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11-10 阅读: 439
  2014年7月2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担当有为、实干为民”主基调,围绕“转型升级突破年”、“品质之城建设深化年”、“治水强基攻坚年”活动要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落实各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财税经济平稳运行。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财政收入指标表述口径作统一调整,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财政总收入”,原“地方级财政收入”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原“中央级财政收入”调整为“上划中央‘四税’收入”。下面,以调整后的口径报告。   上半年,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下同)实现财政总收入7426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4%,比上年同期增长6.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0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6%,比上年同期增长0.7%;上划中央“四税”收入3319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4%,比上年同期增长15.5%。   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75702万元、改征增值税4199万元、营业税89679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50679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070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089万元、其他地方税收61974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9445万元、财政专项收入11063万元、罚没收入1079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45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26万元、其他收入13693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902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4%,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0.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27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2%,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8.3%;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75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5%,比上年同期增长9.4%。   加上杭州湾新区、庵东镇,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0260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7%,比上年同期增长14.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59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9%,比上年同期增长7.2%;上划中央“四税”收入4800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4%,比上年同期增长24.2%。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32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2%,比上年同期增长2.6%。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40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5%,同比增长1.4%(含街道、市属区4587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1%,同比增长17.8%)。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24046万元、国防398万元、公共安全27699万元、教育36711万元、科学技术2042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608万元、医疗卫生31186万元、节能环保1438万元、城乡社区4435万元、农林水25632万元、交通运输1148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338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06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1742万元、住房保障629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5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4587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135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3%,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3.6%。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165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709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30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6736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18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14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791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5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9721万元、职业教育经费9238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49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4%,比上年同期增长106.9%。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6292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4.1%,比上年同期增长5.1%。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179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0.8%,同比增长6.3%(含街道、市属区41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同比负增长58.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情况:教育2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55万元、城乡社区175749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7389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和廉租房支出20523万元,城建、交通11191万元,农业、水利2409万元,社保15208万元)、农林水794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79万元、其他支出27193万元(其中:城建5124万元、交通1307万元,社保18973万元,水利、矿产资源、规划、公安、教育、卫生等1789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4170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全面梳理整合我市现有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导向;鼓励企业“个转企、小上规、规改股、股上市”和兼并重组;启动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落实非税清费减负及结构性减负政策;实施新一轮小喷漆、铝烧铸等落后产能淘汰综合整治,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十大产业,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努力实现财税与经济良性互动,切实将产业经济新优势转化为税源新增长点。上半年,兑现一二三产产业扶持资金28764万元,减免税费29757万元,落实惠民补贴资金3835万元。   (二)依法有为组织收入,财政保障基础稳步提升   借助财税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征管基础数据监控”平台,加强异常数据监控;全面推广上线个税税收社会化管理平台,提升个体税收征管绩效;完善所得税预警指标体系和税负预警率监控体系建设,强化两所得税税源分析监控;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有效提升税收管理绩效、强化案源统一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完善纳税评估选案机制。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开展平均扣缴个人所得税偏低单位专项督查和“以地控税”试点工作,强化土地使用税征管,有序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发布欠税公告190户,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巩固司法执行环节清理欠税联动协作机制。发挥以评查促征管作用,上半年地税部门评查纳税户511户,入库税费、滞纳金3703万元。出台《慈溪市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操作规程》,全面推进非税收入征缴规范化管理。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民生事业不断发展   正确把握“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民生支出改革思路,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推进科教园区建设,加快慈溪中学、龙山中学迁建和碧海学校扩建;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研究推进“土保”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托养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方案,扩大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社会服务效益;加强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五水共治”、“四边三化”行动和清爽城市、清洁水源、清洁空气行动。上半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累计用于民生支出310292万元,同比增长2.9%,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81.0%。与此同时,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上半年我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6.4%。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科学理财能力更趋完善   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开展财政财务检查“五年全覆盖”行动计划;清理历年往来款项,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定期清理和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深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市总预算、18个镇(街道)总预算及相关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同时根据上级要求首次做好2014年57个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以完善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原则,开展新一轮镇级财政分配体制调研,谋划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实施公务用车登记上牌指标证管理,开展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规范制度建设,推进实施新版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做好下半年财税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一)强化经济税源和财经形势预测分析。要密切关注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动向,研究宏观政策变化和经济走势对我市经济税收的影响,通过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例会、依托重点税源监控、税源调查、大企业走访、税收预测月度通报制度及预算执行分析,增强经济趋势研判能力和财政收入的前瞻性把握。公共财政预算方面,尽管增收亮点不明显,但上年同期基数也相对偏低,通过加强征管、依法组织收入等,努力争取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计划。政府性基金方面,要在适度调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同时,抓紧落实调整后计划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   (二)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要求,预算执行中一概不再新开增支政策口子,严控预算追加,部门新增专项业务原则上由单位在公业务费及一般性专项预留的15%中调剂解决,不另行追加经费。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上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及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民生支出。拟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相关支出定额标准和报销制度。实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月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控公务用车购置。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做到“三公”经费在2013年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20%以上,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根据上半年财政收入执行进度和新增财政支出项目,科学合理调整预算计划。   (三)进一步提高财税绩效管理水平。扩面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及评审,跟进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推进项目财务决算,继续限期清理老项目,及时决算新项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修订《市级机关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推进镇级公务卡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出新一轮镇级财政分配体制方案,确保镇级财政健康平稳运行;推进税收预警管理建设,强化管评查联动机制运作,依法加强欠税清缴;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提高财税部门服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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