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5-09-23 阅读: 462
  2015年7月30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842800万元,其中,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1293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300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568500万元),杭州湾新区(含庵东镇,下同)5490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调整为1961300万元,其中,我市1311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6700万元,上划中央“四税”(中文格式)收入604600万元),杭州湾新区650000万元。决算结果: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969161万元,比上年增长19.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4%。其中,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144万元,比上年增长0.8%,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8%;加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610874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316018万元,比上年增长6.8%,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4%。杭州湾新区653143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140370万元、改征增值税9965万元、营业税174647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92137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75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0625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25549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48939万元、财政专项收入22393万元、罚没收入1408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96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18763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4080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181万元,加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22351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60532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085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15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地方可用财力有所增加,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52876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8858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64653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7712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791万元,比上年增长0.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1.8%。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50239万元、国防786万元、公共安全54149万元、教育87126万元、科学技术347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5172万元、节能环保5762万元、城乡社区8899万元、农林水61771万元、交通运输2443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95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9330万元、金融75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33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3245万元、住房保障127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5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97712万元。   加上各镇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26966万元,支出实绩226966万元。我市合计一般公共支出预算873499万元,支出实绩820757万元,比上年增长1.1%,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14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5256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4872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85145万元、结算补助30780万元、杭州湾新区财力划转26556万元、上年净结余23565万元、调入资金228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出口退税负担等136776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负担44181万元),合计当年公共财政可用财力851277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48104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899381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66456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9819万元),各镇234816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市本级64653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7712万元),各镇226966万元,合计873499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本级59379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97712万元),各镇226966万元,合计820757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安排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65万元,其中,统筹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5240万元,市本级净结余提取1825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1620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107万元),各镇净结余7850万元,合计24057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75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因科目尾数差异,增加市本级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万元,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2万元。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减少上交2013年省津补贴调节基金780万元,增加专项补助17万元、结算补助1122万元;增加宁波体制统筹76万元、出口退税负担计算尾差1万元;合计增加财力1842万元,其中,增加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65万元,减少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52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6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359700万元。   决算结果: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67410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9.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1%。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333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4456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62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65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2257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830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084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13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759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00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7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73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37万元、人防经费8100万元、职业教育经费92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56515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7865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4.3%。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57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32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等,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1727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938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41192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8000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362482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8.5%,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8.0%。分项情况:教育237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86万元、城乡社区219294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140853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23165万元)、农林水1509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172万元、其他支出65090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58000万元。   加上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7076万元,支出实绩67076万元。我市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78996万元,支出实绩429558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9.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9.7%。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6741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9685万元,上年净结余42216万元,减去体制上解8295万元,合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421016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9176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512776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43892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72004万元),各镇73851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本级41192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8000万元),各镇67076万元,合计478996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市本级362482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8000万元),各镇67076万元,合计429558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2700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4004万元),各镇净结余6775万元,合计33780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943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增加清算2013年上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返还补助426万元,减少统筹土地出让净收益202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2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1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6万元、教育资金175万元,增加上级专项补助155万元,合计增加总财力3032万元,其中,增加市本级净结余2877万元,增加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155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4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全市财税部门牢牢把握“担当有为、实干为民”工作主基调,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审计部门也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增长所需矛盾突出;预算编制尚不够细化,部分资金安排不够合理;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进度还不够均衡,特别是项目预算支出进度偏慢,结转结余资金仍偏多;个别预算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中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镇级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继续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涉企清费减负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经济稳增长促转型的财税配套政策,优化整合产业扶持资金,积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积极稳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建立透明预算。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和功能定位,加大统筹力度。四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完善支出预算相关定额标准体系,规范资金列支渠道,将支农、经济扶持等大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入分析研究预算执行中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六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党政机关减人节支增效专项整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把过紧日子贯穿财政工作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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