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12-03 阅读: 491
  市人大常委会:   5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我们研究处理。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作了专题研究,并责成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加强人口老龄化应对工作方面   (一)确定养老战略规划导向。我市按照基本型、需求型和个性化养老服务机构合理分布的顶层设计理念,确立了“90-6-4”养老服务发展框架:即为90%的老年人提供家庭自助养老服务,为6%的老年人提供自费、低偿和无偿相结合的社区帮扶服务,为4%的老年人提供机构托养照护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待宁波市政府召开全市养老工作专题会议后,我市计划于9月底召开全市养老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安排下阶段养老工作任务。   (二)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系。2013年我市成立了   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的养老服务事业联席会商协调机制。率先在宁波市成立了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全市机构养老、居家服务及社区日间托老照料等具体工作的指导管理。今年以来,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积极指导、帮助各镇(街道)加强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和日间托老照料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管理网络。目前,龙山镇已试点完成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了区域性指导管理和对外服务功能;计划新建25家日间托老照料中心和2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也已基本都进入建设阶段。   (三)加强养老养残政策衔接。8月份,我市将15家养老机构列入残疾人集中托养点的托老(残)服务机构名单,入托对象原则上为本市户籍且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般家庭的肢体一级和智力一、二级残疾人,其中智力二级残疾人的补助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齐头并进深化完善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积极引导新建养老机构结合残疾人托养机构共同建设,提供托老、托残“一站式”服务,并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1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969万元,同比增长54%。其中:居家养老、惠老“双千”服务1429万元;入住养老服务机构低保重度失能、失智老人补助256万元;日间托老照料中心建设补助130万元、餐费补助65万元;数字电视费用4万元;敬老院设施补助85万元;安排镇(街道)敬老院升级改造补助100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补助按实追加兑现。1—8月份,已实际支出1639万元,占全年计划的55%。其中:居家养老1006万元,敬老院设施补助85万元,敬老院升级改造补助540万元,其他8万元。   (五)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拟定每年召开一到两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年各部门养老工作任务,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出台工作细则。   二、关于科学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一)制定养老机构建设规划。针对我市养老床位的现状,即中心城区“一床难求”,镇级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不高,制定出台我市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根据《慈溪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慈政办发〔2013〕166号)要求,除庵东镇外,各镇(街道)每百名老人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张以上。加快发展适合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福利型养老机构,目前,市老人公寓迁建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正在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城区社会福利院扩建工程已进入方案论证。   (二)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我市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分层分类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促进人性化、专业化养老服务。3家定点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其他养老机构接收低保失能失智老人以及社会托养老人,既强化政府的“托底”保障功能,又拓展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目前,我市共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555人、低保失能失智老人37人,接收社会老人597人。通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定点供养,进一步提高了床位利用率,推动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挥其社会效益。   (三)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市社会福利院与市第七人民医院协作,由市第七人民医院为市社会福利院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同时,市社会福利院专聘6名护士,提供日常护理;市城区社会福利院开设医务室,配备医生、护士,开通医疗一卡通,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市老年公寓与市协和医院协作,保障居住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及时、便利的医疗服务。   (四)加快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去年完成5家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新建25家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各日间照料中心正加快建设,其中11家已完成筹建审批,准备进入民办非企业登记阶段,预计10月底可以正式对外提供服务。至2015年底,计划完成100家村(社区)照料中心服务覆盖任务,为全市1/3的村(社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保障的养老服务。   (五)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推进部门帮扶、村企结对、在职党员干部联系和社会志愿承诺服务等社区共建机制,依托“银龄”互助、“暖巢”服务、“巡诊”服务、社区公益岗位等服务载体以及“敬老文明岗位(窗口)”、“爱心发屋”、“老年食堂”、“助老工作室”、“义工银行”、老年基金会等服务基地,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关于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方面   (一)制订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政策。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68号),起草了我市《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8月20日前已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正向社会征求意见,计划在9月底出台。《实施意见》从土地、信贷、金融、财政、税费等方面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予以支持。具体措施例如:完善用地和用房保障政策,优先保障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给予开办床位补助;加大税规费优惠力度,实行民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与居民用户同价等。落实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支持。   (二)推进乐成“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乐成恭和苑作为宁波市首个营利性“医养结合”试点,宁波市政府明确给予建设补助、用水用电用气与居民同价、参保综合责任险补助及营业税、水利建设基金减免等支持政策。下步,我市将在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选取1—2个社区作为试点,利用闲置的校舍、宾馆、厂房等,推进“社区老年护养中心”建设,享受现有的机构养老床位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   四、关于努力提高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方面   (一)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今年1月份,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其中19名获国家初级护理员、29人获高级护理技工职称,累计达初级37人、中级9人、高级42人。6月份,组织7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中级、高级护理技工培训,计划今年底组织技师培训。同时,我市正调研市内相关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课程的可行性,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出台指导性标准,切实保障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社平工资,调整特殊岗位津贴,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发放每人每月200元、250元、300元、350元。   (二)大力弘扬慈孝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宜居社区”等创建活动,鼓励低龄健康的老年人参与老年志愿“三护”(爱护家园、照护同伴、呵护少年)行动。启动“微孝圆梦”公益助老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的微心愿,并鼓励热心公益、老龄事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积极认领并帮助实现老人的微心愿。目前已共征集到老年人微心愿126个,不少单位和个人已陆续前来认领,将在老年节到来之际送上一份贴心的礼物。   (三)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今年4月份开始,我市对全市范围内309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8月下旬,已完成对申报AAA级的8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实地考察。下步,我市将加快对申报A级、AA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料审查、实地勘察工作,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评定工作。同时,推进养老服务产业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制定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下步将及早开发建设。   (四)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引进、扶持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企业投资养老服务项目。8月份已与杭州援通科技发展公司洽谈,以智能养老为目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开发老年保健康复、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市场。   (五)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作用,计划今年投入287万元开展老年志愿服务、老年活动设施扶持等六大惠老行动,支持基层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老年活动室、老年门球场、老年地掷球场等基础设施以及活动经常、参加人数较多的老年文体活动队伍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切实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特此报告。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201824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