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常务副市长 陈杰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我市依法行政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引,在荣获2013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着力规划部署。年初研究出台《慈溪市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本年度需要重点突破的81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提供了指南。在充分遵循和借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及相关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修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同时,首次将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指标体系,考评机制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重视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全面推进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协同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制机构系统性建设,目前,全市有35个单位挂牌成立法制机构(其中有16个镇、街道成立了法制办),配备专兼职法制人员193人,其中法律专业64人,法制机构依法履职环境持续优化。
(三)推进全员学法。全面落实“市长学法日”制度,组织讲授了信息公开、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280余次。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大力倡导网上课堂、专题培训等多种学法模式,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在线法律知识考试。
(四)注重信息宣传。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为着力点,不断拓展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各类法制信息328条,省级录用87条,宁波市级录用264条,依法行政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水平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横向上,继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梳理并重新公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职权和法律依据505项,城市管理执法范围更加明晰。制定出台《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办法》,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多方参与的长效协作机制,行政执法合力得到加强。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已在18个镇、街道及文化商务区设立城管执法中队或派驻执法人员,实现市域范围全覆盖。纵向上,立足小城市培育试点,全力以赴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以中心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为导向,重新梳理调整扩权事项目录,原有721项事权精简为238项,强镇职权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运作更加高效有序。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公告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准入制度为代表的动态管理机制,取消行政许可10项,整合7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再清理、再优化。14个部门的商品房初始登记、土地证初始登记等38个事项转为即办件,窗口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间减少24.8%,顺利完成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目标。切实加强涉审中介机构管理,启动中介执业行为规范化建设,涉审中介机构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三)加快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倾斜。起草完成《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围绕满足市民服务需求,81890平台便民服务日趋优化,累计接到居民求助2054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5%,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达98.13%。
三、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决策参与不断扩面,今年以来,已就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79次,召开公众代表座谈会42次,召开专家论证会39次,举行听证会21次,市决策咨询委还就华侨城项目、《杭州湾新区条例》制定等事项召开咨询论证会4次,并就事关我市民生和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建议30余次。二是决策风险有效控制,特别涉及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决策事项,均把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今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决策前风险评估30余次,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价20余次,风险评估后有5件决策事项作出部分调整修改。
(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全面实施《慈溪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采取专项检查、业务培训等方式助推合同签订、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以及纠纷处理等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市本级完成各类合同法制审查17件,涉及合同标的额4亿多元,重大合同备案4件;各地各部门签订政府合同900余份,涉及合同金额13多亿元,执行前置法律审核500余份,合法性审查率比上年度提升35个百分点,合同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为契机,全面摸清权力底数,厘清权力边界,全市各部门共梳理出行政权力3829项,与原有7262项相比,精简幅度达到47.27%,权责一致的行政权力架构初见成效。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平稳运行,目前已将全市3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6786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动态电子监察,网上用权和督权的长效运行模式基本成型。梳理、公布全市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定行政听证事项及法律依据101项,行政听证行为得到严格规范。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9个重点执法机关开展上门检查,共检查执法案卷190余份,集中抽查其余执法机关的行政许可案卷65份、行政处罚案卷40份,案卷累计存在问题数相比往年有所下降,以评查促规范的助推效应逐年显现。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工作网络,目前,全市有45个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共有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50余人。完善发布平台,形成市政府主网站和112个部门网站组成的信息公开网站群,截止10月底,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8848条,今年新增信息13366条。规范公开行为,制定下发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文本,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答复不当导致的行政案件败诉风险。今年以来,全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61件,其中市本级受理81件,按时答复率100%,市本级信息公开案件败诉率为零,各地各部门败诉率稳步下降,规范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科学民主建章立制
(一)注重规范性文件制发。研究出台《慈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导规范》,为制定文件树立了技术标杆。全新搭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平台,有效集成公众检索、意见征求、异议处理、备案结果公告等功能板块,全市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路径和公众参与渠道实现整合统一。目前,市本级及各地各部门86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在公众平台统一发布,今年以来共有33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全面推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宁波县(市、区)范围率先启动网上电子登记报备,今年以来,共登记编号市本级和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85件,对10件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提出纠错意见。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把关,市法制办全年收到报送合法性审查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38件,并由市监察局同步进行廉洁性评估,累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5条,廉洁性评估意见15条。认真做好市本级文件的报备工作,向宁波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30件,备案通过率、及时率均为100%。
(三)狠抓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督。结合去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认真拟定落实年度修改计划制度,致力推进规范性文件与时俱进。深化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甄选与群众关系密切、对社会民生有较大影响的5个文件开展周期性评估。着手拟订建立慈溪市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中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五、正视矛盾化解,完善纠纷解决长效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方面,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通过依法履行复议职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4年1—10月,市政府共处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35件,其中受理28件,已审结21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无一被法院改判。今年还在宁波范围内率先全面推行以公开听证为原则的复议审理模式,组织复议听证16次,听证率达76.19%,通过搭建对话平台,努力实现定纷止争。在宁波县(市、区)范围率先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工作,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21份。另一方面,市政府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对待行政应诉和“应复”工作。今年以来,发生由宁波市政府受理、我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0件,由国务院或省政府受理、涉及我市政府(市本级)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市本级均未出现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案例。继续推动各地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一年来,全市发生负责人应出庭案件14件,实际出庭12件,出庭率85.7%。
(二)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着力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依托“市大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平台,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工作的衔接。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行政调解工作,已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纠纷、学生伤害纠纷等领域组建专调组织,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全市有30个单位建立起行政调解制度,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员680余人,今年以来,受理行政调解案14380件,调解成功14174件,成功率达98.6%。
(三)切实提升行政争议救济合力。围绕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起草出台《慈溪市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通过内部协调、统筹切实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和信访工作良性互动,进一步明确行政争议在各层级的责任和机制,切实提升行政争议救济合力和成效。
六、强化行政监督,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一)接受外部监督更接地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依法调处公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投诉38件,涉及党政纪处分2人。在继续畅通信函、电话、信访接待等传统监督渠道的同时,更加注重规范和引导网络监督。全市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普遍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严格实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答复制度,全年累计回复各种建议、咨询和投诉1500多条。开通“民e通”慈溪网络民生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新闻发布、网络访谈、政务微博等系列资源,致力成为全市各大民生政策措施解疑释惑的权威窗口。
(二)开展内部监督更富实效。制定出台《慈溪市影响机关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办法》,开展“查不(作为)治乱(作为)”专项行动,政府公务人员作风得到较大转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加强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开展项目审计调查17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3.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0条;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55项,审计总金额42.3亿元,累计核减1.7亿元;组织对民政、教育、卫生、人社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下发财政监督意见书24份,对不符财政补助范围的资金坚决予以收回。严格行政问责,对今年度发生的涉及周巷镇和市国土资源局的5件行政败诉案件开展责任查究工作,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追究。
一年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个别单位领导行政首长出庭意识不强,部分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实际执行不到位。二是行政职责交叉导致的执法争议依然不少,特别是城管相对集中处罚权涉及领域,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和处罚关系交织造成的执法争议仍然不少;又如违章建筑处理方面,国土、城管、镇(街道)、法院之间由于职责交叉导致的强制执行不力问题依然不小。三是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执行有欠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行政调解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工作被动、未及时介入,致使一些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化解的矛盾纠纷没有在源头上得到化解。
2015年,市政府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新的高度和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继续深化坚持“市长学法日”制度,增强学法用法普法实效。继续完善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逐步推行专业机构评价、社会满意度测评模式,将考评机制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权力施行约束
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积极构建法律专家、相关部门参与的合法性审查协调平台。部署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规范中心镇扩权工作,着力规范放权部门和承接镇双方的行政执法责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全方位公开。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开展责任清单制定。强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保障,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理顺执法体制,切实减少因职责交叉导致执行不力问题。
五、创新纠纷化解机制,拓宽诉求表达渠道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构建调解对接平台,推进各类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做好复议调查、听证工作,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决定说理性,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