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05-23 阅读: 391
  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10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提出了四方面的审议意见。为保证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相关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各项整改、完善工作,审议意见内容基本得以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增强规划引领作用方面   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强化规划导向,重点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区块、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及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加强与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的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切实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坚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切实提高规划权威性。在制定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时,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和“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可达性;在编排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惠民工程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计划等重大决策时,以“十二五”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民生为先,力求充分发挥“十二五”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整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总体工作目标。“十二五”时期已经过半,在尚余的两年多时间里,既是全面实现各项指标任务的冲刺阶段,也是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基本建成现代化中等城市的攻坚时期,工作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一是担当有为,实干为民。根据“一个主基调、三个年活动”和实施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坚持早筹划、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切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研判。二是提升创新驱动能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逐步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出台一系列可操作、易突破、有实效的综合改革措施。   (三)高标准引领规划纲要有效实施,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过程中,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发展。统筹把握“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之间的进度要求,协调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目标与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的相互衔接,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促进规划纲要有效实施,进一步发挥规划纲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着手准备“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围绕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思路、重大问题,超前谋划,积极做好课题调研前期工作,着力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关于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可持续性方面   根据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工作基调,加大经济发展推动力度,准确把握政策扶持关键点,努力保持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工作举措实效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动态,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经济发展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在出口疲软、消费平稳的情况下,加大了投资推进力度,重点开展了招商引智“一号工程”、“品质之城建设推进年”等活动,以投资提升带动经济发展。201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545亿元,同比增长22.9%,总量继续保持在宁波各县(市)、区首位。提高帮扶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金融机构对应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合作,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统贷平台综合管控作用,针对资金链发生非正常断裂或濒临断裂的重点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蔓延。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逃废债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金融生态环境。针对“菲特”台风对我市中小企业的影响,组织实施了部分中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等惠民工作,累计对所涉9645家企业的35.1万职工减免中小微企业五项社会保险费2.26亿元。   (二)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一是力推现代农业高效发展,加快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3年新建成现代农业园区16个、标准化粮食生产功能区4000亩、家庭农场14万亩。新增宁波市级新型业态农业项目2个,并成功创建全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省级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二是促进工业、服务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城市经济,依托文化商务区一期开园优势,积极培育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产业, 首批4幢总部经济商务楼入驻企业26家,首期5家企业签约入驻市文化创意园。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e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网商大厦创工场为主的电商孵化基地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其中“e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宁波市首批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京东商城“慈溪家电馆”、“易购吧”、“最慈溪”等电子商务平台相继开通上线。同时,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三年提振计划,积极抓好“四大集聚区”和“四大产业平台”建设,服务业发展指标评价位居全省各县(市)首位。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基本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并获得了省“腾笼换鸟”先进县(市、区)称号。实施节能减排总量控制倒逼机制,“十二五”前半期节能减排工作总体完成良好。   (三)强化创新驱动支撑力度。一是坚持不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大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高标准规划筹建科教园区,与中科院合作共建慈溪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和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目前全市共有企业研发机构22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余家,并连续7年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称号。积极引进培育高端人才,2013年全市新增宁波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第一层次)1个,引进新兴产业领军人才2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人。二是提升外贸出口水平。加快外贸转型发展,实施技术、品牌、营销、服务“四带动”出口战略,引导外贸企业创办研发机构,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获取境内外知识产权,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量。三是推进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和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实施市长领办平台建设制度,制定重大平台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全市各大平台共计完成投资130亿元。文化商务区顺利开园,新兴产业集群区一期成功开园并创建成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分园,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初步形成5.6万亩农作物生能力,鸣鹤风景区旅游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园区综合商贸城完成主体结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放宽准入领域,创造公平环境,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活力,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加大民间资本投资比重,投资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方面   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十大行动计划”,全力办好政府惠民项目。加大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力度,努力扩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   (一)促进充分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一是就业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筹建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着力打造零障碍创业之城。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力度,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超八成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共计支出65.3亿元,同比增长13.2%。加快推进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全覆盖工作,适当调整“五险统征”方式,2013年全市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83.3%,市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2%、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7%。全面实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实现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并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稳步提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不断提高。三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初步实现了98%城市社区和92%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城乡养老院综合改造基本完成,阳光老年城、乐成恭和苑等项目稳步推进,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明显提高。   (二)推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一是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加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助力度。逐步扩大大病保障报销范围,在宁波率先推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级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开展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继续深化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核心的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调整完善医疗机构政府投入补助政策。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医学助学金”政策效应,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加强医疗合作,上海中山医院托管市人民医院胸外科,观海卫镇医院与解放军第113医院建立“军民共建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医护系统开展“揭短亮丑”自查自纠行动,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是教育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扎实推进省级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省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达95.7%。制定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3〕43号),在宁波率先实行小学期末考试改革。大力实施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文化强市建设。加快培育地域特色文化产业,谋划建设上林湖青瓷文化传承园、民间博物馆文化园,加快推进周巷天元古旧家具一条街改造,实质性推动上林湖越窑遗址申遗工作,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慈溪越窑青瓷文化节。加快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城区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学学校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运营全部实现对社会开放,累计发放市民健身卡1.83万张,成功入选全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为宁波大市唯一创建成功的县(市、区)。四是城乡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全面完成市域公交一体化改造,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横河段拓宽改造、观附公路北延以及客运南站迁建项目相继建成投用,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北三环东延以及客运中心站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2013年度,全市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2亿元,创历史新高。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因民间借贷、企业欠薪等问题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和个人极端事(案)件,积极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实施“流动人口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流动人口“减量提质”管控。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春节前后偷盗犯罪行为,做好省“平安县市”创建工作。   四、关于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方面   把优化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重拳出击,全面完成非法废塑料“清零”整治工作,整体关停新浦敦和工业园,基本完成横河小轴承专项整治工作,努力确保“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一)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以创建省文明市为契机,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加强公众参与体系建设,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及时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同时,结合年度国策及普法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载体平台,强化环保志愿者参与度,大力培育民间环保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全民环保整治工作,推动树立节约环保绿色消费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全面打响治水强基攻坚战。全面启动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大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综合性治水机构。扎实推进截污纳管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3年新建截污管网45.3公里、接纳排污单位810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5个,2014年计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0个以上,完成140公里截污管网测绘、检查、疏通等工作。启动清水环通工程,2014年度计划实施各类河道清淤263公里,新建生态河道22公里,开展市级“河长”河道综合治理34条。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监测,制定并落实《饮用水源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机制及相关考核办法。规范水库内生态养殖,大力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作,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郑徐水库、四灶浦南延拓疏一期和城区潮塘横江排涝等相关工程稳步推进,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实现试通水,东横河洪涝综合治理有序推进。    (三)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区域环境治理工作突破战。启动实施水环境、落后产能、马路市场、违法交通车辆、建筑工地扬尘、农副产品偷盗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全面完成废塑料、再生金属熔炼、金属表面酸洗等行业专项治理,在宁波各县(市)率先推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加快禁燃煤区建设,完成禁燃区燃煤锅炉改造单位20家。建成投用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实现机动车排气检测与年检同步进行。加快黄标车淘汰、控制汽车尾气排放等工作,新投入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43辆。加强对建筑工地、工程车辆防尘监督检查,将扬尘控制与建筑施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挂钩,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目标,完成《慈溪市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修编工作。大力推进“森林慈溪”建设,新增年度绿化面积10100亩,并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大力开展“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峙山公园西扩二期建成并对外开放。深入实施“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改造旧住宅区15万平方米、城中村71万平方米。广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中心村培育、特色村塑造、小康村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为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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