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森林慈溪”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11-10 阅读: 297
  市人大常委会:   3月1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森林慈溪”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五方面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意见征求会议和部署落实会议,结合实际做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方面   (一)进一步改进宣传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要求,市政府以“人人参与森林慈溪建设、个个分享绿色发展成果”作为宣传主题和目标,全方位开展绿化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及社区宣传阵地、公园广场、市中心电子屏幕、移动宣传车等场地和手段,结合植树月、植树周、植树节及相关专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绿色生态意识,倡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镇、村(社区)和单位设置森林宣传窗、宣传长廊等森林科普教育基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后,市政府重点组织参加了宁波“十佳”河道生态景观(河道绿化)评选活动。   (二)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在引导市民参与绿色环保活动方面,主要是做好已有载体平台的完善和提升,充分发挥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特别是结合“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森林系列创建以及珍贵树种进百村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认种认领认养活动、送绿活动等,鼓励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各类森林宣传和绿化活动。计划近三年市镇两级每年赠送珍贵树种10万株以上。同时,不断深化“关注森林”活动,在义务植树、“3.19森林消防日”、“爱鸟科普周”等常规活动的基础上,计划每年根据不同群体和受众设计1至2个专题活动,普及森林知识,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强化森林生态理念。   (三)正确处理发展林业经济与保护植被、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根据审议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发展、保护与管理并重,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山地资源。在森林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开展林业的多种经营,适度发展山区经济林建设和林业生态旅游,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加强对山地经济林发展的管理,在统盘控制杨梅等经济林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梅农种植技术指导,引导梅农进行穴状整地,减少杨梅种植初期因地表裸露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每年科学制订山地造林抚育和封山育林计划。继续保质保量建设好10万亩生态公益林,计划明年新建山地造林抚育2000亩,生物防火林带5公里。   二、关于积极破解绿化用地难题方面   (一)结合专项工作拓展绿化空间。继续完善协调机制,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海涂围垦等工作,统筹推进“森林慈溪”建设。正确处理好造林绿化用地与农业、建设、交通、水利等其他用地之间的矛盾,在农田基本建设、城镇村庄建设、交通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等的规划设计中,把绿化规划设计纳入其中,作为一个整体工程综合考虑,留出绿化用地,纳入绿化费用预算。特别是对城乡留用地和拆改出来的土地,凡是没有安排项目的,先期考虑绿化,纳入绿化规划。积极鼓励发展立体绿化,延伸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量。近期计划在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泥质基干林带200亩以上。   (二)通过工程项目带动绿化工作。继续保质保量推进重点绿化工程,积极推进景观大道、开发大道等道路改造实施和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升级改造工程,改造提升城区入口、重要节点以及峙山文化广场五大区块等绿化项目,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杭甬慈溪连接线横河段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同时,严格按照控制性详规及《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批,根据规划指标在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批中严格控制绿地率按照指标执行,在方案评审中尽可能增加绿化造景和绿量。同时,按照批准的绿化指标和方案严格把好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关,确保绿化工程的数量和质量。   (三)适度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地面积。围绕花卉苗木和蜜梨、水蜜桃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各具特色的林特产业,推广应用兼具生产与生态双重功能的苗圃式林带,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推广发展特色高效经济林或苗木产业。重点在附海镇、龙山镇发展特色花木种植,周巷镇发展蜜梨产业、掌起镇发展水蜜桃产业,在实现生态效益的同时,提升森林经济效益。计划明年新增经济林1000亩以上。   三、关于不断强化资金保障能力方面   (一)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确保绿化造林建设资金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的绿化投入机制,广辟资金渠道,创新群众性植树活动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绿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冠名绿化景观带、休闲公园、公共绿地、命名企业林等形式参与“森林慈溪”建设,发动社会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   (二)发展壮大“森林基金”。重点在保持“森林基金”生命力上做好文章,多途径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基金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森林慈溪”建设当中,按照基金使用办法,明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理。同时继续引导各镇(街道)、村创新资金筹措形式。   (三)实施“招商引绿”工程。根据各地及产业实际,因地制宜引进苗木大户、果林大户建设高标准苗圃式林带及经济果树林。树立“用资源换资本,用绿地换投资”的先进理念,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承包治理和开发城市绿地资源,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格局。   四、关于切实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方面   (一)健全日常养护机制。出台《慈溪市平原生态公益林带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对2010年以后栽植的市级骨干道路、一类河道两侧生态公益林带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绿化养护列入森林慈溪考核中,并按《慈溪市平原生态公益林带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后,下发了进一步推进“森林慈溪”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树木的养护管理工作,对近三年的新造林地加强排查,对缺株断带及时进行补种。   (二)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管护和包干管护相结合,落实已建林的抚育管理和在建林的养护管理制度。城区临街绿化带、行道树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进行养护管理,没有纳入的,由产权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后,组织对全市认养公益林的管护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并进行管护落实情况备案,进一步督促落实了养护责任。   (三)严厉打击毁绿行为。继续围绕森林生态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毁损绿化林木等违法犯罪行,对盗伐、滥伐树木、非法侵占、损坏公共绿地、损坏绿化设施等毁绿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森林消防工作,严控森林火灾。严格植物防疫、监测和检疫,严防重大植物疫情发生。   五、关于着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方面   (一)树立科学持续的工作理念。根据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森林慈溪”建设的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区块和廊道绿化,注重绿化景观设计,在绿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彩化、美化、香化、珍贵化。在树种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一些树体高大的乔木树种、价值较高的珍贵树种、树形优美的彩色树种、容易生长的乡土树种、彰显特色的地方树种、抵抗力强的长寿树种,不断提升绿化景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部门责任,齐心协力抓好绿化造林工作。   (二)编制切合实际的总体规划。以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编制完成了《慈溪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制定出台“森林慈溪”建设行动计划以及若干年度实施方案,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时限,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规划内容落到实处。同时,作为创建宁波市级以上森林城镇的必要条件,督促和指导各镇(街道)编制森林城镇规划,目前全市已有12个镇(街道)的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通过评审。   (三)确立符合实际的目标任务。根据“森林慈溪”建设五年造林计划,继续做好与镇(街道)的对接,在下达年度绿化任务之前,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绿化实际情况,切实确保2014年5000亩造林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绿化工作考核机制,根据“森林慈溪”建设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和审议意见要求,考虑到新增绿化任务减少、养护任务增加的情况,今年加大了对绿化养护的考核分值,引导各地更加注重绿化养护工作。同时,计划将绿化列入镇(街道)自选项目中横线现代农业精品线建设考核。另外,在充分调研和衔接的基础上,制订森林系列创建工作总体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计划近三年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宁波市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宁波市级森林村庄35个。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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