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9月,市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并认真加以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增强残疾人工作合力方面
(一)加大推进残疾人工作的力度。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在新的政策研究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民生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会尽可能的考虑到残疾人群体的需要,制定特殊的惠残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群众的维权意识,坚决反对任何歧视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现象,积极构建全社会扶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市政府残工委建设。市政府残工委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制定《市政府残工委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12月4日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分解落实尚未完成的任务,明确责任单位。
二、关于着力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方面
(一)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制定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的生活补助政策,9—12月份全市补助残疾人810人,发放补助金32万元。二是对贫困残疾人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政策进行提标扩面,惠及残疾人1680人。三是深入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拓展康复服务项目,提高各项康复项目的补助标准,保障残疾人康复权益。四是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险机制,落实全市24800多名持证残疾人免费参加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二)积极推进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建设具有专业康复能力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包括成人残疾预防和康复治疗、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等,目前正在制定可行性方案。二是加强市级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设,对现有6家市级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开展绩效考评,进一步推进作用的发挥。三是健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服务功能,建立337个村(社区)康复服务站,深入开展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四是加强康复护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10—11月份组织基层康复业务骨干到省、宁波参加业务培训,11月底组织开展一期村(社区)康复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上岗培训。
(三)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确立“政府主导、公办民营”的运作模式,目前已投入运营,首批已有20名一级贫困残疾人入住。9月份召开托养中心工作推进会,制定远景规划,逐步建设成为宁波市乃至浙江省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示范机构。二是加强托养机构培育。12月份新建3家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全市总数达14家,总入托残疾人达270人,其中掌起镇阳光日间照料中心还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机构。民办的掌起镇残疾人托养中心也已投入基础建设,明年5月可投入使用。三是促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12月份成立了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按照要求每四年举办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每年举办单项残疾人运动会,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四是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政策。市教育局足额拨付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段轻度残障学生随班就读的公用经费,关心特殊教育工作者身心健康,努力改善特教老师工作环境,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10月份,市特教学校老师俞向农作为浙江省残疾人代表参加了中国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目前全市已有8所学校建立了资源性教室,对不宜到学校上学的残疾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教育方式,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五是加强残疾预防。卫生、民政、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开展卫生保健、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残疾预防和优生优育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婚前检查,做好孕产期妇女保健,早期发现出生缺陷儿并及时进行医学干预和治疗。六是11月份开展全市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工作,掌握基层残疾人相关信息。七是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对全市在册精神病贫困患者免费施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残疾人一般集中安置在市第七人民医院和新浦镇托养机构。市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正对精神病人住院的市、镇、村三级补助政策进行调研完善,重点研究解决精神病人住院的医疗费用。
三、关于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
(一)加强公共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宁波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住建、规划、公建、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公共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监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建筑物必须配建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尚未达标的旧有设施和建筑加快开展改造。
(二)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市残联、广播电视台、市报社等部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市城管局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巡查和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盲道、栏杆、扶手、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被侵占和破坏的行为,损毁的设施及时进行修补。团市委、市残联组织基层工作者和窗口服务单位志愿者参加手语培训,提高为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9—12月份投入专项经费60多万元,为64户残疾人免费上门安装坡道、扶手、栏杆等家庭无障碍设施,向120多名残疾人免费配发语音电话、智能电饭煲、盲人阅读机、电子声光盲杖等更具智能化和人性化的设备。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方面
(一)提高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标准。市地税、市人力社保、残联等部门深入企业调研,切实了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严峻形势,11月份召开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座谈会,制定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文件,从2014年起将征收标准从每人每月12元提高到16元,2015年提高到20元、2016年提高到24元,促进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市财政、人力社保、民政、残联等部门还对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大幅减少问题进行调研,探索研究加大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力度。
(二)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积极寻求合适的岗位,召开残疾人就业专场洽谈会。11月份对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做好就业指导和档案管理,维护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针对残疾人的不同类别和需求,9-11月份分别组织四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013年受训残疾人达1839人次。
(三)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加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10月份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2家,全市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总数达22家,共安置残疾人99人,辐射帮扶残疾人家庭598户。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9—11月份向362户从事种养业或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126万元。加强庇护性工疗机构建设,改善工疗机构工作环境,积极寻求建立新的庇护性工疗机构。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