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5-04-27 阅读: 413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议意见。为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作了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措施,使审议意见基本得到落实。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领会和把握,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优化考核评价工作,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今年将进一步围绕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增强问题意识,注重联系实际,以社会关切为切入点,切实把全会精神学全、学透、学实。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落实“市长学法日”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出庭旁听等多种学法形式,每年安排市领导集中学法不少于10次。对新任及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考察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推行专业机构评价、社会满意度测评模式,适时提高法治政府考核在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与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等考核评价体系挂钩,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二)维护司法权威,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推进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慈溪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各应诉单位定期将出庭情况报市法制办备案,同时市法制办加强与市法院的联系,协同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抄告、通报等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或在出庭应诉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互动机制。以落实应诉问题整改为重点,加强法院、法制办、执法单位的良性互动。切实发挥市法制办对各执法单位的指导监督功能,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专报制度,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对接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注重对败诉案件的剖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对策,杜绝重犯,特别对有代表性和普遍意义的行政败诉案件,及时研究出台应对措施和政策,以点带面,以问题倒逼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机构配备,严格执行持证执法制度,推进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系统性培训,今年将围绕新行政诉讼法等专题,邀请法院、高校学者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授课,并继续组织其他多层次、多方位的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实务能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领证审核和年审注册为抓手,切实加强证件的日常管理,继续开展对执法单位执法证件持有率和无证执法案件考核,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机构配备。扎实推进法制机构系统性建设,在镇、街道法制机构配备全覆盖基础上,逐步提高专业法律人员的配比,推动选派具备一定法律基础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进入法制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三)推进以城市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执法。一是加强城市管理分工协作。认真贯彻落实《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办法》,健全并严格执行城市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与属地政府多方参与的长效协作机制,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二是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拓展业务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深化勤务制度改革,加强考核监督力度;建设专业化法制员队伍,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绩效。三是探索镇、街道综合执法新模式。规范中心镇放权工作,严格放权部门和承权镇的权责分配机制,确保放权项目高效、便民运作。根据省统一部署,以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为核心,以建立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为抓手,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新机制。   (四)实现执法程序并轨。加强与省、宁波市对口部门的沟通,认真对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执法实际,在原工商、药监、质监等几家单位共有程序规定的基础上,把符合大市场监管的规定有效整合起来,及时调整和衔接好执法程序和规则,在确保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执法办案的效率。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做好权力清单的公开和及时调整工作。并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九个重点领域为重心,确保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社会依法及时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文书公开制度,今年实现本年度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文本,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少因答复不当导致的行政案件败诉风险。   三、严格行政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制度约束力。整合执法监督资源,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不断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全局谋划部署。实施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将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等六个方面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深入执行市人大关于生态市建设决议,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一湖一策”和畜禽养殖“一场一策”作为助推五水共治的重要环节,标本兼治提升环境质量。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合力。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大对违法建筑等案件的协同处置力度。加快建立实施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理顺执法体制,明确执法职责,促成执法监管形成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移送标准和程序,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三是深化执法监督检查。注重执法监督检查实效,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继续完善随机抽取为主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今年将由市法制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督部门联合开展现场监督和过程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情形,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流程管理,依托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设备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严格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行为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深化说理性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主动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提高执法满意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及政务服务网等“四张清单一张网”,在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前提下,进一步整合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手段和监督内容,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一律按照相关监察法律法规及《慈溪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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