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5-04-27 阅读: 367
  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2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针对存在的四方面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落实方案的意见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分解工作任务。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责任落实、自觉增强工作能动性方面   一是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市“十三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研究和市“十三五”规划体系重点专项规划,完成《慈溪市“十三五”时期优化人口结构研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口依据。二是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推力和合力。市政府每月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工作,研究对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出台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办法,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市对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考核内容,继续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镇(街道)”列入市政府对各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附加分。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与村(社区、居委)和企业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及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在“文明镇、文明村(单位)、优秀党支部书记”等综合性先进评选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四是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加强单独两孩正面宣传引导,为政策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为重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设“人口计生”专栏节目10期,录制走进“阳光政务热线”、慈溪电视台“村干部论谈”节目,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励扶助等政策,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关于强化利益导向、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方面   一是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市各镇(街道)对实施的奖励优惠政策予以全面梳理,村(社区、居委)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杜绝出现利益分配逆导向。针对群众要求奖励扶助扩面的呼声,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面专题调研,但考虑财政负担我市暂不扩大奖励扶助制度享受范围。2014年,全市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319人,同比增加25%,变更退出896人,累计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享受对象2.3万人。二是加强人口计生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之间的衔接。各部门在出台惠民政策时征询计生部门意见,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年100元调整为120元,2014年市级发放独生子女费222万元。三是关爱“失独”家庭,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2011年起我市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关怀服务项目,已形成“立足村(社区)、依托项目、结亲入户、真情服务”的帮扶模式和“3+5”帮扶工作机制,并于2013年列入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国家试点。截止目前全市有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397户676人,建有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志愿者队伍40支460人,帮扶结对277对471人,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经济救助等各类帮扶活动1352人次,投入帮扶资金72.5万元。   三、关于强化部门协同、着力提升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能力方面   一是强化综合施治,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依法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制度,提高人口计生管理效率。二是重拳打击“两非”行为,遏制性别比偏高势头。加强领导力度,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考核;强化部门协作,不定期对工作薄弱地区开展联合督查指导;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强化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流药物。同时,开展流动人口依法管理专项行动,着力降低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大“两非”有奖举报宣传,建立依法打击、部门联动的常态机制,加大非法行医和“两非”打击力度。2014年共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00余次,查实“两非”案件23件,其中法院刑事判决1件,非法使用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物5件,吊销民营医疗机构1家,没收“黑B超”3台,罚款人民币28万元。2014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按管理地统计为111.94,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办理,通过个案分析机制,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提高征收兑现率和结案率。全市当年度社会抚养费应征收案件341例,作出征收决定书的314例,作出率为92%;应征收金额2666万,已征收1702万,征收兑现率为64%;结案188例,结案率为55%。四是完善“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专项考核纳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实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不断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开展宣传教育、计生技术、避孕药具、“优生两免”、生殖健康服务等“六免费服务”活动。2014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 40余万份,举办新市民讲座、培训150余场次,发放孕环检服务卡30万份、四项手术卡10000余份,为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6.2万人次,开展四项手术6989人次,提供优生两免服务243人次,提供生育救助371人次,发放生育救助金14.8万元,办理一孩服务登记540人次。   四、关于强化投入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方面   一是强化财政支撑,确保投入到位。逐年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落实税费改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并把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镇(街道)计划生育事业经费。2014年全市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总额达1.02亿元,市财政对人口计生事业投入增长6.4%。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全市配备镇级计生工作人员126名,其中公务员31名,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以上公务员。抓好村级计划生育网络队伍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年报酬不低于村主要负责人的75%。举办全市镇级计生干部培训会议和村级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培训班,开展统计、社会扶养费征收、计生药具管理人员等专线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引导计生干部争先创优,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专项考核,通过开展市级计划生育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提升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规范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完善“村为主”管理机制。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市级计生指导站国家级标准化改造,添置先进诊疗设备,提升技术服务的硬件保障,形成以市计生指导站为龙头、镇中心站为骨干、普通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2014年共为4250余对新婚夫妇、再生育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4600余名育龄妇女开展TCT宫颈癌筛查,开展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查病服务19.3万人次,完成新市民生殖健康检查5.3万人。   特此报告。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87821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