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09-08 阅读: 490
  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12月24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市政府经认真研究,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积极营造生态市建设浓厚氛围   市政府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014年1至3月已累计刊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新闻报道80余篇。同时将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九·一四”世界地球清洁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策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开设“五水共治与美丽慈溪建设”专题研修班、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名家论坛等教育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生态促发展、以生态优民生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法律知识宣讲、进企业展览等形式开展环保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加强对企业主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四是加大中小学生生态环保教育力度。建立一批环保教育基地和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政府主抓、企业(单位)担责、社会互动、公众参与的生态市建设良好氛围。   二、强化工作落实,系统推进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巩固完善“河长”管理制度。在落实34条市级“河长”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市、镇、村三级“河长”管理全覆盖,进一步细化优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并按治理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市域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邀请专家对市域污水管网工程各环节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慈溪市域污水管网系统安全运行专题研究》,2014年计划完成140公里污水管线的测绘、探测、疏通,对破损部分进行修复,保障已建管线的正常运行;建设北部污水处理厂中西部污水联网超越管,保障主干管抢修等状况无法输水时的污水联调;谋划建设西部污水处理厂,解决周巷等西部几个镇输水难的问题。三是因地制宜,系统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门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构,统筹谋划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4年度计划实施村域污水治理工程52个以上,受益农户4.6万户。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举措,在崇寿镇崇胜村试点生态化综合治理改造模式。四是已着手编制市域水体环通规划和镇域局部小环通规划。启动东横河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心城区环通工程,加快市域骨干河网拓疏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提升全市防洪排涝水平。五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厉打击侵占水域、违章搭建等行为,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加大对库区周边违法建筑拆除力度;加强畜禽养殖、非法餐饮和工业企业的整治力度,把畜禽养殖、非法餐饮和桃湾片区“三无”小工业等纳入饮用水源生态补偿否优项目,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加强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实行公益林损失性补助,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建有生态公益林10.1万亩,并设立了6个生态公益林抚育监测点,定期开展生态公益林抚育成效监测;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完善非法开采易发区警示牌设置,对非法开采易发区进行不定时突击检查,对违法开采行为依法严惩,形成高压态势。   (二)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提升工程。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2014年计划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提升50个。二是规范蔬菜腌制废水处理。加强腌制废水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各个环节管理,努力杜绝因腌制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对环境影响。三是大力推广农作物主要病虫害测报与防治、重大病虫绿色防控、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稻田生态修复等植保技术。2014年计划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20万亩(次),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实施面积达到20万亩,商品有机肥1.5万吨以上;四是加强对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物的监测。2013年组织实施慈溪市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项目,完成全市18个镇(街道)土壤基本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等相关调研,先期完成土壤采集备样56个,2014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农田土地质量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调查,完成国家和农业部门年度监测监控任务,“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力度。一是巩固提升废塑料整治成果。做好废塑料“三清”日报工作和规范提升申报受理工作,审核了全市共18家废塑料申报企业的规范提升方案,并组织环保、消防、规划、工商等部门开展会审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学习考察废塑料加工行业先进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继续加强废塑料整治动态巡查,开展第三方监管,下发督查通知单53张。二是继续开展六大行业污染整治,现已完成造纸、化工和印染企业整治和验收前检查工作,待宁波验收;金属表面酸洗、化纤和铜熔炼企业已完成现场整治,正准备验收前检查和完善工作。三是开展区域性污染整治“回头看”。巩固深化横河轴承、周巷腌制加工、胜山新浦车辆零配件加工等行业整治成果。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做好我市4个2014年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计划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家。二是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以高能耗行业整治淘汰为重点,大力促进行业规范提升,2014年计划淘汰落后化纤产能11万吨以上、造纸1.5万吨、黑色金属2.9万吨、浇(压)铸落后产能6万吨;完成小喷漆、低档拖鞋落后产能淘汰年度任务;主动淘汰一批三相异步电机、人工焊机等落后设备,加快设备更新升级。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予以一票否决。三是深化技术改造。出台新产品、新装备奖励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生产;制定出台新一轮机器换人计划,加快推进机器换人,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五)加快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大力推进平原、城镇和“四边”等区域绿化,保质保量推进各项绿化重点工程。一是优化中心城区绿化。以巩固提高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投入力度,不断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及公园绿地布局,对现有公园绿地进行人性化设施布置和增绿等提升改造,提高公园绿地服务能力。加大年度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费用投入,逐步推行精细化分级养护机制,确保城区已建园林绿化更新提升,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养护管理模式。二是强化河道绿线控制。加强河道两岸管理,全面开展河道及河道两岸拆违工作,对34条市级“河长”河道及河道两侧5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排出明确的时间表,全面强势推进违章拆除工作。三是做好植被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2014年计划新增平原绿化造林5000亩以上,完成山地造林抚育3500亩、封山育林1.6万亩、宁波市泥质基干林带200亩,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5公里,创建宁波市级及以上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22个。   (六)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一是规范垃圾中转站建设。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共建有42座垃圾中转站,其中41座为压缩式中转站,配有77辆垃圾中转车,全市每日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下步重点将加快推进城区建筑垃圾中转站和全市垃圾填埋场选址、建设工作。二是加快老城区和农村公厕改造。2014年计划改造渗漏公厕140座以上。三是管理和维护好农村粪尿处理设施。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17座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达395吨/日。其中7座出水已纳入市政污水管网,10座沼液进行综合利用,均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基本做到了公厕废水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同时针对个别运转不正常的粪便集中处理中心,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努力确保设施有效运作。   (七)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加强大气固定污染源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加强道路扬尘管理。强化道路保洁,实施“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保洁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道路保洁责任,实施人工保洁、机械清扫、洒水降尘、路面清洗、快速保洁、上门收集“六位一体”保洁模式,大大提高了道路清洁度。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制定《慈溪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试行)》,建立扬尘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监管,将扬尘控制与企业信用挂钩,此外,还将积极开展扬尘控制先进工地评选工作。三是加强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与安全检测同步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2014年限行区扩大至城市建成区,淘汰30%以上“黄标车”,新增公交车中使用清洁能源比例50%以上。四是加强对工业废气排放监管和执法,完成320余家涉及废气排放企业排污申报,对涉及超标排放废气的企业将依法作出处理。五是加强违法焚烧垃圾监督管理。2014年以来已处理涉及垃圾焚烧案件18起。六是深化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建成区内排放油烟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95%以上。七是制定出台《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慈政办发〔2014〕23号),提高大气重污染环境下的快速应对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2014年调整充实了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增市水治办、市国资局为生态建设工作成员单位。加强牵头协调,以座谈会、书面意见征求等形式对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书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督促落实,市生态办、市水治办积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生态建设和水环境治理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滞后或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加强镇(街道)对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一是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态建设列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制定生态建设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督查对账,实行通报,定期评比。二是明确责任。由市长与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镇(街道)镇长(主任)签订生态建设任务责任状。三是严格执行环境污染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慈溪市环境污染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违反办法的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加大生态市建设资金投入。2013年度全市生态建设实际支出96571万元,比上年增长10.3%,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建设资金同比增长10%。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目标募集“五水共治”3.4亿元,目前已受理资金3.7亿元,推动市镇两级建立绿色基金,目前市本级绿色基金达到2000万元。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逐年增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的生态补偿额度,已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资金3933万元。督促新建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大对环保治理设施的投入,督促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更新,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环保执法力度。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实施重点企业一月一次的环境执法检查,完善企业一厂一册管理工作,并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印染、电镀行业进行精细化环境监管。二是完善片区化管理模式。由周巷、观海卫、龙山三个环保分局与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市18个镇(街道)实行片区化环境管理,同时,成立机动小分队,增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能力。三是加强执法人员配备,2014年计划招录4名环保执法人员,充实环保执法队伍。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确定每年5月为环境执法行动月,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2014年以来,共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起,对6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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