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5-07-07 阅读: 453
  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并进行了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在引导全民参与上下功夫   (一)加大生态建设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全市生态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策划和联动,精心选题,依托专题专栏,着力宣传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部署、创新举措、进展情况等。组织开展“关注人口资源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等系列国策宣传活动以及“小手拉大手、创模一起走”为主题的演讲比赛,通过入基层、进企业、上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活动,组织召开“慈溪论坛”报告会,邀请国家环保部专家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镇(街道)、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就新环保法作了专题辅导。借助媒体报刊,解读政府职责、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政策,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在宁波市级以上媒介刊播各类生态建设新闻报道8篇。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媒体报道力度,组织开展“提升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慈溪”主题实践活动和“绿满慈溪”全民生态行动、“百万市民清洁家园”等系列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生态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及其对环保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加强中小学校和社区环保教育。积极提高学校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依托学校的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学校、家庭间的宣传网络,扎实开展宁波市环保模范学校、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举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117场,组织专家对《慈溪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教程》丛书进行了修订,加入雾霾等环保知识点,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依托村、社区的宣传窗、宣传栏等载体和阵地,广泛开展生态宣传工作。今年将继续按照《慈溪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教程》要求,深入落实环保课程进学校,做到学习有教材、上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确保中小学环保教育普及率达100%。同时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围绕“五水共治”、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三)积极培育民间环保组织。通过组织实施“青力治水,净美家园”、“十街百岗”全城接力、青力治水“河长助理”、“走近慈溪母亲河,寻梦美丽江南水乡”、团员青年“五水共治”等系列集中行动,充分发挥了社会环保组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我市生态建设添砖加瓦。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志愿者队伍注册、管理、培训等各项机制,充分发挥3460名环保志愿者的正能量导向作用,积极倡导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工作,凝聚一批生态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强力推进“青力治水,净美家园”、“保护母亲河”等系列活动,切实发挥环保志愿者队伍和社团等民间组织在生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不断推进环境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环境决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团队在规划编制等重大环境决策中的作用,目前已完成《慈溪市生态功能区划》和《慈溪市“十三五”环保规划》初稿的编制。不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污染源监管、空气和水环境质量、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等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今年1月已发布大气黄色预警两次。   (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慈溪市环境污染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确保依法行政,科学履职。继续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和评比制度,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把握工作重点,力求在抓好科学治理上下功夫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一是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动态监管,切实把乱搭乱建、违规养殖以及利用山地流转违规开发等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二是做好山区生态林抚育工作。深入开展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工程,争取今年全市公益林优质林面积达到 10.26万亩,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新增宁波市级生态公益林2万亩目标。三是加快饮用水源水库机动船整治步伐,制定了《慈溪市饮用水源水库机动船整治实施方案》,到今年底完成12只机动船只的动力改造。四是强化库区日常巡查工作,健全巡查队伍,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常态化巡查监管,严禁沿湖(库)烧烤、野炊、垂钓、设摊和经营性餐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照《慈溪市生态畜牧业优化布局方案》,继续规范畜禽养殖,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布局,实行科学分类管理,整治与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二是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场整治,强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实施“一场一策”治理,今年计划完成生态化治理改造100家以上,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100家以上,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推进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中心及其收集点建设。三是积极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应用有机肥、配方肥,今年计划完成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25万亩次、有机肥1.2万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小于260千克/公顷。四是加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在2013年开始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调研摸底检测的基础上,建立产地质量安全档案数据库,开展土地质量安全状况评价工作,并根据不同地块的情况,实施分类种植。   (三)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力度。进一步开展“六大”重污染行业的巩固提升工作,创新完善小电镀、小印花等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废塑料行业整治成果,深化第三方监管机制,始终保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的高压态势,加强关停后涉塑企业的日常监管,严防废塑料行业污染反弹。不断推进废塑料转型提升,制定并实施《浙江再生塑料产业基地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关停基地内所有塑料加工企业,严格审核新料加工企业审批工作,严把产业准入关,审批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规范提升企业17家、新塑料加工行业改造提升企业50家。着手开展电镀行业规范提升工作,巩固提升电镀行业整治成果,以“改善现场管理,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为目标,已编制完成《慈溪市电镀企业污染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初稿。   (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提升步伐。完成2014年行业专项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主要目标,扎实开展喷涂漆、铝浇铸、拖鞋等三个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淘汰不具优势的产能。今年将继续以高能耗行业整治淘汰为重点,大力促进行业规范提升。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加大对“七小产能”执法监管力度,强化“七低行业”企业的规范提升,推进实施各地自选相对落后产能淘汰改造项目。   (五)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一是编制出台《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实施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大气固定污染源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制度。二是持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实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检查,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的日常监管。扎实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7272辆,争取到今年底全部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及道路等扬尘管理。强化道路保洁,实施“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的保洁责任制,实施人工保洁、机械清扫、洒水降尘、路面清洗、快速保洁、上门收集“六位一体”的保洁模式,提高道路的清洁度。四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行为的监管,减少大气污染源。加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管理,对我市8家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周期计分管理,纳入宁波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平台,严格落实运输车辆管理,减少运输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深化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开展城区大型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的定期清洗和维护工作。   三、注重建管并举,重点在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   (一)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提升,从去年11月份水质检测结果看,全市79个点位近一半水质在五类以上,消灭劣V类点超过30%以上。一是高度重视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排水许可证发放管理,实施一般排水户、重点排水户分类管理制度,今年全市计划新增排水许可证600本以上,各镇(街道)用水户前100名排水许可证发放比例要求达到60%。加强工程质量和养护管理,加大对施工、建设单位监管力度,强化工程现场管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开展污染源接纳、污水管线排查摸底,逐步建立污水管线养护、排水户接纳、排水许可证工作台帐,健全市、镇两级排水设施养护管理体系。二是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加强排水户日常管理,强化排水许可证的后续管理,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加强对纳管排水户的监督检测,对超标排水户采取限期治理、撤回排水许可等手段,对拒不纳管、私拉乱接、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和不按排水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排水户从严查处,保障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系统评估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现状,目前已委托上海市政设计院编制东部污水处理厂扩容或增设污水处理厂方案,加快启动前期工作,提高东部污水处理能力。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按照《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城镇建成区、新农村规范小区为重点,结合农房改造、旧城改造,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2014年度全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社区)项目52个,今年计划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社区)项目92个。继续加强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对运行维护管理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正常运行。五是高度重视农村河网河道治理,加快推进市域骨干河网的建设。在2014年完成河道疏浚392公里的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农村河网河道治理,力争完成各类河道疏浚300公里,加快推进中部三塘横江、四灶浦拓疏南延(新城河)二期工程及建塘江(慈余边界至八塘横江)拓疏工程前期工作。六是加快“三河”治理。建立“一河一策”档案,对全市“三河”实行河长精细化管理,完成91条“垃圾河”治理和100条“黑臭河”治理工作,疏浚56.8万方,封堵排口406个,拆除违章建筑4.01万平方米。同时结合日常巡查督导,对照省“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创建要求,成功创建“清三河”达标镇(街道)11个。   (二)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一是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目前城区古塘、浒山、白沙路、宗汉四街道共有垃圾中转站13座,日中转生活垃圾450吨,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继续加快西三垃圾填埋场临时处置工程建设,该工程已于今年1月23日完成公开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整个工程计划在今年7月完成。二是扎实推进城区和农村公厕改造。制订下发《2015年慈溪市农村卫生改厕项目实施方案》,改造全市公厕117座。同时,继续加强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村厕所改造质量。三是管理和维护好农村粪尿处理设施,继续加强对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粪便集中处理中心作用。   (三)强化生态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强化对重点生态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积极支持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重点污染行业整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森林慈溪”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2014年实际支出同比增长16.5%。今年市本级财政在生态建设上预算投入资金117198万元,同比增加10%,其中安排用于重点生态项目资金达到34165万元,同比增长21.6%,有力保障重点生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日常监管,突出在强化执法管理上下功夫   (一)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增强生态市建设合力。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工作机制,理顺各部门工作关系,明确规划、环保、国土资源、城管、供电、住建(水务)等部门在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环保、公安、城管、供电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日常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定期协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手段,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环境保护执法效率。三是充分利用环保司法联络室平台,加强环保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工作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环保案件强制执行效率。   (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强环保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环保力量,增加周巷、观海卫、龙山三个环保分局及市环境监察大队的人员配备,由原先36增加至目前40人,同时将着力推进市、镇(街道)、村(社区)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建成一支与环境管理要求相匹配的环保队伍,强化环境执法装备,为环境执法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强化生态建设督查考核。把生态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生态考核在市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完善“个性化”、“捆绑式”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和督查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生态建设跟踪督查,邀请市人大、政协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视察监督,切实保障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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