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现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机制
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和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考核督查、问题排查、执法检查等制度,强化市级部门、镇、村之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在考核督查方面,更加注重跟踪性督查和不定期暗访检查,加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在问题排查方面,建立了以镇级巡查队伍巡查为主、部门排查和村民志愿监督为辅的问题排查机制,6个涉及饮用水源的镇已全部建立巡查队伍;在执法检查方面,进一步完善镇为主体,部门执法支持和市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同时,以市、镇、村三级考核制度为基础,通过理顺职责分工,及时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控,完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环保、水利、住建、卫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水源地水质和自来水进行定期监测监控,努力确保水源及饮水安全。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面,环保、水利等部门均已制定了相应预案,并就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进行检查落实。考虑到宁波市尚未出台政府层面的相应预案,现阶段,我市积极做好相关预案编制调研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将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预案。三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排查环境隐患,加强执法打击,组织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泳等联合执法行动,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对库区周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其中观海卫镇拆除库区周边违章建筑17处11476平方米,桥头镇对部分小餐饮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匡堰镇督促业主对邵岙湖上游利用山地违规开发、部分乱搭乱建场地进行自行拆除和复耕,搬迁饲养的畜禽。四是进一步优化生态补偿机制。着手研究优化调整生态补偿政策,逐步加大补偿力度,进一步提高水源地所在村及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我市将继续完善市对镇、镇对村、村对村民三级考核机制,加强对生态补偿款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审计,确保补偿款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二)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
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山体植被保护力度。着力控制集雨区内的农业开发,减少经济作物的种植规模,严格控制集雨区破坏性农业开发行为,严禁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种植杨梅等经济作物,对已种植经济林进行生态栽培。加大山体植被破坏打击力度,开展乱采乱挖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惩违法开采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并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易发区设置醒目警示牌,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巡查,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水库上游生态修复和治理,计划在2014—2016年度建设3座水库的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小型人工湿地、生态涵养林等。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使用量,通过培训、宣传,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施肥和使用农药。针对水源保护区季节性非规模化养殖问题,进行全面排查,10个饮用水源集雨区共有畜禽养殖场34户,截止目前,已拆除10户。从10月底开始,对尚未关闭的养殖场将采取停止动物检验申报受理等措施,努力确保年内全面关闭。三是严把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关。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水源保护相关项目。市政府对地处外杜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明湖加油点迁建事宜专题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落实了迁建选址,争取年底关停明湖加油点。四是加强健身步道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2013年市财政投入1200万修建栲栳山至方家河头登山健身步道,该步道按照国家标准修建,沿途科学设置了厕所、垃圾箱等设施,并多处设置环境保护相关指示牌。五是坚决取缔库区周边非法小餐饮、小摊贩、违规休闲观光项目等经营活动。工商部门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的餐饮、休闲观光项目、商店、工厂进行逐一检查,对9家无证无照小餐饮依法进行处理,市旅游局停止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杨梅观光园的认定。六是加大公厕、户厕改造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环卫保洁机制。对饮用水源集雨区公厕进行全面排查,全市饮用水源集雨区共有公厕53座,其中涉及渗漏公厕9座,已列入今明两年搬迁或改造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健全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做到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
(三)继续强化城乡居民用水保障能力建设
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维持好现有引水状况。就余姚梁辉水库引水合同到期后的后续供水问题进行了初步对接,争取早日落实梁辉水库引水合同到期后的后续供水计划。加强重要输配水管网的日常巡查、监测、检修等运行管理,确保供水主动脉安全。二是积极争取水源支持,保障中长期供水安全。为保障我市中长期发展与供水安全,根据《宁波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相关会议精神,加快推进3个境外引水工程建设;尽早实施宁波中心城区向慈东片区供水,供水规模5万方/天,以缓解慈东片生活用水紧张矛盾;在宁波市规划建设到杭州湾新区的供水专线上,争取预留向我市供应原水的口子,以弥补观海卫等东部地区的优质水资源不足。三是统筹规划水库资源调度和使用。制订完善应急情况下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在已实施周浒公路配套供水管道(芦庵公路—西三环段)、东外环配套工程改造(东三环从前应路—中横线段)建设同时,计划在2014年完成建附线DN600供水管道建设。四是努力提高农村供水水质。当前我市有6个小水站负责6个村约6000居民的饮用水供应,今年以来通过举办农民饮用水工程的消毒技术培训,落实水质监测化验,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同时,委托中介单位编制慈溪市农民饮用水工程提升改造规划方案,对高程相对较低(100米以下)的村庄,计划采用城镇供水管道延伸覆盖的办法予以改造,对高程相对较高的村庄,计划按照宁波市提出的农村水站建设要求,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提升。
(四)着力营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之间的关系,积极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宣传牌、向村民分发饮用水源保护告知书等形式,加强水源保护和节水理念。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各项节水指标在宁波及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具体问题落实情况
针对饮用水源执法检查中反映较为集中的十个具体问题,各有关镇及市级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对能立即整改解决的,立即予以整改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制定工作方案,循序推进。
(一)关于上林湖水库上游垃圾中转站问题。因上林湖上滩头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周边居民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0.15吨,该垃圾中转站作为垃圾临时存放点而设置。针对饮用水源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这一问题,桥头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于8月中旬关闭拆除了垃圾中转站,对上林湖上滩头片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每日清运。
(二)关于里杜湖上游违规倾倒垃圾问题。6月9日观海卫镇政府对位于里杜湖上游杜湖岭垃圾堆场进行了整治,共清运垃圾20吨,清理后对该堆场进行了种植土覆盖,6月15日市公路段对该区域道路护栏进行了加固,观海卫镇政府落实专人加强日常巡逻监管。
(三)关于水库上游经济作物种植问题。市林业局组织开展打击林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毁坏林木、乱搭乱建行为专项行动,并明确严禁坡度25度以上种植杨梅等经济作物,对已种植经济林进行生态栽培,加强植被保护,保护生态安全。同时,继续加强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落实补偿资金发放,做好1万亩封山育林工作。
(四)关于水库上游畜禽养殖问题。上林湖水库栲栳健身步道旁养鸡场问题,桥头镇政府已于9月中旬进行了关闭;梅湖水库上游的余姚市梅溪村畜禽养殖问题,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已分别与余姚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还正在协调中,市政府下步将进一步与余姚市政府协调。
(五)关于利用山地流转进行违规开发问题。邵岙湖上游违规开发山地涉及违法总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占地面积约650平方米,主要从事鸡、鸭、鸵鸟等禽类养殖。为保护饮用水源,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匡堰镇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查处,督促业主拆除违章建筑。截止目前,15间约450平方米违法建筑已拆除,禽类养殖已全部取缔,复耕土地约15亩。此外,市农业局对排查中新发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驯养野生动物案件当事人作出罚款7575元和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恢复生态公益林面积505平方米。
(六)关于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问题。2011年以来,市政府针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沿山各镇专门安排一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进行巡查和打击,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1至9月,市国土资源局共查扣挖机11台。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梅湖等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今年7月,横河镇政府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对余慈交界山塘进行重点打击,对在横河镇石堰村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2名当事人因妨害公务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在横河镇洋山岗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5名当事人采取刑拘措施,目前5名当事人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七)关于库区生态养殖问题。针对当前个别水库在生态养殖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今年以来水利部门积极整改落实。一是切实强化库区管理,开展禁泳禁钓工作,清除在水库中违规设置的拦网300余米,恢复水库整洁水面。二是进一步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生态养殖过程中,鱼种投放和渔业捕捞品种及数量,都必须由各水库管理单位统一掌控;禁止在水库生态养殖中投放饵料,禁止平时在水库中设置定置张网,只允许使用游丝网流动捕捞作业。三是积极落实生态修复机制,今年以来在慈东水库增放鱼种夏花20万尾,营造合理的鱼种放养状态。
(八)关于水库周边“三无”小工业问题。检查中提出的灵湖水库周边部分“三无”小工业,位于龙山镇方家河头村桃湾区块。一是摸清情况。龙山镇政府会同市工商、环保等部门对实地进行排查,该区域共有19家企业(作坊),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等经营生产,全面了解企业工商注册、环保审批、生产用水情况。二是堵疏结合。龙山镇政府就该区域的整治制订了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建设村级标准厂房,实现区块内企业全部搬迁。
(九)关于水库部分柴、汽油动力船只违规经营问题。目前我市十个饮用水源水库共有机动船32只,为达到动力改装,减少对水库水体影响,市水利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农业部门及所涉沿山各镇正在编制整治改装方案,下步将在完善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十)关于水库上游违规新建、翻新坟墓问题。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老墓翻新的坟墓责令坟主植树种草,修复生态,对新建坟墓进行拆除。截止目前,完成老墓翻新坟墓整治14穴,拆除新建坟墓12穴。下步,将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疏导,大力推动农村公益行生态墓地建设,加强生态葬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民众采用生态化葬法,源头减少私建坟墓行为。二是抓整治,针对库区老坟墓,按照“去除坟背、坟头覆土、保留坟包、植树种草、恢复生态”的标准进行生态化改造。三是抓监管,结合巡山护林制度,进一步落实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建坟行为。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