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4-05-23 阅读: 388
  2014年3月1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规划局局长 楼树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一)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前瞻研究,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规划支撑   1.重点完成提升城市品质相关研究。按照城市品质“六大提升工程”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创新功能板块改造模式,重点针对城中村整治进行系统研究。同时以湾底村为平台,结合“三改一拆”和美丽乡村建设,充分挖掘村庄自然人文要素资源,着力打造浙江省“三改一拆”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完成城市绿道网和公共开放空间研究,梳理市域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休闲旅游等三大资源要素,提出绿道控制区、交通衔接系统、标识系统、市政设施系统等八大方面建设指引,构建市域绿道骨干线,推进“森林慈溪”建设,提升市民休闲生活品质。开展新城河两岸功能定位及布局研究,进一步强化沿新城河两侧区块功能定位、规划布局、空间组织,倾力打造成为集生态、休闲、文化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功能板块。   2.重点完成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相关研究。完成科教园区和科技创新园区功能布局研究,明确园区的发展定位、规模和用地布局,“一区、两园、三中心”高新技术科研创新功能区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完成我市成长型企业集聚区功能布局研究,明确成长型企业集聚区块选址、规模和功能布局,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小微企业、家庭工业的异地安置提供规划支撑。   3.完成一系列事关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相关研究。先后完成高水准推进新一轮城市化发展、提升我市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整合城市建设要素资源增强发展保障能力的研究、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等课题,有效提升我市综合实力。   (二)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科学编制,为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描绘规划蓝图   1.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品质,不断强化对周边片区的带动作用。一是加强控规编制和整合。编制完成中心城区部分区域控规整合,前瞻考虑未来需求、区域整体和现状要素,进一步明确精细化管理下的规划实施目标。二是注重城市景观提升。编制完成329国道(城区段)、三北大街夜景照明规划,提升城市夜景环境质量,增添城市夜景韵味。编制完成新城河两岸景观设计,塑造新城河滨水区域景观提升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品质。完成中心城区门户景观设计工作,兼顾生态效益和秉承地域特色文化,着力打造慈溪新时期、新格局下的门户新形象。三是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率先编制完成中心城区综合管线规划,优化地下管线布局,提升地下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城市防灾预警能力。修编完成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断适应当前我市城市发展水平,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展中心城区整体风貌规划编制,明确中心城区城市色彩、建筑景观风貌发展目标要求,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编制完成中心城区雕塑规划,展现城市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品味,增强城市空间环境的文化涵养。   2.着力推动城乡统筹融合,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修编工作。通过对原规划五年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实施经验和存在问题,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新要求,在向人大、政协报告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我市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布局,通过“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特色村”,加快我市新型城镇体系格局的形成,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开展匡堰镇南部沿山线两侧区块策划和控规整合,注重把实现区域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青瓷文化传承、生态居住、休闲度假等功能的有机融合。三是开展上林湖越窑遗址青瓷文化展示区规划编制,坚持“保护优先、生态融合”, 展示独特的文化特色和空间价值,打造区域性的文化生态产业平台,促进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   3.着力推动中心镇由镇向“城”跨越,进一步加快区域统筹发展。积极开展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小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分局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   (三)以深化“阳光规划”为抓手,高效服务,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当好“排头兵”   1.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3年,规划相关建议、提案共计79件,主要涉及中心城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城乡规划问题。通过上门面商、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做到件件有研究,件件有落实。   2.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服务沟通。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全力拓展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规划服务品质。2013年,为企业和建设单位解决规划实际问题60余个。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通过包案、约谈、上门协调等方式,加强项目批前源头防控,有效化解信访热点难点问题。2013年,受理规划信访件29件,同比下降34%。   3.深入实施“阳光规划”。注重吸收民智民意、注重征询专家意见,全力构建制度全、覆盖广、内容实的阳光规划工作体系。全年规划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布共计630项,完成政府信息公开813件。   4.推进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实施建设方案“预审批”,对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基本要求的建设项目,允许先行进入初步设计。推行“容缺受理、补全发证”的办理模式,对初审基本符合办理条件但申办资料不齐全的许可项目,预先受理进入审批程序。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及重点招商引进项目,主动对接,实行模拟审核、并联操作。稳妥推进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做好基础测绘行业管理和各类基础地理数据完善工作,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2013年,全市累计受理各类规划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5300项,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   (四)以社会和谐为前提,刚性监管,为城市发展、社会进步承担起规划责任   1.切实抓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在编制、实施和管理各个环节的依法行政行为,有序推进城乡规划领域的法制建设。2013年,在全市依法行政综合考评中,市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被列为优秀等级。   2.大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社区服务等活动,运用报纸、电视台、标语广告等媒介,通过新闻采访、讲课、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规划法律和规划工作新成果。全年在社区、相关部门宣讲规划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接受媒体采访共计7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3.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慈溪市临时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接件办法》,进一步创新审批思路,转变审批方式。制定《关于进一步缩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间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速度的实施意见》,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实现规划管理全面提速增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区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新建小区社区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改善社区配套用房条件,逐步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4.发挥市规划委员会作用。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机制,对涉及规划的重要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集体决策。邀请规划、建筑、交通等方面专家参与审议各类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审定重大公共建筑、主要景观节点等重要建筑方案。全年共审议或审定事项23项,较好地行使了市规划委员会决策、协调和监督实施的作用。   5.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结合“三改一拆”要求,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截至2013年底,共查处违法建设1187起,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1171起,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补办16起,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过去的一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2013年底,市域城市化率达到66.0%,较上一年度增加0.7%。全市建成区面积186.96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度增长3.8%,其中,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43.3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度增长2.4%。方家河头村建设规划入选第一批全国村庄规划示范名单,成为宁波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慈溪市南部沿山精品线规划在全省“第二届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评选”获得一等奖。大力实施“阳光规划” 提升行风水平成效明显,在宁波市政府信息进行专报,并得到了宁波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一机制多渠道三注重,构建阳光规划零距离”入选2013年度慈溪市十大“政风行风新事”之一。市规划局连续第五年以线上排名第一获得宁波市规划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看到规划工作与慈溪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品质之城、幸福家园”的愿景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划的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基础性研究起点还不够高,重微观、轻宏观,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规划编制主体多元,自成体系,各类规划衔接不够。   三是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待加强,规划实施的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分析,认真对待研究,并不断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规划工作重点将以强化规划的统筹和引领为目标,建立完善“六个机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空间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促进慈溪城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建立完善全市一盘棋的规划决策机制   遵循科学、公开、民主、公正原则,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修改市规划委员会职责,完善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拟定实施规划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强化统筹谋划,按照“规划共绘、资源共享、产业共兴”的要求,积极做好四大片区,特别是杭州湾新区的融合发展文章。按照交通出行、功能完善等“六大提升工程”规划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完善市域总体规划为指导的统筹机制   牢固树立市域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统筹布局、相互协调的基础性地位。严格落实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要求,严格对各镇建设用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控制,将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逐级落实。开展全市域城镇化发展研究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如何解决人到哪去、钱从哪来、地怎么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融合,加强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做好中心城区土地出让规划研究,积极探索在城乡规划指导下,确定年度土地供应的总量、空间分布、土地出让时序的土地储备计划工作机制,引导城市有序开发建设,促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真正形成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大城建工作格局。   (三)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城乡规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凡涉及年度规划编制的,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指导规划调整的情况,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各类规划修编原则上不能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进一步强化落实市域总体规划意图。切实加强对各镇规划体系和管控的监督检查,有效实施镇域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完善,确保规划全覆盖。积极探索创新村庄规划编制主体和模式,着力解决跨区域规划编制问题,强化要素掌控力度,统筹区域发展。   (四)建立完善以控规为核心的规划实施机制   体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把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环节和依法行政、实施规划许可的基本依据。各类上位规划的要求和各领域专项规划所需空间的诉求要统一落实到控规中来,形成全市规划一张图。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期的调研,重视道路交通、公共停车场站、广场绿地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配套落地,重点开展中心城区近中期开发建设规划时序研究。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完善规划的动态反馈和自我完善机制,重点开展市域总体规划和余慈中心城核心区慈溪侧控规的中期评估,并提供高质量的评估报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五)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规划管理机制   切实加强规划管控力度,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定地位,确保规划的刚性实施,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规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查速度,健全建设项目规划技术储备制度,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实施规划管理“一张图”和“借脑工程”,有重点地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后评估工作。继续大力实施“三改一拆”,完善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的规划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建设案件,努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六)建立完善践诺履职的监督监察机制   积极倡导担当有为的责任意识和实干为民的优良作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各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自觉实干为民的责任意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方法推动各项工作,突破难题和制约,抓好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落地。以强化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选拔机制,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提升规划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外引内培”,加强规划队伍建设,特别是镇级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引进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人才。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加大规划功能和刚性指标的监督监察力度,针对规划编制、方案变更、容积率调整、一书三证发放、批后管理等关键环节,定期抽查,强化监督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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