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担当有为、实干为民”主基调,围绕“转型升级突破年”、“品质之城建设深化年”、“治水强基攻坚年”活动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政策对预算收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对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调整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842800万元[1],其中,我市1293800万元[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5300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568500万元),杭州湾新区549000万元[3]。
1-10月,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7372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9%,为年初预算的94.3%。我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200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为年初预算的92.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9776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0.7%,为年初预算的91.0%;上划中央“四税”收入5404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为年初预算的95.1%。杭州湾新区实现财政总收入537024万元。
根据1-10月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预测全年收入实绩,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调整为19613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9.2%,比年初预算增加118500万元[4]。我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调整为13113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4%,比年初预算增加17500万元[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7067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比年初预算减少18600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调整为6046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3.5%,比年初预算增加36100万元。杭州湾新区财政总收入调整为650000万元。
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调整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调整为140600万元,比年初预算134000万元增加6600万元;
——改征增值税调整为1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9800万元增加200万元;
——营业税调整为183000万元,比年初预算220000万元减少37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调整为87100万元,比年初预算74100万元增加13000万元;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调整为37900万元,比年初预算39800万元减少190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为39500万元,比年初预算41700万元减少2200万元;
——其他地方税收调整为126600万元,比年初预算133650万元减少7050万元;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调整为50600万元,比年初预算65750万元减少15150万元;
——财政专项收入调整为22200万元,比年初预算22600万元,减少400万元;
——罚没收入调整为13900万元,比年初预算9000万元增加490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为20900万元,比年初预算2000万元增加18900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及其他收入调整为18600万元,比年初预算1200万元增加17400万元;
——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调整为44200万元,比年初预算28300万元增加1590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2014年财政总收入建议调整为347700万元,比年初预算385180万元减少9.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239545万元,比年初预算271645万元减少11.8%。
另外,经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获得宁波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转移支付收入20000万元,专项安排用于城区潮塘横江排涝工程支出。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调整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026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4810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67768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指标818472万元。其中,市本级年初预算5085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15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合计支出预算指标610496万元。1-10月,我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93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为年度预算指标的72.6%。其中,市本级43508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689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4%,为年度预算指标的71.3%。
根据调整后的财政收入,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4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体制结算财力6718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减少23700万元,其中,市本级4792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减少278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844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减少7100万元);各镇1926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增加4100万元。
市本级当年体制结算财力479200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568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180万元)、结余资金收缴调入财力227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20000万元、海域使用金宁波留成返还1165万元,合计总财力528765万元全部安排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0265万元,增长4.0%(含街道、市属区8858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920万元,减少3.2%)。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医疗卫生增加2020万元,主要是因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原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725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市级补助资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新增支出安排2020万元,其余通过科目之间调剂解决;
——农林水增加21165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宁波留成返还用于市现代农业区建设1165万元、宁波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专项用于城区潮塘横江排涝工程20000万元;
——预算科目(支出项目)调整:增加一般公共服务2851万元、国防81万元、公共安全3166万元、教育13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60万元、医疗卫生3619万元、节能环保35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567万元、农林水事务550万元、交通运输18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2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37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7万元。减少科学技术4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77万元、商业服务业事务38万元、预备费6500万元、其他支出7361万元;
——街道、市属区支出减少292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的调整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704600万元。1-10月,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89525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4.3%,为年初预算的41.1%。
受房地产宏观调控等影响,土地出让收入难以完成年初预算,其他项目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增减变化。201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建议调整为359700万元,比上年实绩负增长40.8%,比年初预算减少344900万元。其中,街道、市属区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建议调整为1003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970万元。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调整如下:
——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3200万元,比年初预算3600万元减少400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调整为14200万元,比年初预算14600万元减少400万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调整为600万元,比年初预算700万元减少100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调整为5500万元,比年初预算5050万元增加45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整为217350万元,比年初预算536100万元减少318750万元;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调整为7195万元,比年初预算7100万元增加95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整为10470万元,比年初预算33100万元减少2263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整为1050万元,比年初预算2300万元减少1250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230万元减少230万元;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调整为37万元,比年初预算120万元减少83万元;
——职业教育经费收入调整为9256万元,比年初预算8000万元增加1256万元;
——人防经费收入调整为8100万元,比年初预算11000万元减少2900万元;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调整为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仍按年初预算,不作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调整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077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9176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1220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指标810680万元。其中,市本级年初预算657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32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合计支出预算指标746990万元。1-10月,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63922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2.3%,为年度预算指标的44.9%。其中,市本级30358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6888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4.8%,为年度预算指标的40.6%。
根据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体制结算财力3505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减少329800万元,其中,市本级3045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减少3370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03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减少16970万元);各镇460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增加7200万元。
因土地出让收入比年初预算大幅减收,相应的成本性支出、专项提留需随之调整。同时,年初安排的暂不支出项目需要调减后平衡预算,其他部分项目增减变化需要调整支出安排。2014年市本级当年体制结算财力304500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1312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350万元),合计总财力317623万元,考虑专款专用因素安排支出3172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0427万元,负增长51.8%(含街道、市属区1938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3280万元,减少55.1%)。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教育减少43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减少317065万元,其中,调减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174580万元、土地收益金20300万元、折抵指标费6555万元、失土农民社保资金5606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13887万元、失土农民社保风险资金34227万元、科目核算口径调整及基本建设项目调整61315万元,调增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95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增加888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减少300万元,职教统筹经费增加3668万元,人防经费减少2480万元;
——街道、市属区支出减少23820万元。
[1]原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现按上级统一规定口径调整为“财政总收入”;同时,原“地方级财政收入”调整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原“中央级财政收入”调整为“上划中央‘四税’收入”,下同。
[2]我市口径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
[3]杭州湾新区口径含庵东镇,下同。
[4]因杭州湾新区财政总收入预计为65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7.4%净增23.7亿元,由此拉升全市口径财政总收入增幅,并超年初预算。
[5]减除增值税免抵调库预计收入21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5.5%净增5.5亿元因素,我市财政总收入实际增长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