担情况专项调查,对个别市级部门应由自己负担的延伸机构工作经费转嫁到镇(街道)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纠偏。
(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在去年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不断提高资产网络动态管理水平,分类解决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资产出租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招租。同时,草拟完成了《慈溪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关于完善管理方式提高社保基金运作水平方面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积极研究社保基金风险应对举措,探索多元监督模式,切实提升基金管理水平。
(一)研究落实保障措施,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加强地方社会保障基金风险分析,加大社保风险资金筹集和投入力度。1-8月,累计完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资金收入20454万元,动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资金并充实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40500万元。积极推进社保转保措施,减轻地方养老保障基金风险,通过政策激励,鼓励引导“土保”人员转入基本养老保险,2010-2012年累计完成“土保”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431人。加强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1-8月累计实现社保专户资金利息收入221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0%(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到期结息)。
(二)推进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按照《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做好征缴体制调整工作,9月1日起社保费的征缴主体由社保部门调整为地税部门。对照《社会保险法》要求,不断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逐步建立社会保险依法扩面的良性机制。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实行社保基金执行情况季度分析机制。1-8月累计实现社保基金收入39078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6%,累计支出社保基金284748万元,为年度计划的65%。
(三)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安全性。积极推进社保基金阳光监管,通过打造基金监督信息平台、公共阳光服务平台、基金非现场监督平台等“三大平台”,强化社保基金行政监督管理,堵塞基金支付漏洞。积极筹建政府多部门联动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健全市政府年度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和收支计划的人大汇报机制,探索完善公众参与权、信息披露、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载体,建立纵横交织的监管网络,确保基金安全。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镇(街道)基层人事管理机构和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的归并整合工作,按照“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组建镇(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镇(街道)配备8-10名专职人员,村(社区)配备1名人力社保协管员,形成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机构健全完善、服务到位、运转高效的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建立市级各部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努力为城乡居民参保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四、关于加大审计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方面
加强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式,强化审计整改,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围绕“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积极主动参与服务“三个年”活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有序推进年度审计计划各项工作。今年共计安排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41个(不包括政府投建审计项目),目前已组织开展实施31个,完成年度计划的75.61%,其中审结15个,累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4.90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6条。同时,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715个,审计总金额达41.4亿元,累计核减政府建设资金1.83亿元。同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条。
(二)深入开展绩效审计,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方式,试点推行镇(街道)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尝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量化评价,区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责任认定,提升审计成效。深化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审计管理,探索“提前介入、模拟审核”新模式,通过采用预算编制双委托、“分局+中介”等审核方法缩减审计时间,促进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加大社保基金审计力度,调整社保资金定期存款结构,扩大存款长时间定期比例,促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最大化。加大重点项目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决策效益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力度,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体系、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等民生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制订出台了《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及《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规程》。
(三)加强审计整改督查,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审计整改联合督查领导小组,在宁波市率先成立了审计整改督查科。同时,通过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公告机制等“五大机制”,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和改进,有些正在积极整改中。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