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我市依法行政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引,加快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氛围整体优化。一是注重统筹谋划。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下发《慈溪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落实八个方面40项重点工作,形成长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稳步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考核指导。落实对33个市级部门和18个镇(街道)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以考核促推进的“指挥棒”作用。三是注重典型引领。年初,市工商分局、市环保局分别获创“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两个镇、四个部门成为“慈溪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通过创建,加强典型经验推广,以点带面、提升整体依法行政氛围。四是深化学法培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拟订了“市长学法计划”,今年已安排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职务犯罪预防等3次集中授课;全市各部门机关160余人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证申领培训。五是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建成各种法治文化平台20余个,举办法制宣传活动20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册(份),受教育群众达90余万人。加大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力度,市政府法制网站发布各类法制信息300余条,在国家、省、宁波市级政府法制网站及简报录用刊发310余条(次),全市范围学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二)规范权力运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有效落实。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今年以来,已就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规划编制等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450余次,就出租车运价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等召开听证会8次,就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决策事项由决策咨询委组织召开论证会2次,切实增强了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二是切实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对事关民生和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实施决策前风险评估30余次,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价20余次,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矛盾隐患。三是加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已初步构建由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全市21个部门、18个镇(街道)法律顾问形成的决策智囊团,今年累计参与议事180余次,向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其他涉法事务处理和咨询提供服务,切实提高了行政决策能力。四是全面规范政府合同签订行为。研究拟定《慈溪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以加强事先合法性审查为着力点,稳步推进全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市本级签订的10余份民商事合同由市法制办严格把关,各地各部门签订政府合同1700余份,由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前置法律审核300余份,政府合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全面推行“三统一”制度。结合去年试点经验和年初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指导意见、文书参考格式和文件制发流程图,并组织各地各部门专兼职法制人员8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依托电子信息化管理手段,今年全市已有109个新文件和444个历年有效文件通过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统一发布,初步形成涵盖全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数据库,在宁波市范围内率先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评估。今年以来,市政府出台的4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由市法制办参与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核意见160余条。向宁波市政府和市人大上报备案30件,备案通过率、及时率均为100%。市本级受理各地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7件,经审查,准予备案66件,对存在问题的1件及时制发《备案审查意见书》责令限期纠正。重点甄选10个实施满一年的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执行情况评估。三是探索建立廉洁性评估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制度腐败,明确自2013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制定主体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廉洁性评估范围,并实现与合法性审查环节的有机结合。目前,已对7个市本级、17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廉洁性评估,收效明显。四是部署完成新一轮文件清理。组织对市本级30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继续有效272件,废止和失效29件。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计清理417件,确认继续有效379件,废止和失效38件。
(四)强化法制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信息数字化管理。启动运行“慈溪市行政执法职责信息管理系统”,着力构建涵盖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权力库”,目前,42家市级执法单位已录入9大类行政行为的执法职责信息11000余条,并由市法制办审核后向社会全面公开,逐步实现政府法制网络监督和行政执法公众监督功能。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电子化进程。建立开通“慈溪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拟定《考核细则》,落实监督指导,目前全市3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已顺利纳入系统流转,截至11月底共网内立案3331件,结案2636件,基本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全程网上办理、实时监督,网上执法逐步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全市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截止今年,全市已申领行政执法证达3200余人,办理省执法证年审注册1453本,并实现了执法证件的全程动态监管。四是积极规范行政听证行为。为明晰各行政机关的行政听证职权,严格行政听证程序,全市范围内行政机关法定听证职责清理工作正稳步推进。五是严格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全市5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78卷,行政许可案卷103卷,评出优秀处罚案卷43卷,优秀行政许可案卷75卷,优秀案卷比例相比去年有所上升。通过“评”与“查”的有机结合,切实发挥评查工作对执法实践的指导作用。
(五)注重定纷止争,社会矛盾依法化解机制日趋完善。一是积极履行复议职能。健全复议机制,成立由市法制办、市法院、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20余位分管领导组成行政复议论证专家库,制定《慈溪市行政复议专家论证议事规则》,提升重大、疑难复议案件的办理能力和质量;出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等六项配套制度,启动行政复议听证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13年1—11月,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受理26件,组织听证8件,已审结18件,直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撤回申请7件,发出复议意见书2份,案结事了率90%;由省政府或宁波市政府受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5件,已审结维持8件、驳回2件、撤回终止2件。二是稳妥应对行政诉讼。截至11月底,累计有17个单位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1件,各行政执法机关均能及时答辩、认真应诉,注重灵活运用调解和解机制,推动行政纠纷妥善化解。继续加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督促力度,应出庭案件13件,实际出庭11件,出庭率84.6%。三是有序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全市行政调解业务培训,在去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发布《慈溪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行政调解格式文本》等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行政调解员200余人,今年以来,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0237件,调解成功10095件。
(六)加快职能转变,政府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突出推动公益性强、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科学整合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方便公众监督。截止11月底,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482条,今年度新增信息8680条,全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4件,按时答复率100%。二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扎实开展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居家养老等领域的“十大行动计划”,有力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81890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共受理热线187319件,办结186903件,日均接线量由去年同期的230件增长到700件,群众满意率达98%。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监察、审管、法制等部门开展“两集中、两到位”专项督查行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确认并重新公布行政许可项目3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98项。推行城乡一体网上审批方式,率先在宁波市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通过模拟审批、并联审批、施工图联审等方式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已办结代办项目审批时间平均提速50%左右。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88713件,办结88439件;其中,承诺件受理50945件,办结50671件,其中承诺件提前办结累计达50303件,提前办结率达99.3%。
(七)严格权力制约,政府行为监督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注重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监督。积极拓宽公众诉求渠道,深入推进网络问政工作。截至11月底,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共收到咨询建议网贴5017条,办结回复4578条,及时办理率93%。规范运作政务微博,以“慈溪发布”为引领,扩展延伸互动领域,目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开通政务微博85个,政民沟通方式更加便捷。开通效能直通车,组织新一轮机关部门“三十佳、双末位”评选。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调处行政效能投诉36件。二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落实行政问责,对涉及信息公开的3件行政败诉案件开展责任查究工作。严格审计监督。开展项目审计调查31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90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6条;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715项,审计总金额41.4亿元,累计核减1.8亿元。强化监察监督。对24个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8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
二、存在问题
2013年,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较大努力,总体上呈稳步推进态势,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单位仍未将依法行政作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部署和推进,几年下来,工作缺乏实质性进展;法制机构建设薄弱,市本级法制机构力量还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部门及镇(街道)法制机构缺位更加严重;执法队伍素质、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序管理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关键环节执行不够到位,“三统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执法关联、交叉领域,执法单位之间工作相互推诿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整体的执法状况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益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相对突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难以完全落实,多数执法单位针对个人问责存在抵触思想,执行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化落实“市长学法日”制度,继续推动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按期学法,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切实提升全市法制队伍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能力和水平。继续以浙江省及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先进典型,营造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以“公众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坚持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率,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率,继续保证市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率。全面推行市政府部门和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登记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落实发文后监管,切实提升备案质量。巩固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机制,确保评估发挥实效。
(三)着力规范和改进政府执法行为。依托“慈溪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有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开通网上行政执法服务大厅,提供执法资格、裁量标准、处罚结果等在线检索服务,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启用“慈溪市行政执法职责信息社会公众查询系统”,督促落实执法信息数据后续更新和动态调整,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继续以复议、诉讼败诉案件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对中心镇放权工作做次专项监督和评估。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九大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力度,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答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完善审批服务代理机制为重点,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对我市现有的放权工作依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根据法律规定和中心镇的承接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客观评判,适时调整。
(五)全面实施《慈溪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监督、补救为辅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做到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和履行。加强对合同不能完全履约时争议纠纷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并落实对政府已签合同的统计、清理、评估工作,努力防范政府经济风险。
(六)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继续以宁波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推行以公开听证为原则的复议审理模式,深化案件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信访部门的行政争议协调机制以及与监察投诉中心衔接协作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网络,加强行政调解培训指导,促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