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森林慈溪”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05-23 阅读: 407
  2014年3月1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主任 袁庆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森林慈溪”建设,提升生态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品质城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农业农村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于2月下旬就我市“森林慈溪”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听取了市农业局、住建局相关情况汇报,并赴龙山镇、胜山镇、桥头镇和坎墩街道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省和宁波市关于“森林浙江”、“森林宁波”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深入实施生态市建设,着力于沿海防护林生态屏障建设、道路水岸生态廊道建设、农田林网生态框架建设、城镇庭院生态斑块建设,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和植树造林工作,全市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经济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生态环境逐步构成,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植树造林工作全面推开;二是园林绿化工程深入实施;三是森林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四是绿化资金募集不断创新;五是群众绿化热情逐步激发。2012年底,我市顺利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2013年底,我市成功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城市。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研发现,我市“森林慈溪”建设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待统一。一是重建设轻绿化的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近年来,市政府以新型城市化为抓手,大力推进城市建设,领导的精力和全市的财力物力都向城镇建设倾斜,对“森林慈溪”建设工作有所忽视,“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执行情况也有一年不如一年的趋势。二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氛围尚未形成。目前,“森林慈溪”建设工作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在广大市民中的影响力不够,市民的知晓率、支持度、参与性还不高,全民参与“森林慈溪”建设的浓厚氛围尚未全面形成;各地在推进“森林城镇”建设过程中,也多以完成指标任务为主,基层群众的认可度不高。三是发展经济林破坏山地植被生态链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市南部山区砍伐天然林大块改种杨梅园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干部群众错误地认为“天然林是林,杨梅林也是林,只要山上有树,生态环境就没有被破坏”。由于杨梅园树种单一,植被生态链遭到破坏,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时,易造成山体滑波,水土流失严重。   (二)绿化用地落实困难。一是中心城区缺少公园用地。目前,中心城区内可供绿化建设的城市建设用地相对较少,特别是面积较大、可供实施公园绿化项目的可用地块基本没有。二是临时用地折减绿化效益。部分镇(街道)因完成“森林慈溪”建设任务需要,利用预征地或未开工建设用地进行绿化种植,项目开工时随时需要毁绿建设,虽有绿化面积存在,但无绿色产出保障。三是利用耕地难度越来越大。绿化用地一般较为零碎,与建设用地相比,价格又相对便宜,农民收益不多,积极性也不高;又因土地流转或租赁不同于被征用,农民无法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导致农民毁约赎回土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耕地绿化有悖上级政策。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下发过《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但我市平原镇(街道)的绿化用地很大一部分还是要靠租赁或流转耕地解决。   (三)资金压力尚需破解。一是用地成本越来越高。目前,我市绿化用地使用成本价格偏低,群众要求增加土地租费的呼声较为强烈,租费逐年提高不可避免。二是第三方管护费用较高。据某街道绿化养护本成测算,全年需支付给第三方的绿化管护费用超过17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因高温、干旱、洪灾、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苗木损毁补种补贴,地方财政压力较大。三是“绿化基金”缺少稳固来源。目前,各地募集的“绿化基金”因“森林慈溪”建设需要,出多入少,基本上都使用殆尽。如龙山镇募集的513.85万元“森林基金”,经省级“森林城镇”创建使用后,目前已所剩无几,后续来源较为匮乏。   (四)重种轻管较为普遍。一是集中种植成活率低。近年来,市镇两级组织的义务植活动种植了大量树木,但受种植时间、天气、土壤环境等多因素影响,所种苗木成活率普遍较低。二是绿化质量普遍不高。各地种植的绿化普遍存在结构单一,设计粗放,质量不高等问题,基本以廉价苗木和花草为主,乔木搭配比率严重不足,生态环境改善作用非常有限。三是偷盗损毁时有发生。各地新造林小树常有被盗被挖情况,缺株断带常见,城区道路两旁的美化花草也时有不见,给养护补种工作带来一定压力;此外,耕地附近行道树、河道树和建成区的临街景观树,也常因影响农业生产或遮挡居民楼光照,而被人为损坏或拔除。四是山地破坏较为严重。山塘偷挖或借边坡治理越界开挖破坏林地现象屡禁不止,边坡覆绿、塘址植绿工作进展缓慢。   (五)工作缺乏长效机制。一是绿化建设存在“一阵风”现象。“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政府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中心逐年转移,从城市建设到废塑料整治,今年又开始了“五水共治”,“森林慈溪”建设重视程度不如以前。二是任务下达不够科学合理。“森林慈溪”建设今年下达的任务仍以新增绿量和森林创建为主,这给缺少山地的平原镇(街道)带来很大压力,个别镇(街道)原完成任务的土地都是靠租赁、流转耕地解决,新增绿地基本“无米为炊”。三是基层缺少专业养护力量。目前,各地基层林业科技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人员老化严重,无法对植树造林工作提供有效指导,村级组织更是缺少专业养护人员,给林木栽培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意见和建议   “森林慈溪”建设是一项惠及百万慈溪人民的民生实事工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森林慈溪”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创业创新、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作为打造“绿色慈溪”、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选择,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抓好。针对当前实际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调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好森林浙江”的总部署,统筹规划绿化造林工作,明确重点,创新模式,不断提升绿化水平;各地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制订工作计划,确保“森林慈溪”建设持续顺利推进。二要加强舆论宣传。要精心设计宣传口号和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森林慈溪”建设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大力宣传绿化造林在消除碳足迹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切实调动市民参与绿化造林的热情。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要鼓励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绿色行车、植树固碳”、“公益林认种认养”、“你捐我种绿满慈溪”等绿色环保活动,努力增强市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珍爱环境、保护生态、崇尚自然、节约资源的共识,为实施“森林慈溪”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要正确处理发展林业经济与保护植被、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要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和《水保法》,科学规划山地利用,合理配置经济林和乔、灌、藤、草等植被比例,保护和维护好植被生态链,尽最大努力防止人为山地水土流失发生。   (二)积极破解绿化用地难题。一是结合专项工作拓展绿化空间。要把“森林慈溪”建设与水环境治理、“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实施规划建绿、拆违复绿、见缝插绿、破墙透绿、拆围扩绿、配套添绿工程,充分利用“拆违地”、路边地、河岸地、边角地以及废弃山塘等各类空间种植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生态承载能力。二是通过工程项目带动绿化工作。要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绿化率的前置审批,加强工程项目竣工时的绿化验收,严守20%绿化率底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工程项目绿化率提升至35%。三是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地面积。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推广发展特色高效经济林或苗木产业,有效增加市域林地面积。四是提升绿化层次增加市域碳汇。把部分单层的公共生态绿地改造成草—灌—乔一体的复合林,并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个人尝试层顶绿化、墙体绿化。五是利用围涂优势增加防护林面积。利用我市海涂围垦的优势和特点,在沿海防护林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大面积的林地。   (三)不断强化资金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森林慈溪”建设的补助和奖励,各地根据本地绿化现状、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相应配套资金。二是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整合政府绿化建设资金,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模式,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慈溪”建设;同时通过单位承包、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运行机制。三是发展壮大“森林基金”。搭建资金筹措平台,创新资金募集载体,通过推广应用“绿票认购”、“绿色储蓄单”等形式,不断夯实市、镇、村三级“森林基金”。四是实施“招商引绿”工程。树立“用资源换资本、用绿地换投资”的先进理念,大力实施“招商引绿”工程,减轻政府财政投绿负担,通过引进苗木大户、果林大户建设高标准苗圃式林带及经济果树林,提升绿化档次,增加森林总量。   (四)切实提高管理养护水平。一是完善日常养护机制。加强绿地特别是新造林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对近三年的新造林地要加强排查,对缺株断带的要加紧补种,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努力巩固“森林慈溪”建设成果。二是提升养护硬件配置。按照“森林慈溪”建设模式和要求,配备专业管理队伍,购置更新养护机具,严格按照绿化管理养护的相关标准进行管护,切实做到种植和养护并重,努力确保养护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三是落实养护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原则,落实已建林的抚育管理和在建林的养护管理制度,推行临街绿化带、行道树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进行认养、管护,管好已成林,建好在造林。四是严厉打击毁绿行为。按照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破坏森林资源、毁损绿化林木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森林慈溪”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树立科学持续工作理念。“森林慈溪”建设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必须坚持循序渐进、坚持长期化的一个过程,切忌搞“运动式”推动。同时,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讲求科学,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时适树,不断提高混交林、珍贵乡土树种和抗病虫树种比重。二是制订切实可行工作计划。要在编制确定绿化相关规划基础上,研究制订“森林慈溪”建设工作计划,计划一旦制订,就要一抓到底,同时对计划内容要细化量化,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三是明确符合实际目标任务。要健全完善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因地制宜下达“森林慈溪”建设任务,对基础较好、尚有绿化空间的镇(街道)下达增绿指标和创建任务,对土地空间相对饱和的平原镇(街道),应以现有绿化维护和庭院绿化为主,加强种后管护工作,提升绿化档次,优化绿化品种,进一步扩大绿化内涵。四是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不断健全完善人才工作制度,大力开发林业科技人才资源,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为“森林慈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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