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我市2013年财政决算、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4年收支计划提出的四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及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相关工作措施,对审议意见涉及工作进行了整改、完善,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重视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方面
加强税源变化分析和研究,依法征税,公平税负,有效组织财政收入;整合优化产业扶持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培植新生财源。
(一)强化经济税源和财经形势预测分析。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建立慈溪市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深入研究宏观政策变化和经济走势对我市财税经济形势的影响,通过完善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网络体系,结合季度分析例会制度,采取宏观环境分析、样本企业监测、景气预警指数等方法,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外贸自营进出口(其中外贸自营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个项目进行监测,并实施以宁波市平均水平和宁波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双底线”的红、黄、绿灯监测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例会,依托重点税源监控、新生税源调查、大企业走访、税收预测月度通报制度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增强经济趋势研判能力和财政收入的前瞻性把握。
(二)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按照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目标要求,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全面梳理整合我市现有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导向;鼓励企业“个转企、小上规、规改股、股上市”和兼并重组;实施电信业“营改增”工作,切实落实非税清费减负及结构性减负政策;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十大产业,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努力实现财税与经济良性互动,切实将产业经济新优势转化为财源建设新增长点。1—8月已累计兑现一二三产产业扶持资金40014万元,减免税费38923万元,落实惠民补贴资金4135万元。
(三)依法有为组织收入,财政保障基础稳步提升。加大科技征管力度,推广应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征管基础数据监控”平台,通过加强异常数据监控,提高税收基础信息管理水平;全面推广上线个税税收社会化管理平台,提升个体税收征管绩效。严格依法征税,完善所得税预警指标体系和税负预警率监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源分析监控;开展平均扣缴个人所得税偏低单位专项督查和“以地控税”试点工作,强化土地使用税征管,有序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完善机构设置,设立风险监控科,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完善风险应对机制,强化案源统一管理,完善纳税评估选案机制;实施集中稽查模式,精简稽查力量,提高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全市范围内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1—8月我市国地税部门评查纳税户1507户,入库税费、滞纳金12553.28万元。加大欠税清缴力度,1—8月累计发布欠税公告190户,同时加强部门合作协作,巩固司法执行环节清理欠税联动协作机制。
(四)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出台《慈溪市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操作规程》,全面推进非税收入征缴、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按照省财政“三个子”综合预算管理工作要求,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将政府各项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五)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修订印发《慈溪市市级机关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慈党办〔2014〕59号),从严控制新增资产,严格执行有关配置标准。凡是能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购置。继续从严控制部门办公楼等维修改造。出台《慈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慈党办〔2013〕64号),实施公务用车登记上牌指标证管理,发布《关于全市公务用车登记上牌实行指标证管理的通知》(慈财〔2014〕119号),规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上牌管理。开展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下步将收缴、调剂部门腾退办公用房,以节约一部分房租、物业管理费及能耗等财政支出,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清理,提升存量资产使用效率。
(六)加强对镇级财政业务指导和辅导。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管理基本要求,指导镇级财政统筹管理各项政府性收支,把平衡思想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指导镇级财政加强财源建设,协助做好税收征管,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兼顾需要与可能,以收定支,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切实保障法定支出、民生支出和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需要,继续大力压缩行政一般性支出,努力节减行政成本,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三费”支出管理。印发《关于做好历年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慈财〔2014〕75号),指导镇级财政对历年形成的往来款项开展全面系统的清理,以利于盘活财政资金,规范财务管理;深入分析财政经济运行情况,提高对财政经济走势的分析研判能力。通过分析预警,实现财政管理有的放矢,切实提升管理绩效,确保收支平衡。
二、关于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决算管理方面
严格控制财政一般性支出,改善和发展民生支出;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财政决算制度。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民生事业不断发展。按照“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增量调存量”的方法,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做好增收节支,把资金投放的重点放在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正确把握“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民生支出改革思路,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推进科教园区建设,加快慈溪中学、龙山中学迁建和碧海学校扩建;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实施托养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方案,扩大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社会服务效益;加强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五水共治”、“四边三化”行动和清爽城市、清洁水源、清洁空气行动。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民生支出32.82亿元,增长7.0%,超过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0.1个百分点。
(二)坚持厉行节俭,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强化制度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印发《慈溪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慈党〔2014〕12号),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4年部门预算的一般性专项支出安排以压缩5%后的2013年预算安排支出数的85%,其余15%列部门其他一般性专项支出,经批准用于2014年本部门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同时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文件简报、会议活动和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慈党办〔2014〕56号),制定出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项管理办法,转发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慈党办〔2014〕60号),明确相关支出定额标准和报销制度。实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月报制度,建立“会议、接待、考察”三项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电子备案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1—8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3297万元,比2013年同期减少3190万元,同比下降49.2%,1—8月全市会议费支出561万元,比2013年同期减少662万元,同比下降54.1%,继续保持支出明显减少的良好势头。
(三)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能。在去年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的基础上,今年8月再次对市级部门结余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重点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前各部门形成的历年结余,专项清理工作共计涉及67个部门的203个账户,账户存款总余额82968万元,共收缴财政统筹使用结余资金14241万元。
(四)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保续建、保重点、重前期的原则,优先保障续建项目尤其是2014年完工项目,确保其顺利收尾,早出效益;新开工项目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充分、要素保障基本完成、可以顺利开工的重点项目;对于上报的新开工项目,有建设必要性和一定可行性但尚不符合列入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优先列入预备项目计划,落实前期经费,抓紧开展项目决策和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做好要素保障和项目储备。立足“项目式、程序式、滚动式”管理,提高前期经费使用效率;立足“同类项目要素指标对比、初步设计与过程结果对比、合同内容与执行控制对比三C”法则,节约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立足“财务决算核评、项目绩效综评和决算资金追评”机制,加强工程资金监管力度。通过立足上述“三个三”模式,从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管理,有效控制建设投资,防止财政资金浪费,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做到钱为民所用。
(五)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健全财政决算制度。在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中全市预算资金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按零基预算原则编制预算支出。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上级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各预算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零基预算原则,逐一测算预算年度内所必需的支出事项,并做到按支出功能和经济用途同时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复式补充编制,扩面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及评审。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慈政发〔2010〕44号)、《慈溪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慈国资办〔2010〕143号)等规定,试编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实行政府性债务计划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健全财政决算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决算编制的管理监督,制定相关制度,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
三、关于完善社保政策全面提升社保工作水平方面
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严格社保基金支付程序,建立财政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宁波市政府近阶段对完善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各类文件精神,研究推进“土保”转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理顺和畅通我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换渠道,并通过市、镇、村三级人力社保服务网络挨家挨户地宣传到位,引导老百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参保险种。
(二)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工作。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因经济形势不乐观而导致社保扩面难度增大的艰巨形势,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整扩面征缴政策、强化指导稽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较好地完成了宁波市下达的扩面任务。截止2014年8月底,全市较去年年底新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9、1.2、1.3、1.6、1.7万余人,累计参保人数为45.3、33.7、24.3、41.7、39.5万余人,已基本完成宁波市下达的扩面指标。
(三)加强社保经办内控机制建设。我市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按照“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原则,促进社保经办规范操作,强化风险防范。在全省率先推行以“一站式服务,无盲点复核,全方位监控”为主要内容的社保经办服务“柜员制”模式,通过落实受理、初审、复核、审批、支付制度,取代传统的“专管员制”经办模式。在宁波大市内率先实施了定点零售药店远程监控工程,对定点零售药店在购药刷卡、药师在岗、人卡对应等情况进行了24小时监控,实现参保人员购药行为全程“透明化”,有效堵住了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环节的风险点。同时通过加强内控稽核,使基金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逐步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有效提升了基金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探索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前阶段,根据“土保”转社保业务的全面推开,我市尝试性地对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进行了近中期测算。下步,将进一步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海量的社保业务和数据、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控,实时掌控分析基金运行状况,探索基金抗风险能力实时测算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充分的数据分析依据,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五)完善社保服务网络建设。深入基层调研,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和上级深化改革、整合基层平台的要求,探索整合完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所的新方式,加快将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并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全面推行OSM现场精细化管理,整合现有制度,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资源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标准和考核细则,创新社保业务查询、证明出具、账单打印等自助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关于发挥审计作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方面
加强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式,强化审计整改,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审计作用。围绕“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积极主动参与服务“三个年”活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财经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安排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34项(不包括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已开展17项,为年度计划的50%,审结11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3351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7条;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483项,审计涉及总金额361267万元,累计核减政府建设资金15133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条。
(二)切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13〕61号)精神,今年起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市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办公室于今年8月出台了《慈溪市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商量研究审计整改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督查,督促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对2013年度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督查,整体情况良好,全年审计涉及的28个单位,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制订和完善制度30多项,向纪检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8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整改的建设性作用。同时,打破以往模式,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财政“同级审”整改力度。目前,涉及27家单位的23个整改问题除个别问题外都得到了有效整改或落实了相关措施。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