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陈小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年初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总体目标,以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为主线,强化部署推进和资金保障,狠抓产业转型升级、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行业污染整治、生态环境提升、公众参与等七大行动,着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夯实国家生态市创建基础,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一、今年决议贯彻实施情况
(一)统筹谋划,完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制订出台《2014年度慈溪市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4〕75号)和任务书,组织召开全市生态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大督查推进力度,今年共组织开展全面对账督查两次,同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镇(街道)创建自查等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下发生态市建设工作督办通知书和工作建议书,今年累计下发督办通知书3份、建议书1份。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今年安排财政资金9.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保障生态建设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育优劣汰,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把产业转型升级与节能减排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势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重点抓好集污纳管、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减排工程,并实行工程进度月报、现场检查、重点督办和目标考核等制度,努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认真落实节能降耗措施。上半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2%,1-9月份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1.3%,预计可顺利完成年度任务。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截止10月底,淘汰落后化纤产能11.5万吨,黑色金属压延加工2万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000吨,纸制品1.5万吨,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任务;淘汰低效三相异步电机8675台,老旧冷却塔863台,人工焊机424台,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2.3%、71.9%和70.7%。四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新增宁波市高成长企业5家,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810实力工程”企业2家,慈溪市、镇两级新兴产业企业60家。
(三)凝心聚力,打好“治水强基”攻坚战。把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当前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集全市之力,强势推进,从10月份水质检测结果看,全市79个点位有一半以上水质在五类以上,成效已初步显现。具体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治水体系。全面建立以市镇村三级“河长”管理制度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实现全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快“三河”治理。对全市201条“三河”,实行河长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91条“垃圾河”治理已全部通过宁波市验收,110条128公里“黑臭河”中,已有65条109.5公里完成治理。三是强化污染源治理。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今年计划实施市政污水管网35千米,完成污水接纳单位700家以上,发放排水许可证1000本,目前已完成市政污水管网11公里,完成污水接纳单位385家,发放排水许可证571本;全市19个集中工业园区已有5个完成污水纳管“清零”工作,完成128家企业纳管,完成率为54.7%;1-10月份东部、北部、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率分别为71.8%、72.0%和79.4%,预计今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能达到86%以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计划实施55个新建项目和8个扩面提升项目,完成治理户数4.6万户,截止目前,20个项目已完工,接纳户数达到19671户,32个项目已开工,其余11个项目正稳步推进中;关闭市级“河长”河道和一类河道两侧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养殖场129家,完成计划的84.3%,并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进行治理;完成152座渗漏公厕改造工作,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编制了《慈溪市引水环通及中心城区排涝能力提升规划》,对茅家漕等河道进行了水体环通流动。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涉水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已先后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敦和园区非法小电镀突击整治、牛羊屠宰行业整治、涉酸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处理涉水案件100件,刑事拘留8人,行政拘留2人。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继续深化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去年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尚未落实到位的和今年新发现的问题(共8项)进行专项整治,市主要领导多次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批示,市委督查室对批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截止目前,除水库机动船和健身步道东侧违章拆除后复绿问题市委督查室正在督查外,其余均得到了整改落实(详见附件)。同时顺利完成省挂牌督办的明湖加油点的关闭工作,切实维护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了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四)防治结合,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石化燃料消耗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烟囱冒黑烟行为,查处烟尘污染7件,其中限期整改4件,立案处罚3件;开展垃圾乱焚烧乱倾倒整治专项行动,组织集中行动282次,日常巡查3436次,立案查处建筑垃圾案件119起,乱焚烧案件4起。完成了禁燃区建设任务,禁燃区建设面积达78.6平方公里,共淘汰改造49台燃煤锅炉(窑炉)。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天然气管网延伸至周巷、观海卫、龙山等镇(街道),完成城区煤改气工作;加快实施慈溪热电厂迁建,搬迁初研预报告已报省发改委审批,但由于相关补助政策调整,目前最终方案还有待商议确定。完善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和飞灰的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了飞灰固化填埋改造工程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康福得人造皮革有限公司等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任务。二是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面积累计达到100万平方米,道路保洁面积达到39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加强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对城区内经环保审批的62家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限期整改;加强非法餐饮油烟污染的查处力度,作出行政处罚9起。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截止10月底共检测75627辆,机动车环保检测与安检同步率为98%;积极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截止10月底累计淘汰3114辆,完成46.3%;同时,扩大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区域至辖区内建制镇、国道、省道及县道;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更新,目前已更新LNG油气混合动力公交车49辆,CNG双燃料出租车236辆。五是建立重污染天气城市环境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市环保局网站与省环保厅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建立了链接,提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查询功能。
(五)严防严控,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加强重金属污染物监管,对非法蓄电池企业坚决实行“零容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完成2家单位的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控任务。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58家,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到位。完成杭州湾热电厂污泥处理能力改造工程,保障我市污泥无害化利用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控。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全市累计完成土壤采集317个,农产品318个,完成普查采样任务的88%。三是实施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开展污染场地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同时加强监管,本年度未发现污染场地未经调查评估、治理修复,或修复不达标而开发利用的情况。
(六)重拳出击,强力推进行业污染整治。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巩固提升废塑料整治成果。认真落实第三方核查机制,累计核查第三方监管案件835件,作出行政处罚9件。积极推进17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和22家大型塑料制品企业的产业提升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化工、造纸、印染、化纤、金属表面酸洗和铜熔炼等六大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拖鞋、喷涂漆、铝压(浇)铸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查封关停拖鞋激光切割经营户397家,现场封存机器756台;取缔喷涂漆企业48家,限期整改106家,停产整改34家;关停或搬迁铝压(浇)铸企业81户,开展整改提升93家。四是开展横河轴承、周巷腌制加工、胜山新浦车辆零配件加工等行业整治“回头看”。对25家车辆配件企业和轴承企业进行集中巡查。加强西部腌制废水处理中心的日常运维监管,针对腌制废水调节池(氧化塘)及废水处理工程产生的恶臭异味问题,除增设绿化隔离带外,计划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方案的专家论证,力争明年初动工。
(七)多措并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做了五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截止10月,“四边三化”方面,除国道部分路段违法广告牌拆除及2座废弃矿山治理外均提前完成任务。“双清”方面,共清理河道1200条1551千米,疏浚河道238千米125万方,完成沿河截污纳管25870米。二是深入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完成平原绿化造林5500亩,山地造林抚育2000亩,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10.26万亩,建成生态公益林8.93万亩,实施封山育林保护面积1.64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1.1%,提前完成年度任务。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截止目前,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20万亩次,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面积25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7万亩次,推广商品有机肥1.1万吨;新增无公害产品37个、绿色食品8个、“三品”产地认证1.2万亩,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61.7%;建成宁波市级园区4个,新增宁波市级农业园区5个。四是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完成老墓地“白化”区块生态化改造6个,拆除违建坟墓200穴,拆改扩建或超标坟墓50穴。五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南部沿山精品线建设,今年继续连线成片改造建设观海卫白洋至横河梅园段,目前,桥头、匡堰和横河已完成项目立项前期准备工作,停车场等部分建设项目已开工。同时,积极开展全面小康村、宁波市级中心村、特色村、环境改造提升村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
(八)广泛发动,营造生态建设良好氛围。按照年初计划安排,重点开展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生态镇(街道)、村创建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国家级生态镇(街道)6个,累计达到13个,新增省级生态镇(街道)2个,实现省级生态镇(街道)全覆盖,宁波市级生态村达到247个,占全市行政村比例90.1%。同时,完成2个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和6个宁波市级生态村的申报工作。二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制订出台了《慈溪市生态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在《慈溪日报》及有线电视开机广告前设置“生态创建”宣传标语,在主要城镇、社区、大型超市、菜市场等人群集中地区悬挂宣传横幅380余幅,并分发《创建国家生态市倡议书》等资料,在《金黄道地》等具有影响力的栏目中开设“生态建设”主题节目,生态市创建知晓率得到明显提高。三是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利用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植树护绿、保护母亲河、生态知识竞赛、“美丽慈溪”摄影展、生态文艺创作演出等一系列活动,形成浓厚氛围。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讲座,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理念和政策法规的培训。累计培训领导干部318人次。在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生态环保教育,确保中小学环保教育普及率达100%。
在狠抓生态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的同时,注重加强环境日常执法监管,努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二是强化环境信访调处。1-10月份,共调处信访2574件,检查各类企业5923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47件,协助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24件。三是完善重点企业监管。严格执行“重污染企业一月一查、一般污染企业一季一查”制度,对宁波市级以上监管企业开展2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82家采样超标企业开展季度性采样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企业整改率达到100%。四是深入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全市168家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按规范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年初以来,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市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严峻。我市地处平原水网地区,境内无大江大河,也没有完整的水网体系,水质改善缓慢,且易受天气影响,反弹压力大,短期内水质达标率和城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目标无法实现。二是由于前期东、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频繁受到冲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彻底,项目进展离国家减排核定仍有较大差距,减排工作存在不确定性。三是由于桥头再生塑料产业基地转型尚未完成,加上规范提升企业还未真正形成生产力,非法废塑料加工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四是部分生态建设工程推进缓慢。由于资金配套、政策处理等多方面的原因,慈溪市热电厂搬迁、水库机动船整治、四灶浦拓疏二期较难按原定计划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污纳管及排水许可证发放、存栏生猪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治理、饮用水水源集雨区经济作物种植规模控制等工作与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还有较大的差距。五是生态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亟待提高。随着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理念的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的诉求越来越高,虽然各地各部门为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做了大量工作,但近年来雾霾多发、河网水质差等环境表现,使得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难以提升。
在今年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对进展滞后、完成难度较大的项目,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倒排时序,攻坚克难,尽力使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能够如期完成。一要继续狠抓节能减排,加强对纳管企业的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二要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截污纳管,切实改善河网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三要继续推进“清洁空气”行动。重点抓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黄标车淘汰、涉废气排放行业整治等工作。四要继续深化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巩固废塑料行业整治成果,加强小电镀、铝浇铸、鞋业激光切割废气及喷漆喷涂等整治工作。五要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市创建等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相信,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定能早日实现“美丽慈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