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4-09-08 阅读: 501
  2014年5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91800万元,其中,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1230000万元(地方级收入691800万元,中央级收入538200万元),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下同)361800万元。后因收入发生变化,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备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1628000万元,其中,我市1230000万元(地方级收入700600万元,中央级收入529400万元),杭州湾新区398000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452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1.1%。其中,我市完成地方级收入699670万元,比上年增长7.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9%;加上中央级收入532628万元,合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32298万元,比上年增长6.2%,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2%。杭州湾新区412959万元。我市地方级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123638万元、改征增值税7234万元、营业税199234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74260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643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9917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34409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63894万元、财政专项收入21866万元、罚没收入1842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8555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3020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地方级收入268769万元,加上中央级收入105771万元,合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4540万元,比上年增长10.6%。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715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815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地方可用财力有所增加,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备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50264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6470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637829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7949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89725万元,比上年增长9.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2.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52968万元、国防878万元、公共安全52677万元、教育82797万元、科学技术3347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543万元、医疗卫生51189万元、节能环保1728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9381万元、农林水事务49705万元、交通运输2376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02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664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76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09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05万元、其他支出296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107949万元。   加上各镇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22155万元,支出实绩222155万元。我市合计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59984万元,支出实绩811880万元,比上年增长11.2%,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4%。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地方级收入69967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5256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4682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08255万元、结算补助13836万元、杭州湾新区财力划转26235万元、上年净结余45006万元、调入资金687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出口退税负担等13909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负担42197万元),合计当年公共财政可用财力832858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50691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883549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652188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0808万元),各镇231361万元。   全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市本级637829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7949万元),各镇222155万元,合计859984万元。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市本级58972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7949万元),各镇222155万元,合计811880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14359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859万元),各镇净结余9206万元,合计23565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8104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增加教附费分成4万元、专项补助81万元、结算补助1962万元;增加增值税消费税二税返还负担38万元、援助欠发达地区11万元、宁波体制统筹1780万元;合计增加财力218万元。同时,经我市与镇级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增加街道、市属区财力1444万元,增加各镇财力603万元,相应增加净结余;不含街道市属区的市本级减少财力1829万元,相应统筹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1200万元。后因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603100万元。   决算结果: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607552万元,比上年增长4.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7%。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彩票公益金335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4199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62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91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80613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22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86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1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132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0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4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942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17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843万元、职业教育经费1058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905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1962万元,比上年负增长53.2%。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694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16900万元),后因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58501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613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68119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45219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58943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6.5%。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情况:教育23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2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07566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221186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51578万元)、农林水事务1448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90万元、其他支出50974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110719万元。   加上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2395万元,支出实绩122395万元。我市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03585万元,支出实绩711825万元,比上年增长16.5%,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8.6%。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0755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1112万元,上年净结余149635万元,减去体制上解14963万元,合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753336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9246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845801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71022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67653万元),各镇135578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本级68119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45219万元),各镇122395万元,合计803585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市本级58943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10719万元),各镇122395万元,合计711825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2903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2434万元),各镇净结余13183万元,合计42216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9176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34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一是增加清算2012年上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80万元;二是增加统筹土地出让净收益统筹418万元、统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6万元;三是减少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67万元、减少统筹教育资金209万元;四是上级专项补助尾数差异减少财力1万元。合计减少总财力239万元。因土地出让净收益无结余,按照基金专款专用原则,相应统筹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19万元。同时,减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结余13万元,减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16万元,增加教育资金结余209万元,合计增加市本级净结余18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3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成效明显,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经济发展走势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政资金的绩效理念尚未形成共识,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编制尚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镇级财政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还不够均衡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继续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涉企清费减负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经济稳增长促转型的财税配套政策,优化整合产业扶持资金,积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试编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细化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和支出进度通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严格预算追加,强化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管理。四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化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用全过程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谋划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以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健全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现镇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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