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4-12-03 阅读: 463
  2014年9月2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钟近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于8月中旬就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听取了市人口计生局、观海卫镇政府、长河镇政府和古塘街道办事处的情况汇报,先后召开了由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人口计生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计生指导站站长、部分镇(街道)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及计生办主任、市人大代表、村主要负责人、村(社区)计生专管员等参加的座谈会5次,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这一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基层基础、突出优质服务、注重利益导向、完善工作措施,整体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政府及人口计生局等部门始终坚持基本国策地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市镇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相关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了《慈溪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重点难点工作。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继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市对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考核内容,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线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三是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落实。2013年,全市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6944万元。   (二)注重导向,优质服务不断深化。一是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微博、网站、报纸专栏、动漫专题片、国策主题公园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提升了婚育文化建设。二是多形式开展服务。组织实施“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工程、生殖健康服务工程。2012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235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高风险人群优生全程指导服务率达100%,为45.6万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查孕查环查病服务,为5600余名育龄妇女进行了TCT宫颈癌筛查。三是多元化落实保障。市政府制订完善了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多元化奖励和多层次保障,镇村两级积极实施配套奖励优惠措施,较好地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三)综合施治,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综合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属地管理、服务均等,探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路径,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深入推进区域协作“一体化”机制建设, 2012年成功创建成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2012年以来,共开展性别比治理联合执法470余次,查实“两非”案件78件,查获“黑B超”18台,没收各类药品器械500余箱。三是综合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2012年10月至2014年8月,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共815例,征收社会抚养费3350.3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涌现,遏制违法生育缺乏刚性手段、出生性别比偏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多数农村群众和城镇居民的婚育观念与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有距离,农村夫妇要生男孩、城镇夫妇最好生两孩的意愿不同程度地存在或抬头,加上部分群众对调整后的生育政策在理解上存在误区,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的工作难度加大,全市计划生育率连续四年下降。二是镇(街道)、村之间的不平衡性较为突出。一些镇(街道)、村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底子薄弱,在落实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方面存在着畏难或放弃情绪,导致工作的被动局面难以扭转。三是基层基础还存在薄弱环节。调研中发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不够稳定,部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力量配备有所弱化,综合运用各部门、镇村两级力量共同抓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服务的工作氛围逐步淡化,影响了区域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如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人员配备特别是村级专管员明显不足,2007年曾按照流入人口70万人的规模配备了村级专管员450人,而目前在流入人口已达100万人的情况下,村级专管员实际不足380人,给工作落实带来影响。   (二)部门综合统筹的合力有待于强化。一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有关部门虽然依法承担并履行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职责,但还未形成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和联动管理机制,缺乏履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工作配合不够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影响了重点难点工作的实质性突破。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于“人户分离”现象普遍、资产查询困难、强制执行力度不足等原因,征收兑现率和结案率普遍不高;对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取证难的“两非”治理工作难以取得成效,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治理成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新的难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上,由于“一盘棋”的格局还未形成,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难度较大,跟踪服务工作难以全面落实。二是部门对履行本系统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重视程度不够。市政府虽然每年对相关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但取消了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终极考核,导致部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削弱,有的部门甚至对本系统出现违法生育情况掌握不清,造成负面影响。   (三)利益导向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及额度多年不变,标准较低,吸引力和激励作用不大。如对夫妻双方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标准已经实施了3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政策已经失去了引导群众少生优生的初衷意义。二是在部分社会综合保障政策中,凸现不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调研中,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反映,根据2005年制定的《慈溪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致使这几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群众反而无法享受到这一带有普惠性质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群众意见较大。三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对计划生育造成逆导向作用。如对拆迁等以家庭人口计算的补偿政策,反而使违法生育得到了更大的实惠。此外,对失独家庭的安抚政策还不够完善。   三、意见和建议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针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责任落实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研究解决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开展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二是要坚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 及“一票否决制”,制订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逐级考核体系,有效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大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励扶助政策,消除群众对生育政策的片面理解,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   (二)加大利益导向激励力度,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市政府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一是要对现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作一认真梳理和分析,查找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相悖的利益分配逆导向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及财力状况,适度推进对各类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全覆盖,适时调整完善奖励扶助机制。二是要着力破解计划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不够兼容的难题,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的衔接,深入探索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性长效保障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机制,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尤其是针对“失独”家庭,要出台地方性相关政策,加大保障安抚工作力度。同时,要探索依托社区、鼓励义工对“失独”等特殊家庭开展志愿服务等帮扶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加大部门统筹配合力度,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一是要提升市镇两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力量、管理措施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和手段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内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落户、暂住登记、营业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孕检分娩、房地产登记变更等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要继续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这一难题,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保持严打“两非”高压态势,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是要完善社会抚养费征管制度,继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和结案率。同时,要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合规使用征收费用。四是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完善部门协作和“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四)加大保障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一是市镇两级要继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的经费支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基层计划生育专干和信息员业务技能培训,切实保障和落实好他们的各种待遇,真正做到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切实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长期均衡发展。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203337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