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05-23 阅读: 390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四方面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意见征求会议和部署落实会议,结合实际做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方面   (一)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日常宣传。计划每年编印《慈溪国土资源简报(节约集约专刊)》6期以上,向省国土资源厅、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国土节约集约宣传信息20条以上,《慈溪日报》刊发报道和信息3篇以上。广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节约集约用地宣传教育课、开展一次节约集约知识竞赛活动、出一期节约集约用地宣传板报、发放一次节约集约用地宣传资料。   (二)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特色宣传活动。继续加强“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基本国策宣传力度,计划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和6月25日“土地日”期间,分别在市中心城区繁华地段,通过现场国土政策咨询、国土知识问答抽奖、宣传展板展示、国土小知识竞答等方式,开展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转型升级”为主题的广场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节约集约用地知识。采取服务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部分镇(街道)、村及企业,选择节约集约用地开展较好的区块,如白沙路街道华东轻纺城、宗汉街道农民公寓地块,在现场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宣传,讲解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三)切实提升各级干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和管理水平。开展多层次培训提升各级干部的集约用地水平。一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培训会议,重点培训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各项政策,提升节约集约管理水平。二是组建国土宣讲团开展宣读活动。市国土资源局组建一支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长组成的“国土宣讲团”,在今年上半年对各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农村干部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用矿、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推进村级组织土地民主管理,严格管好农村集体土地。三是动员各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最新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提升干部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关于突出规划引领管控,统筹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方面   (一)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保障我市建设需求。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达到上级任务要求,用地保障上着力推进大项目顺利落地,以图管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弹性合理使用市级规划预留指标。同时,扎实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修改工作,完成规划修改初步方案,对新增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大指标进行了分解,下步将组织召开全市推进规划修改专题会议,确保此次修改任务高质按时完成。同时,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在规划修改中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及重大产业平台发展,重点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民生工程项目及新农村建设项目,合理分解各类控制指标,有序安排原规划未安排的有关重点区块及项目用地需求,切实保障规划执行刚性,为我市今后三年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科学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现建设用地有序供应。2013年度我市出让经营性用地1608亩、完成年度计划的62.8%,出让收入4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1.7%;出让工业用地2062亩,出让收入7.8亿元,出让面积和出让收入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2.3%和69.6%。虽然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未能完成出让计划,但我市出让面积、出让收入均高于周边余姚等县(市),引进了碧桂园、众安集团等知名大型房地产公司。今年将统筹分析前几年土地供应情况,合理分配农转用指标。目前,已初步完成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并上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974亩,其中计划出让建设用地4531亩,预计出让收入57亿元(经营性用地计划出让2000亩,预计出让收入48亿元;工业用地计划出让2531亩,预计出让收入9亿元)。下步,我们还将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意见,对地块进行微调,确保在2014年3月初通过上级国土部门备案,2014年3月31日前正式公布实施。   (三)全面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挖掘垦造耕地潜量。2012年8月,我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得分位列宁波各县(市)区第一。全市已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2596块,保护面积60.765万亩,比上级下达指标多划3150亩。下步,在划定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为改善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将全面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4年市政府将向各镇(街道)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力争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5万亩以上。积极编制郑家浦-水云浦土地整理项目的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实现标准农田质量上等级,使耕地保护从单一的数量型到质量和生态并重型转变。同时,将以土地开发造地为渠道,拓展耕地后备资源,加快推进四灶浦至水云浦二期工程,对单体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完成工程扫尾和移交工作;编制四灶浦至水云浦800亩原保留区域建设方案,探索中心城区土地回填及表土剥离等项目,加快项目的实施。此外,积极深挖造地资源潜力,力争实施低丘缓坡开发造地工作,增加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四)全力维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着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题。一方面,在农民公寓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登记发证试点先行基础上,形成相关调研报告,逐步建立农民公寓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登记发证工作制度,着力完善登记办法和流程,努力破解农民公寓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土地登记难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结合我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研究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解决农民建房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农民建房空间布局,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努力推动宅基地管理审批制度的简政放权,加快办理速度;根据省政府即将出台的相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策支持,制定操作可行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外的400平方米以下使用集体土地零星农民建房项目用地报批程序;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查清规划控制10年以上且近期仍难以实施规划的地块和区域,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对相关地块和区域进行分类处理,有效解决区域内群众建房难的问题。   三、关于严把项目准入条件,提高新供地块利用效率方面   (一)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慈溪市产业一结构指导目录》,在项目预审、审批阶段,注重对产业项目的用地引导,严禁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优先向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新产业供地。   (二)严格项目评审制度。对于一般性工业产业项目,实行网上联合评审制度。重大的招商引资等项目实施评审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审核,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确定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技术指标,确保供地质量和速度。   (三)完善“双金”管理机制。2008年以来,通过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来约束和督促企业及早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至2013年共按规定收取违约金4357万元。慈东滨海区和新兴产业集群区已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慈东滨海区和新兴产业集群区分别按每亩4万元和15万元收取开工及达产保证金,促进项目早投产早出效益,提高两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下步,将完善“双金”管理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同时对全市范围内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进行调研,适时出台相应政策,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四)落实批后动态巡查监管责任。结合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对用地单位开竣工情况进行即时监管,将批后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国土所和村级协管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前30天及时下发提醒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动工;项目动工后市、镇、村三级联动加强日常巡查,掌握实时建设信息;项目竣工后抓紧办理复核验收手续。加强推行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确保关口前移,通过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实行协管员常态化培训,继续完善巡查月报告制度,健全监管网络,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每季度通报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各单位和政府的考核内容。   四、关于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方面   (一)严格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闲置土地,及时进行闲置调查和认定,制定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对于属于自身原因闲置的,依法收取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因政府原因闲置的,通过临时安排使用土地及调整开竣工等方式予以处置。   (二)加快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工作。自2013年9月份开始与宁波大学一起对全市城镇低效利用土地进行调查,目前已初步查清全市范围内低效利用土地状况,4年内准备纳入开发规划的共计565宗34814亩。按地域分:中心城区86宗18575亩,龙山镇、观海卫和周巷镇223宗6296亩,其他镇(街道)256宗9943亩;按类型分:旧城镇108宗18314亩,旧厂矿437宗16292亩,旧村庄20宗208亩,目前正在建立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计划2014年上半年完成低效用地“二次开发”专项规划,通过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开发、市场主体参与再开发、政府储备再开发、农村集体土地再开发等多种方式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今年力争低效土地“二次开发”面积超过500亩。   (三)开展工业项目用地地价调节机制调研。在现行地价实行相同区域价格平衡,有招商要求的区域(如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等)实行相对优惠地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价格调节机制,以价格为杠杆来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等实行优惠地价;对投资强度和容积率高,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项目实行优惠地价;提高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地价。   (四)加大违法查处力度。2013年,我们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加强违法处置力度。一是顺利完成卫片执法专项检查工作。2012年度卫片执法共核查出违法土地图斑218宗,其中耕地面积309.84亩,现共立案184宗, 并处罚款536.52万元,追究党政纪处分10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部移交移送到位。同时,组织跨区联动执法10余次,拆除复耕土地面积300余亩,并于去年9月底顺利通过省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4.19%,实现了“零问责、免约谈”,同时达到了创建省文明市的考核要求。二是全力助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按“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拆违机制,国土资源、城管、规划、工商、水电等部门形成共管责任机制,共同推进耕地保护和拆违工作。2013年“三改一拆”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近200万平方米。2014年在抓好上述两项工作的同时,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行为,并选择几个典型案件公开处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触犯刑律的违法案件,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卫片执法工作提前谋划,提前整改,狠抓推进。实行协管员常态化培训,完善巡查日报告制度,健全监察网络,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有效遏制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和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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