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5-04-27 阅读: 464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以及市人大代表关于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收悉后,市法院高度重视,深入进行研究,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公正高效审理交通安全违法刑事案件,依法惩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我市交通安全秩序。现将有关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切实改进相关工作   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我院对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依法惩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在收到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院领导召集刑事审判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落实举措,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为提高道路交通刑事案件办理水平,确保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我院强化了业务学习,刑事审判法官重新学习了浙江省高院关于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把握科学的量刑方法,统一规范裁判尺度,实现量刑均衡。同时,我院将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列入本院2015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以及责任部门、责任领导。   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打击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安全违法犯罪为易发、多发型犯罪,严重影响和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015年以来,市法院加大了交通安全违法刑事案件的办理力度,健全了分类处理、快速审理、刑事和解等相关工作机制,1—2月,共审结交通肇事罪案件35件35人,同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件20人,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62件62人,同比增加37件37人,两类案件简易程序平均审理天数为7天。在交通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以及案发后存在刑事和解、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形的被告人,依法从轻从宽判罚。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8人;被判处拘役的2人;适用缓刑14人,缓刑适用率为40%。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的共有18人;适用缓刑44人,缓刑适用率为70.97%。在审结的82件案件中,上诉8件,上诉率为 9.75%,改判0件,取得较好的息诉服判效果。   三、积极开展犯罪预防,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在依法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刑事案件的同时,我院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开裁判文书等方式,加强释法说理,消除社会公众对法院量刑方面的误解。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强化以案说法的作用,扩大普法宣传的效果,使打击交通违法及惩治醉驾深入社会、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要求,精心策划制作峙山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的危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村落、进机关、进学校活动,重点宣传危险驾驶、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2015年1月—2月,我院干警进农村、进学校开展法制宣传、主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10余次,开展小巷法官、法官诊所活动10余次。特别是针对流动人口聚集区和广大农村,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交通法治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违法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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