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5-04-02 阅读: 403
  市人大常委会:   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提出了三方面的评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三方面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落实方案的意见建议,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健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方面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一是统一思想。淘汰提升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节能减排,实施“腾笼换鸟”,建设工业强市,推动新型城市化的迫切需要。针对有的地区、部门及干部对落后产能淘汰提升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通过相关培训、落后产能危害事例、社会责任教育等途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扎实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发挥舆论宣传导向。利用新闻媒体弘扬工作实效,报道典型事例,提高群众的认识。进一步帮助企业认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消除抵触情绪。三是加强服务。第一时间让企业知晓各类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自觉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淘汰提升落后产能,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生活环境;配合落后产能淘汰提升工作,组织举办节能产品(技术)推广会,为企业展示效能更高、工艺更新的产品(技术),促进更新换代。   (二)健全政策措施,完善财政奖励政策。前三年,为加快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积极鼓励企业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快转型升级,我市设立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对《三年行动计划》中部分落后产能和三类落后设备等的淘汰给予奖励。根据市发改局和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总第33期)<2014年三季度重点工业企业问卷调查报告>,“在工业转型升级政策方面,企业对“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满意度最高。今年开始,我市在财政政策上,适当淡化对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的奖励补助,2014年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同比减少30%以上,工业扶持资金更多的投向新兴产业、“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等“四换工程”、企业科技创新等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慈溪经济“升级版”。   二、关于制定工作规划,科学推进淘汰提升工作方面   (一)合理制定规划,科学确定提升方向。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编制出台了《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明确了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淘汰提升对象与界定标准、淘汰时序与实施步骤、对策措施和保障措施。每年出台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做到长期有规划,中期有计划,短期有目标。在每年的工作目标制定上,结合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合理有序增加淘汰及整治内容。2014年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中增加了喷涂漆、铝压(浇)铸、拖鞋行业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违规产能。截止目前,已查封关停拖鞋激光切割经营户397家,现场封存机器756台,扣押冷却箱12只,另有159家自行搬离,300台机器自行淘汰;取缔喷涂漆企业48家,限期整改106家,停产停业34家;关停或搬迁铝压(浇)铸企业(加工户)26户,整改提升36家。下步,将积极编制“慈溪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筹划“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落后设备、落后产能范围、淘汰期限、工作措施。结合产业完整性、互补性及能效、环保、安全等相关指标对我市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劣势产能进行研究评估,探索去向和提升途径。   (二)发挥市场机制,有序推进淘汰进程。一是健全机制措施。依照国家、省、市及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行政手段,不断提高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今宁波市今年开展的铸造行业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市有4家低效铸造企业实行征收增加0.1元/度的差别电价。二是发挥市场作用。全力维护市场公平环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公正的行政手段,增加落后产能生产成本,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促使落后产能主动淘汰。三是合理掌控工作节奏。在淘汰时序上,对上级有明令淘汰的产能设备,坚决予以限期淘汰;对在我市不具有比较优势的相对低效落后产能,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主动淘汰,转型发展,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进程。加快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为先进生产力腾出发展空间,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严格市场准入,建立淘汰提升长效机制方面   (一)严格事前把关,预防落后产能落地。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审查。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规定和“审批、批后管理、监督”“三位一体”制度,突出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拒绝不符合产业导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低效落后的项目落地,2011年-2013年审批(备案)否决200多件。二是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及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着力优化经济绿色增长,把项目审批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挂钩。三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对比项目差异,杜绝新形成落后产能。   (二)加大执法力度,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慈溪市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方案》、《慈溪市环保公安联动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慈溪市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行动月工作方案》等方案,进一步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认真履职。二是共享数据资源。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国税部门利用共享数据资源建立起信息趋势分析制。通过行业产能进行合理科学的测定,完善指标体系,设立能耗、物耗、产能、税收等指标,对于提升名单内的产能的企业,采集生产要素,分析纳税申报,加强电费、人工与企业产出的配比,分析行业趋势,合理扩大纳入规范提升的行业范围,推进行业税收征管控制机制建设,促使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生产单位社会贡献度。三是严格执法。市环保、市市场监督、市安监、国地税等职能部门,既分头把关,又齐抓共管,以联合执法、联合巡查监管等多种方式打击非法及落后产能。在执法中严格执行“监管决不放松,发现一家,打击一家,取缔一家”的要求,建立24小时举报专线,确保投诉渠道畅通,落实专人专车,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巡查网络覆盖到各村(社区),结合用电等相应管理台账,及时掌握非法产能反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做好“后督察”工作。四是加强处罚力度。在今年涉重金属行业联合执法行动等系列执法过程中,行政拘留2人,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和违反治安管理法刑事拘留3人,其中1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成为宁波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审判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对非法小电镀等违法涉重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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